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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市属国有企业国有单项资产2013-2014年度拍卖机构备选库入选条件及延长申请时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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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司于2013年1月22日在《中山日报》A8版刊登了《关于公开选聘市属国有企业国有单项资产2013-2014年度拍卖机构备选库的公告》,现根据中山市拍卖机构的实际情况,经研究,对公开选聘市属国有企业国有单项资产2013-2014年度拍卖机构备选库的入选条件及申请时间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后入选备选库拍卖机构的条件

    (一)在本市注册成立3年以上(含3年)并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注册资本金额5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处于正常执业状态。

    (二)具备中国拍卖行业协会认定颁发A级以上(含A级)执业资格。

    (三)具备中国注册拍卖师执业资格人员3名以上(含3名)。

二、申请入库的中介机构应提交审核的资料

    (一)申请书、登记表及机构简介。

    (二)经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和税务登记证副本及复印件。

    (三)经年检合格的机构资质、资格证书副本及复印件。

    (四)机构的特种经营许可证、专营许可证书副本及复印件。

    (五)经年检合格的本机构专业人员名单及其相关资质、资格证书,并提供申请前一个月员工社保名单。

    (六)机构营业场所证明资料。

    (七)经营业绩证明材料。

    (八)中交中心指定提交的其它资料。

三、调整后申请时间

    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13年2月8日止,符合选聘条件且有意者请携所需资料一式两份到我司办理登记手续。

四、拍卖机构入选方式

    由我司相关工作人员对参与者进行审议并报市国资委审定,确定备选库名单并予以公布。

    联系人:冼小姐、冯小姐;

    联系电话:88803062、88801172;

    地址:中山市东区兴文路13号中环商务街二楼226-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