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影视城旅拍项目征集合作方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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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影视城旅拍项目征集合作方公告
征集方基本情况 | 征集方名称 | 中山影视城有限公司 |
地 址 | 中山市南朗街道翠亨大道85号 | |
项目基本信息 | 项目名称 | 旅拍项目合作 |
合作内容 | 1.由征集方和合作方共同打造中山影视城国潮旅拍体验馆,由双方协商选定景区内不少于两个区域设立店铺; 2.征集方提供场地物业,合作方负责景区服装商铺门店的装修和换装旅拍业务运营,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运营所需的人员,设备、服装、物料的采购、清洁、保养,以及提供优质的旅拍服务,以及完善的售后服务等。 | |
合作期限 | 2年11个月;期限2026年11月止 | |
交易方式的确定 |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家(含)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意向合作方 | 由征集方统一安排竞标时间,以线下现场竞价方式来确定最终成交合作方。 |
挂牌期满,如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合作方 | 由征集方决策,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采取协议合作。 | |
挂牌时间 | 自公告之日起11个工作日 | |
合作方资格条件 | 1、企业:依法注册一年以上(含)并正常经营的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含摄影服务等相关业务,并且有相关经营经历一年以上(提供纳税证明或租赁合同); 2、意向合作方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 3、意向方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记录名单(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失信记录已失效,意向方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4、在征集方处无不良记录; | |
合作方式及义务 | 1.合作方自筹资金,负责项目门店装修和业务的运营管理并承担运营中的所有成本,与征集方按约定结算该项目的项目分成。 2.项目合作模式:本项目以营业额分成的模式合作,采用合作分成比例竞标,最后以使征集方占比比例最高者将成为本次旅拍项目的合作方。 3.项目运营收入与保底费用: (1)项目运营收入。项目营运期间,所有项目营运收入统一由征集方先行收取,由征集方统一核算和结算。 (2)项目保底费用。按照实际中标分成比例计算,需保证每个年度周期内,征集方年度营业额分成款不少于底价24万元。 4.项目分成比例竞标与结算方式 (1)分成比例竞标:征集方分成占比30%为原始竞标比例,每次加价最低增加比例为0.5%,最后以使征集方占比比例最高者获得本次旅拍合作经营权。征集方设立阶梯奖励机制,0-200万元(含),按照实际中标分成比例计算(需保证征集方保底费用24万元);200万元以上部分设立奖励机制,合作方分成比例可增加5%作为超额奖励。(即200万以上部分,征集方分成比例=中标分成比例-5%)。 (2)结算方式: ①每月结算,营收累积200万元内,征集方每月先按照中标分成比例支付合作方款项。 ②年度结算,若征集方年度分成款低于24万元,则一个年度周期核准后,合作方需要向征集方按24万元补缴差额(第三年度按实际月数折算);如年度营收累积超过200万元后,超出200万元部分,合作方分成比例可增加5%作为超额奖励。 5.本次竞标履约保证金为人民币2万元。如报名后放弃竞标,或中标后弃标,则保证金不退还。如遇中标后弃标的情况,则顺延第二名中标。未中标方的履约保证金将于开标后一周内退还。 6.其他未尽事宜,以实际合同签订内容为准。 | |
