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的基本信息
情况简介 | 征集方为中山市小榄镇(小榄片)停车项目(三期)的有偿使用者,享有中山市小榄镇(小榄片)停车项目(三期)项目的有偿使用权。征集方通过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公开征集项目合作方,以公开征集的方式选择具备智慧停车运营管理经验的合作方合作经营该项目,并按合作协议和有偿使用协议的约定,对项目所涉路段内的车位进行智慧化改造和运营,共同努力解决辖区内存在的停车难、乱停车、治理难问题,服务社会与民生,争取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双赢局面。 | ||
位置 | |||
用途 | 停车场 | 资产所有制 | 集体 |
征集方式 | 一、合作内容: 中山市瑞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征集方”)合法享有《中山市小榄镇(小榄片)智慧停车项目(三期)有偿使用协议》确定的本项目停车场地的独家有偿使用权,合作方具有打造与运营智慧化停车场(以下简称智慧停车场)的技术与能力。合作方自筹资金,投资改造该项目现有路段(具体停车路段详见合作协议附件)并升级为智慧停车场。合作方具体负责本项目停车场地的运营管理,征集方与合作方按约定结算本项目的项目分成。征集方有权对合作方在停车场地升级改造及运营管理的工作进行监管、提出意见和建议,并依约与合作方结算项目分成。 二、合作期限: 自签订合作协议之日起计至2053年8月8日止。 | ||
项目附件 |
征集方基本情况
征集方名称住所(地址)开办资金(人民币万元)法定代表人 中山市瑞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中山市小榄镇新华中路118号3楼309室7,800麦锦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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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集方名称 | 中山市瑞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注册地址 | 中山市小榄镇新华中路118号3楼309室 |
注册资本 | 7800万元 | ||
征集行为批准文件 | 《关于中山市小榄镇(小榄片)智慧停车项目(三期)的请示报告》 | 征集行为内部决议 | 《班子会议记录》 |
合作方资格条件与合作须知
合作方资格条件说明 | 一、意向合作方应当具备的条件 1、意向合作方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 2、意向方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记录名单(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失信记录已失效,意向方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意向合作方的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若意向合作方为2023年以前成立的企业,则以意向合作方报名时提供的2022年年度审计报告为准;若意向合作方为2023年新成立的企业,则以意向合作方报名时提供的期间为意向合作方成立之日至2023年8月的审计报告为准。); 4、意向合作方的实缴注册资本不低于(含)1000万元,且不能存在抽逃资金的行为(以意向合作方在本项目正式信息披露期间出具的验资报告为准);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
合作方应履行的义务 | 1.合作方自筹资金,投资改造该项目现有路段(具体停车路段详见合作协议附件)并升级为智慧停车场。合作方具体负责该项目停车场地的运营管理,与征集方按约定结算该项目的项目分成。 2.合作方若为非中山市小榄镇企业,应在合作协议签订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在中山市小榄镇成立运营该项目的合作方全资子公司(以下简称“小榄项目公司”)(为便于征集方管理,小榄项目公司的经营场所必须设立在征集方认可的地点)。该小榄项目公司设立后,合作方应协同小榄项目公司与征集方签订补充协议,由该小榄项目公司承接合作方在本协议项下的权利义务,合作方对该小榄项目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保证期为三年)。合作方及该小榄项目公司在本协议期内,均不能减资或抽逃出资。未经征集方同意,合作方不得变更小榄项目公司的股权结构,如征集方同意合作方转让小榄项目公司股权或小榄项目公司增资扩股的,征集方享有优先购买权。 3.项目运营收入与保底费用、项目分成与亏损的核算与结算 (1)项目运营收入。项目营运期间,所有项目营运收入统一由征集方先行收取,由征集方统一核算和结算。项目营运收入=停车费收入+其他收入。(注:有关收入以实收金额核算。) (2)项目保底费用。合作方需按《中山市小榄镇智慧停车项目合作协议》约定每年向征集方保证项目保底费用。 (3)项目分成。如项目征集到一家合格意向合作方,合作方分成比例为60%;如项目征集到多家合格意向合作方,合作方分成比例以参评文件报价为准。可分成金额=项目运营收入-项目保底费用。可分成金额大于0的,合作方与征集方按《中山市小榄镇智慧停车项目合作协议》约定进行分成;可分成金额小于0的,合作方需按《中山市小榄镇智慧停车项目合作协议》约定向征集方支付补亏。 项目运营收入与保底费用、项目分成与亏损的核算与结算具体详见《中山市小榄镇智慧停车项目合作协议》(文本)。 4.合作项目履约保证金为人民币600万元。 5.意向合作方自行承担停车场地升级改造与运营的全部费用(包含但不限于:设施设备投入、系统投入、租金、人员薪酬、场地、设备维修养护、水电、网络、税费等各项成本支出)。 6.关于停车场的升级改造: 意向合作方必须配合征集方根据《中山市小榄镇(小榄片)智慧停车项目(三期)有偿使用协议》完成中山市小榄镇公有资产事务中心对征集方的施工进度要求,包括但不限于: (1)意向合作方应在2023年12月29日前完成不低于1500个车位的升级改造并投入试运营; (2)意向合作方应在2024年12月31日前配合征集方完成该项目所有路段的相关报建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设计方案确定、规划报建、稳评等相关工作),与征集方及相关部门确认该项目所有路段的可建设利用停车泊位总数(如因非意向合作方原因导致延迟的,相应顺延); (3)意向合作方应在2026年8月8日前完成该项目所有路段(具体停车路段详见附件)的升级改造并投入运营。 [相关条件具体详见《中山市小榄镇智慧停车项目合作协议》(文本)] 7.合作方知悉并承诺,应自行对本项目所涉及政策等事宜进行综合、全面的尽职调查,在对标的的历史情况、现状和潜在风险有充分了解的情况下,充分考虑合作标的可能存在的瑕疵,充分评估此次交易的投资风险,并承担因交易而产生的一切责任。 8.合作方须按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通知的时间、地点与征集方正式签订项目合同书,合作双方须严格履行协议条款。 9.其他意向合作方应履行的义务具体详见本公告所附《中山市小榄镇智慧停车项目合作协议》(文本)。 |
