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公交10辆6米纯电动客车报废回收项目公告
一、项目名称:中山公交10辆6米纯电动客车报废回收项目。
二、项目介绍:中山市公共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拟根据《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暂行办法》《动力电池编码制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溯源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选取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回收单位报废10辆6米纯电动客车。
三、标的物参数
名称 | 参数 |
车型 | XMQ6610CEBEVS3 |
登记日期 | 2015年12月 |
车辆生产厂家 | 厦门金龙联合汽车工业有限公司 |
车身尺寸(长×宽×高,mm) | 6080×1885×2270 |
整备质量(kg) | 2850 |
动力电池生产厂家 | 捷星新能源科技(苏州)有限公司 |
动力电池容量(kWH) | 43.2 |
动力电池类型 | 三元材料 |
四、项目要求
(一)本项目10辆6米纯电动客车的报废处置分为“动力电池报废回收”和“整车报废回收”两个小项。
(二)回收单位可对其中一个或两个类别报价。价格包含拆卸、运输、保管、第三方检测费、报告出具费、税费等全部费用。
(三)该批车辆在中山市市域。车辆拖运由车辆报废企业负责。车辆动力电池在中山市域由车辆报废企业交予动力电池回收企业。
(四)车辆须在2024年6月28日(含)前出具注销证明。
(五)部分车辆可能应项目发起方需求暂缓报废。
五、合格回收单位的资格要求
(一)回收单位必须是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社会组织。
(二)回收单位具有符合国家、省、市法律法规要求的整车报废或动力电池报废回收资质。
(三)2020年至今同类项目业绩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报废回收证明或合同关键页,五份以内)。
六、评选标准:符合要求的参评人中,价格高的中选。价格相同时,所有相同报价参评人平分标的。
七、获取项目文件
(一)本项目的采购公告信息于采购人媒体上公布,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二)符合资格的参评人自行在有关公告网站下载文件。
(三)评选文件下载时间:发布至2024年6月14日14:30。
八、提交评审资料
参评人于参评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提交一份参评文件。
(一)资料按附件《中山公交10辆6米纯电动客车报废回收项目参评文件》编制,可以补充其他材料。资料每页盖公章、装订后骑缝盖公章、资料袋封条盖公章。
(二)参评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6月14日14:30(以采购人收到参评文件为准),超时不接受任何供应商提交的参评文件。
(三)参评文件递交地址:中山市南区城南三路38号中山公交集团城南办公楼彭先生(15972926258)收;可邮寄但运费不得到付,否则退回参评文件。
九、项目评审
(一)评审时间:2024年6月14日15:00。
(二)评审地点:中山公交集团城南办公楼,参评人自愿决定是否到场参加。
十、评审结果公示
评审结束后,采购人将在采购人官方媒体上进行结果公示,公示期3日,在公示期结束后发出《评选结果通知书》。如参评人对此次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向采购人书面提出。采购人应在收到书面异议原件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本项目评选活动。
十一、采购人及采购人联系方式
(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王先生13528220294
(二)联系地址:中山市南区城南三路38号
附件:报废回收项目评选文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