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港客运口岸联检楼对面70平方米土地招租公告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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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港客运口岸联检楼对面70平方米土地招租
中山港客运口岸联检楼对面70平方米土地招租公告信息表 | ||
出租方基本情况 | 出租方名称 | 中港客运联营有限公司 |
地 址 | 中山市火炬开发区沿江东一路1号 | |
出租资产基本信息 | 出租资产概括 | 物业位于中山市火炬开发区沿江东一路1号联检楼对面70平方米土地,有房地产证。 |
计算租金面积 | 70㎡ | |
出租用途 | 商业 | |
出租期限 | 面议 | |
免租期限 | 无 | |
租金挂牌价格(人民币) | 130元/㎡ | |
是否涉及优先承租权 | 否 | |
是否允许联合承租 | 否 | |
交易方式的确定 |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家(含)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 |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含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通过竞价方式确定最终承租方。 |
挂牌期满,如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 | 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采取协议租赁。 | |
挂牌时间 |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 |
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 企业:依法注册并正常经营的企业,在出租方处无不良记录; | |
个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 ||
意向承租方 | 意向承租方在办理承租意向登记手续时,须填写《中港客运联营有限公司租赁物业意向承租方登记申请表》(详见附件)以及提交下列相关材料,并保证其真实、完整、有效。 | |
需提交材料 | 企业或者其他合法组织(以下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核原件); 2、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 4、如单位需委托他人办理承租事宜,则需要准备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 5、承租物业用途说明; 6、出租方要求的其他材料; | |
自然人(以下材料均需签字按指模): 1、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 2、承租物业用途说明; 3、出租方要求的其他材料; | ||
履约条件 | 1.安全使用房产并及时缴纳租金及相关费用; 2.严禁转租; | |
特别事项说明 | 1.租金支付方式:银行转帐。 2.确定承租方后5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 | |
保证金金额(人民币) | 按照月度租金计算两个月租金收取 | |
缴纳租赁保证金时间 | 签订合同后5个自然日内 | |
缴纳账号 | 账户名称:中港客运联营有限公司 开户账号:广发银行中山彩虹支行 账号:138016515010000368 | |
联系方式 | 业务咨询电话 | 黎先生:13560675139 |
联系地址 | 广东省中山市沿江东一路1号中港客运联营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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