其他须披露事项 | 1.意向合作方须知悉,本项目所涉及的一切情况,并承诺在合作报名时已完全了解清楚项目权属和现状情况。 2.意向合作方应自行对合作标的现状进行综合、全面的尽职调查,充分考虑合作标的存在的瑕疵,承担因本次交易而产生的一切风险。意向合作方因上述风险遭受的任何损失,与征集方和交易机构无关。 |
合作须知 | 1.意向合作方须在征集合作方信息公告期截止之日17:00前按以下方式办理合作申请手续:办理完毕合作申请手续(含提交《合作申请书》及其附件材料、交纳交易保证金等工作流程)。 2.意向合作方须在信息公告期内向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结算账户交纳交易保证金600万元。意向合作方若违反交易相关法规政策或交易规则的,或违反合作申请或征集合作方信息公告要求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按照《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保证金操作细则》予以没收处理;意向合作方未能被确定为合格意向合作方的,在不存在交易保证金需予以没收或扣收的情形下,其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在合格意向合作方确定或项目终结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原路返还,合格意向合作方未能成为合作方的,在不存在交易保证金需予以没收或扣收的情形下,交易保证金在合作方确定或项目终结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原路返还。合格意向合作方成为最终合作方的,在不存在交易保证金需予以没收或扣收的情形下,南方产权在收到交易双方签订的合作合同及交易双方足额服务费用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出具交易凭证并将合作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划至征集方指定账户,在征集方收讫之日起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无须交易双方另行通知。意向合作方在签署保密承诺函后,在信息公告期内向征集方及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查阅资产交易文件和对合作标的进行尽职调查。意向合作方须在征集合作方信息公告期截止之日17:00前,将交易保证金通过汇款、转账方式转入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指定银行账户(以到账为准),并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项目名称+资金用途”。本项目交易保证金不接受现金、现金汇款、托收支票、银行汇票等付款方式。 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结算账户(用于交易保证金和交易价款的收付): 账户名称: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账 号:120903472910501 开 户 行:招商银行广州环市东路支行 3.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对意向合作方提交的资料进行规范性审核,必要时可以要求意向合作方提供补充资料。 4.合作方须在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出具交易凭证前,按有关规定或约定向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指定银行账户支付有关交易服务费用。合作方须将上述费用通过汇款、转账方式转入指定账户,并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项目名称+资金用途”。本项目有关交易费用不接受现金、现金汇款、托收支票、银行汇票等付款方式。 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账户(用于收取相关交易费用): 账户名称: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账 号:200583833310001 开 户 行:招商银行广州环市东路支行 5.信息公告期内,只有一个合格意向合作方报名参加交易的,该合格意向合作方即成为合作方;产生两个或两个以上合格意向合作方的,采取综合评审方式确定合作方,确定合作方后,由征集方和合作方按照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的通知签订《中山市小榄镇智慧停车项目合作协议》。意向合作方一经提交合作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即视为知悉确认上述规则,充分了解考虑评估潜在风险,不得因前述原因未能成为合作方追究征集方及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任何责任。 7.本公告所称意向合作方是指对本次合作标的有合作意向并办理完毕合作申请手续的主体。本公告所称合格意向合作方是指经审核,并取得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出具的受理通知书的意向合作方。 8.意向合作方需保证其提交的资料的真实性,如有弄虚作假的,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与征集方有权对意向合作方缴纳的交易保证金予以没收处理;若意向合作方已与征集方签订合作合同的,征集方有权单方解除合作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 |
保证金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保证金金额(万元) | 600.000000 |
缴纳截止时间 | 在信息公告截止之日下午17:00前,将合作保证金通过汇款、转账方式转入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结算账户(以到账为准),并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项目名称+资金用途”。 |
披露规则
挂牌开始日期 | 2023-10-08 |
挂牌期(工作日) | 5 |
挂牌结束日期 | 2023-10-12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合作方 | 信息发布终结。 |
法律声明及风险提示
法律声明及风险提示 | 以上信息来源于征集方提供的资料,请意向合作方进行必要的调查核实,产权交易机构对上述信息披露不做任何承诺和担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