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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公共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
挂牌金额:¥195000
挂牌时间: 2022-12-30至2023-01-05
浏览次数:1225次
项目信息

各潜在服务商:

现就中山市公共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下称采购人)常年法律顾问服务进行公开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服务商参与报价评选,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名称:中山市公共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

二、项目要求:详细需求见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

三、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四、预算金额及报价上限:预算金额为不高于¥195000.00元,报价上限为¥195000.00

五、项目内容:

中山市公共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本节简称公交集团)是以经营城市公共交通为主,集市际包车、厂企班车、学校校车、长途汽车客运站、汽车修理、广告资源租赁、物业资源租赁等经营为一体,担负着全市各镇街公交运营服务的国有独资公共交通运输企业,由中山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全资控股。公交集团下设中山市中南公共汽车有限公司、中山市公交自行车有限公司、中山市城市汽车客运站有限公司和中山市坦洲金斗湾客运站有限公司共四家全资子公司以及一家中山新能源巴士有限公司参股子公司。

现公交集团通过公开自主采购方式选取2023年至2025年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商,服务商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成立的,在国家司法行政主管部门合法登记注册的律师事务所或分所,持有经年检合格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或律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证书。采购服务的内容及需求如下:

(一)常年法律服务

1.为我方审查、修改各类合同、协议等法律事务文件,三年合同期内,不超200份/年。

2.对于我方认为属于重大合同、协议的法律事务文件出具书面审查意见表,三年合同期内,不超30份/年。

3.为我方审查、修改各类往来函件等法律事务文件,三年合同期内不超30份。

4.为我方审查、修改重大项目招投标文件并出具书面审查意见表,三年合同期内不超20份。

5.根据我方要求,就重大疑难问题(包括但不限于招标、采购方式变更、合同签订的风险性、规章制度修订情况等)提供书面法律意见,三年合同期内不超20份。

6.根据我方要求,为我方提供在生产经营过程中遇到的各种法律问题咨询,提供合理、有效的意见或建议。

7.根据我方要求,为我方提供在生产经营过程中遇到的各种法律问题提供书面答复意见,三年合同期内不超20份。

8.根据我方需求,为我方出具律师函,三年合同期内不超20份。

9.根据我方需求,参加我方与第三方的经济、商务谈判或磋商,并提出相关法律意见,为我方在谈判、磋商过程中作出的相关决策提供法律支持,三年合同期内不超20次。

10.在国家及地方新颁发、修订与我方生产经营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时,应在第一时间告知我方法律、法规、政策的具体内容及其对我方产生的影响、可能面临的法律风险和需采取的应对措施。

11.保密要求:

1)参评服务商在未征得我方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向第三方透露在本项目中接触到的资料及数据。否则,应承担由此造成的相应损失和责任。

2)参评服务商应对参与项目的人员严格要求遵守保密约定,不得将相关资料透露给第三方。否则,应承担由此造成的相应损失和责任。

(二)专项法律服务

1.应我方要求,我方遇到的各项纠纷的调解、仲裁及诉讼活动提供代理服务,该项费用不包含在本项目的预算及报价中,由双方另行定费用及结算。此项代理服务非独家代理,我方有权委托其他律师事务所进行代理。

2.根据我方要求提供其他专项法律服务,具体事宜由双方另行商定费用及结算,且不包含在本项目的预算及报价中。

普法宣传与法律培训讲座服务

应我方要求,为我方企业合规管理、风险控制等开展普法宣传与法律培训讲座,三年合同期内不超3次。

六、合格服务商资格要求

(一)参评服务商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合法的经营范围,并独立于采购人,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参评服务商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成立,在国家司法行政主管部门合法登记注册的律师事务所,持有经年检合格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提供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复印件加盖服务商公章(总所及其下属分所不得同时参评本项目。若分所参评的,提供律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且不得使用总所的相关业绩)。

(三)参评服务商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评文件中须提供2021年至2022任意一个月的会计报表、已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服务商公章;若依法无需缴纳税收或社会保障资金的,则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四)参评服务商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出之日开始计算);参评文件中须提供《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原件(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服务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金额标准来认定))。

(五)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若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作为代表参加评选,则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提供以下信用信息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1.服务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2.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采购人有权评审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参评服务商提供的信用信息证明材料进行复核并以采购人复核查询结果为准,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与本项目的参评文件一并保存。②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服务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③上述网站查询页面不能显示服务商相关查询信息的,视为服务商满足上述要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服务商,视为不符合资格条件,不得参加本项目的评审活动。)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评。

(八)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服务商,不得同时参评本项目。

(九)参评服务商报价未超过本项目的报价上限。

(十)参评服务商全部满足本项目的需求,填写《需求响应表》并全部满足无负偏离

、获取公开采购文件

)本项目的采购公告信息在采购人官方媒体https://www.zsbus.cn/)以及中山产权服务网(http://zscq.zsnews.cn/)公布,并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符合资格的服务商自行在有关公告网站下载采购文件。

采购文件下载时间:自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20231517:30

报名要求

报名方式:服务商在网上自行下载采购文件后,需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将《报名登记表》(盖公章)和《营业执照》(盖公章)扫描件20231517:30前发送到采购人邮箱(zsbus_auditing@163.com)采购人收到邮件后将回邮答复是否已完成报名。逾期不发的视为不参与报价评选,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服务商自行承担。

(二)报名时间:自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20231517:30,超时不接受任何服务商发来的《报名登记表》

参评文件提交要求

服务商应在参评文件递交时间截止前提交一份参评文件,参评文件格式要求详见第四部分《参评文件格式》;参评文件要求独立装订成册(使用夹子或回形针夹住视为没有独立装订成册),按格式规定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密封提交。

(二)参评文件递交时间完成网上报名后,于20231517:30前提交至采购人,超时不接受任何服务商提交的参评文件(以采购人收到参评文件时间为准)。

参评文件递交或邮寄地址:中山市南区城南三路38号 中山公交集团城南办公楼二楼审计办彭先生15972926258)收。

项目评审

(一)评审时间:20231月6830。

(二)评审地点:中山公交集团城南站场办公楼会议室,评审时服务商无需到场参加。

十一评审结果公示

评审结束后,采购人将在其官方媒体https://www.zsbus.cn/)以及中山产权服务网(http://zscq.zsnews.cn/)上进行结果公示,公示期2日,在公示期结束后7日内由采购人向中选人发出《中选通知书》,《中选通知书》对中选人和采购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果参评服务商对此次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向采购人书面提出,但需对异议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采购人应自收到书面异议原件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并在答复前暂停本项目评审活动。

十二、采购人及采购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彭先生0760-23333923

(二)联系地址:中山市南区城南三路38号


 

                                                                                                  中山市公共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

         2022年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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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公共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采购文件.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