合作须知 | (一)合作方须保证前期对以下项目的投入,并经过征集方验收方可开展经营: ①装修投入:对拍摄场景进行装修或布置,以符合中山影视城的主题和要求; ②服装投入:购买或租赁服装以及相应的配饰,以确保拍摄者有足够的服装选择,以展现出不同的角色和场景风格; ③妆造饰品投入:购买或租赁化妆品、发型用品、头饰等,以帮助拍摄者更好地展现角色和场景,提高拍摄质量和效果; ④设备投入:购买或租赁专业的摄影设备和技术支持,如相机、灯光设备等,以确保拍摄出的照片和视频具有高质量的画面和效果; ⑤人员投入:雇佣专业的摄影师、化妆师、造型师等团队成员,人员配置不少于6人,以确保拍摄过程顺利进行并提供高质量的拍摄服务; (二)合作方熟悉市场,合作方需要了解旅游行业和摄影市场的趋势和需求;具有深厚的行业经验,包括但不限于历史建筑、自然风光、文化景点等题材的拍摄经验,能够根据不同的场景和要求提供专业的拍摄方案和技巧;至少有一年以上服装租赁、写真摄影经验,能够为拍摄者提供高质量的服装和妆造饰品选择和使用指导。 (三)合作方具有开拓和维护市场的能力,能够根据市场需求和趋势制定相应的营销策略和推广活动,能够及时处理客户反馈和投诉,提高客户满意度和忠诚度;以及运营品牌的经济实力,包括但不限于品牌宣传、推广、营销等方面的投入,以提高品牌知名度和影响力。 (四)合作方公司信用良好,合作方需要具备可靠的商业信誉和良好的经营记录,没有不良经营行为和违法记录,能够提供真实、合法的证明文件和资料;可开具发票,合作方需要具备开具发票的资质和能力,能够提供合法、真实的发票,并且能够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开具发票的义务;合作方需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商业道德规范,具备合规经营的资质和条件,能够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相应的法律义务和服务承诺。 (五)合作方在合作期间不得擅自对中山影视城的建筑物、设施、设备等资产进行结构上的改变或用途上的变更,以确保资产的安全和正常使用。合作方在合作期间不得擅自对中山影视城的建筑物、设施、设备等进行改建、扩建或者进行重大维修、装修等活动,以避免对资产造成损坏或安全隐患;否则,中山影视城有权终止合同,采取措施保护资产安全,维护企业权益。 (六)加强续约管理。项目合作到期后,应当重新公开招商。原合作方要求续约的,应当在合作期届满前3个月提出书面申请。 (七)项目开展后,合作方不得擅自转让/转租,即不得将部分或全部经营权再出让给第三人。确因特殊情况需要转让的,合作方提出书面申请,由原决策机构审议后方可转让。转让合同的内容必须事先征得中山影视城同意,否则不得转让。 (八)项目开展后,由于合作方原因中途退出的,征集方将没收合作方履约保证金,合作方需结清所有费用并退还商铺合作经营权。 | |
意向合作方 | 意向合作方在办理报名登记手续时,须提交下列相关材料,并保证其真实、完整、有效。 | |
需提交材料 | 企业或者其他合法组织(以下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核原件);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 3.如单位需委托他人办理项目签约相关事宜,则需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 4.征集方要求的其他材料; 5.意向者需现场提交纸质材料报名登记,如有疑问可咨询0760-85501888; 6.自挂牌之日起可报名,挂牌期满后3天截止报名。 7.报名方式:请到中山影视城有限公司市场营销部提交相关资料及缴纳履约保证金。 8.报名时间:2023年11月16日至2023年12月3日。 | |
其他须披露事项 | 1.意向合作方须知悉,本项目所涉及的一切情况,并承诺在合作报名时已完全了解清楚项目权属和现状情况。 2.意向合作方应自行对合作标的现状进行综合、全面的尽职调查,充分考虑合作标的存在的瑕疵,承担因本次交易而产生的一切风险。意向合作方因上述风险遭受的任何损失,与征集方和交易机构无关。 | |
特别事项说明 | 1.支付方式:银行转帐或微信支付; 2.确定意向合作方后5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 3.如果由于竞标后的中标分成比例过高,中标方无法经营自动退出时,竞标中第二名分成比例高的意向合作方将作为候补名单可与征集方签约合作,以此类推,截止至第三名意向合作方。 | |
履约保证金金额(人民币) | 2万元 | |
缴纳履约保证金时间 | 报名当天现场缴纳 | |
缴纳账号 | 账户名称:中山影视城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中山南朗支行 银行账号:6275 5774 4567 | |
联系方式 | 业务咨询电话 | 0760-85501888;13824712819 |
联系地址 | 中山市南朗街道翠亨大道8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