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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公交集团工会2021年员工端午节 慰问品采购通告
项目编码:20210527
挂牌金额:¥0
挂牌时间: 2021-05-27至2021-06-01
保证金:0.0元
联系方式:076088801782
浏览次数:9378次
项目信息

中山公交集团工会2021年员工端午节

慰问品采购通告

 

各潜在供应商:

中山市公共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工会委员会2021年员工端午节慰问品采购进行询价,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报价评选,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名称:中山市公共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工会委员会2021年端午节员工慰问品采购。

二、项目内容:工会委员会采购一批端午节员工慰问品,约4521份(最终数量以双方签署的协议为准),每份物品规格及要求:

1.真空包装广式粽子,组合的商品外包装标识重量或容量合计800g,口味为咸粽,主要材料是糯米(白或黑糯米均可)、馅料(含五花肉、咸蛋黄、板栗或豆类等)和粽叶,上限价为40元/袋(产品总外包装单位不限)。

2.大米(籼米),商品外包装标识为油粘米,重量或容量5kg,油粘米应为光泽度好,色泽洁白,有大米香味的新米,黄米粒应为零,黄曲霉毒素、铅、镉、汞、无机砷含量检测须符合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中大米的要求,上限价为30元/包。

3.食用调和油,商品外包装标识的重量或容量1.8L,食油的主要原料至少需含花生油、玉米油及芝麻油等配料,加工原料为非转基因,产品须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植物油》的标准和要求,上限价为30元/瓶。

三、以上3种采购物品种类共分成3个标包,1种商品为1个标包,潜在投标人可选择其中任意数量标包进行报价,每种商品的上限单价及参评单位的报价均为包含运费的含税单价。每个标包不接受备选报价方案,只允许有一个报价。

备注:1.供应商必须按规格要求报出所投标包的单价。

2.供应商报价时必须注明所报产品规格、品牌。

四、评选样品说明

1.各参评单位必须提供完整未开封的物品作为样品(必须是原厂包装),用于现场样板评比,外包装密封要求如下:外包装用非透明的封套密封,封面应写上该单位名称、项目名称、所投标包号和“样品”字眼。所提交的样品将被视作评选报价单的一部分,须密封随同评选资料一起递交。

2.样品的提供是参评单位对于评选报价单中文字内容的补充,将作为评审小组对采购项目的质量的了解和评审的依据之一。

3.参评单位所提供的样品质量和交货时提供的实物必须一致。

4.对于中选供应商,所提供样品的质量将作为采购人验收的依据之一。

5.现场样板评比,粽子现场拆封后需进行加工试吃评比。

五、报价评选须知

1.参评单位不得相互串通报价,不得排挤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

2.参评单位所有证件资料不得涂改/更改。凡提供虚假证明文件,需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

3.采购人将拒绝接受不合格的物品。如发现供应商所提供的物品质量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采购人将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视为追究供应商的违约责任。

4.本项目报价应为包含所有费用的最终报价,采购人将不再支付除合同价以外的任何费用。

5.中选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转包或分包本项目。

6.供应商对本通告有疑问的,应在评审前向采购人提出。

7.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属于无效报价。

六、项目服务要求

1.中选供应商须有专人负责物品供应事宜,包括安排配送、售后服务等。

2.供应的物品必须是在保质期内,但剩余保存期不少于保质期的三分之二。如在拆封使用时发现有质量问题,中选供应商应给予退货或更换。

3.中选供应商必须按照约定的质量、价格、时间、地点供货,不得延误。如果因此而影响到采购人且造成采购人损失的,由中选供应商负责赔偿,并作违约处理。

4.中选供应商负责货物的全部运输,包括装卸车、货物现场的搬运。

七、验收与付款

1.物品送到指定地点后,由工作人员现场清点验收后,双方签名确认。

    2.收货地址必须按采购方指定地址进行配送,部分地址需要提供上楼服务(二楼或三楼),不得另外加收配送费用。

2.送货单、合格证等相关证件需一并签收移交。

3.供货验收合格后,凭中选供应商开具的相应发票,采购人于30个自然日内支付货款。

八、响应资料

1.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及有效期内的《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或《产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拟供物品的实物照片、物品合格证明材料、正规进货渠道证明材料、评选报价单一式两份,以上资料单独密封装订,封口须加盖单位公章。

2.必须提供完整未开封的物品作为样品(每份样品至少一份,必须是原厂包装),用于现场样板评比,样品不作退还。

九、资金预算:粽子采购费用约¥180,840.00元;大米采购费用约¥135,630.00元;食油采购费用约为¥135,630.00元。

十、配送时间:无论投中任何一个标包物品,都必须在2021年6月9日前按采购人提供的地址完成配送工作。

十一、合格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且独立于采购人。

2、采购人在本项目评审当天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相关投标人的信用记录,将查询的投标人信用记录提供给评审现场;单位法人凡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视为无效报价。

3、供应商在以往参与公开招标活动中未有违法违纪行为并受过处罚。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十二、递交评选资料和样品截止时间:2021年6112:00

十三、递交评选资料和样品地点:中山市南区城南三路38号中山市公共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审计室。

十四、评审时间:2021年6114:30

十五、评审地点:中山市南区城南三路38号中山市公共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图书室。

十六、采购人联系方式:

1. 萧先生,电话13702511507

   赵先生,电话15220880679

2.联系地址:中山市南区城南三路38号

 


附件下载
附件:采购评选文件(1).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