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企业项目采购业务管理工作,确保项目采购工作公平、公正、公开,中山市公共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下称“采购人”)现就汽车修配厂对外维修采购专业维修设备和部分低值易耗品项目进行公开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单位参与报价评选,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名称:汽车修配厂对外维修采购专业维修设备和部分低值易耗品项目
二、项目要求:详细要求见第二章《用户需求书》
三、供货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个日历天。
四、项目清单及内容:按照《附件1:中山公交集团维修机具设备采购清单及预算》采购一批专业维修设备和低值易耗品。实际采购数量以采购人最终需求为准,不超过计划采购量。费用按实际采购情况结算。
五、采购控制价:总价上限价¥253000元(含税),单项维修设备和低值易耗品单价上限价详见《附件1:中山公交集团维修机具设备采购清单及预算》。项目总价不超过总价上限价、单价不超过单价上限价,否则按废标处理。本项目报价应包括但不限于设备费、运输费、保险费、装卸费、差旅费、技术指导、整机安装费、调试费、质保期和保修期内的售后服务、税费等一切费用。
六、合格参评人资格要求
(一)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并独立于采购人。
(二)参评人提供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具有汽车零配件、汽车维修设备、五金设备零售其中一项内容。
(三)以分公司名义参与本项目评选的,需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及授权文件复印件。已获授权的分公司,其提供的总公司及其分支机构的证明材料,均视为有效证明材料。
(四)参评人承诺非联合体参评、承诺与其他参评人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五)提供参评人的信用记录(信用中国”网站)并盖章,采购人在本项目评审当天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参评单位的信用记录,将查询的参评单位信用记录提供给评审现场;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凡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视为无效报价。
(六)参评人提供的服务满足本项目的主要需求,填写《需求响应表》并全部完全响应,无负偏离。
(七)报价为固定价且未超过总价上限价、单价上限价
(八)参评人承诺不得以任何方式转包或分包本项目。
七、获取公开评选文件
(一)本项目的采购公告信息将在中山产权服务网(http://zscq.zsnews.cn/)和采购人官方网站(https://www.zsbus.cn/)上公布,并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二)符合资格的参评单位自行在有关公告网站下载评选文件。
(三)评选文件下载时间:2024年6月13日至2024年6月16日
八、提交参评文件的要求
(一)参评文件一式两份,参评文件格式要求详见第四章《参评响应文件格式》;参评文件要求独立装订成册,按格式规定签字并加盖公章,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后密封提交。
(二)参评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6月17日12:00(以采购人收到参评文件为准),超时提交的参评文件将拒收。
(三)参评文件递交地址及收件人:中山市南区城南三路38号中山公交集团二楼开评标室彭先生(15972926258),封面请注明“汽车修配厂对外维修采购专业维修设备和部分低值易耗品项目”,以免与其他项目混淆。参评文件可邮寄,运费到付的作退件处理。
九、项目评审
(一)评审时间:2024年6月17日14:30。
(二)评审地点:中山公交集团城南办公楼二楼开评标室,评审时参评单位无需到场参加。
十、评审结果公示
评审结束后,采购人将在中山产权服务网(http://zscq.zsnews.cn/)和采购人官方网站(https://www.zsbus.cn/)上进行结果公示,公示期3个日历天,公示期结束后7个日历天内由采购人向中选人发出《评选结果通知书》。如参评单位对此次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向采购人书面提出。采购人应在自收到书面异议原件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暂停本项目评选活动。
十一、采购人及采购联系人
(一)采购人:中山市公共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
(二)采购联系人及电话:丘先生 13824701785
(三)联系地址:中山市沙溪镇乐群村龙聚环站前路1号乐群公交站场办公楼二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