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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公共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中秋节慰问品采购项目
联系方式:关先生134116751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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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公共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中秋节慰问品采购项目


各潜在供应商:

  现就中山市公共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中秋节慰问品进行公开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报价评选,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名称:中山市公共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中秋节慰问品采购项目

二、采购人:中山市公共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工会委员会、中山市公共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

三、项目内容:2024年中秋节慰问品(以下称商品、产品或物品)。本次采购共分为4个包组。包组1为金(火)腿伍(五)仁月饼1盒;包组2为双黄白莲蓉月饼1盒;包组3为大米1包包组4为压榨花生油1瓶。参评供应商可就本项目其中一个包组参评,也可同时就多个包组参评;参评供应商同时就多个包组参评的,允许参评供应商同时兼投兼中。每种采购物品的上限单价及参评供应商的报价均含税及运费。每个包组不接受备选报价方案,只允许有一个报价。

四、资金预算及上限价:

类别

物品种类

单位

采购数量

规格

单组上限价格(元)

合计上限价(元)

包组1

金(火)腿伍(五)仁月饼

4440

≥600g/盒

56.00

248640.00

包组2

双黄白莲蓉月饼

4440

≥600g/盒

46.00

204240.00

包组3

大米

4440

≥5kg

39.00

173160.00

包组4

压榨花生油

4440

≥2.5L

59.00

261960.00

总计上限价(元)

888000.00

特别说明:因采购人人员数量可能发生变动,以上物品采购数量最终以实际配送数量为准。

五、配送时间及地点:

(一)参评供应商中选任何一个包组,都必须在2024年9月10日(农历八月初八)按采购人提供的地址完成配送工作。

(二)中选供应商必须按时送货到采购人指定的配送点(个别地点须送货到二、三楼),具体地址如下:

(一)中山汽车总站(地址:西区富华道50号);

(二)城南公交站场(地址:南区城南三路38号);

(三)乐群公交站场(地址:沙溪镇乐群站前路4号);

(四)古镇公交站场(地址:古镇镇海洲北海工业园);

(五)南朗公交站场(地址:南朗街道第三工业区);

(六)城东公交站场(地址:火炬开发区中山六路凯业街5号);

(七)城北公交站场 (地址:石岐区东明北路民营科技工业园民康路15号);

(八)火炬开发区公交站场(地址:火炬开发区世纪一路与东阳南路交界处科技新城创业中心南侧);

(九)民众公交站场(地址:中山市民众街道浪网大道);

(十)黄圃公交站场(地址:黄圃镇兴圃大道中38号之一);

(十一)坦洲公交站场(地址:坦洲镇坦神北路98号);

(十二)三乡公交站场(地址:三乡镇平南村)。

六、合格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必须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且独立于采购人,具有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

(二)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评报价。

(四)供应商承诺不得以任何方式转包或分包本项目。

(五)报价是唯一固定价且未超过上限价(包括单价与总价,含税)。

(六)必须提供完整未开封的物品作为样品,(参评包组每份样品至少一份,必须是原厂包装)。内包装中中秋月饼必须是单独密封包装,内含有干燥剂(防腐剂);大米为真空密封包装;花生油为原瓶/罐出厂包装。且所投物品与实物样品必须一致且符合包组需求的物品。

(七)所有物品质量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行业有关规定的标准和要求,提供具有资质的质量检验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或《出厂检验报告》,并且参投每个包组分开开具证明。

(八)本项目凡是加注“★”符号的内容为必须响应满足的重要指标,必须在需求响应表中完全响应。

七、递交参评资料和样品截止时间:2024年8月15日17:30(以采购人收到参评响应文件和样品为准),超时不接受任何供应商提交的参评响应文件和样品。

八、递交参评文件地点:中山市南区城南三路38号中山市公共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二楼开评标室彭先生(15972926258)收;可邮寄但运费不得到付,否则退回参评文件和样品。

九、参评资料和样品数量:每个包组参评文件和样品独立1份。如参评两个包组,参评文件和样品要按每个包组分开独立包装,混合装在一起的参评资料或样品列为不符合条件潜在供应商。参评文件和样品无论是否被采购人选定,均不作退还。

十、评审时间:2024年8月16日上午8:30。

十一、评审地点:中山市南区城南三路38号中山市公共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二楼开评标室。评审时供应商无需到场参加。

十二、评审结果公示

评审结束后,采购人将在中山市公共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网(https://www.zsbus.cn/infolist.aspx?cid=35)及中山产权服务网(http://zscq.zsnews.cn/)上公示评审结果,公示期3日,在公示期结束后7日内由采购人向中选人发出《评选结果通知书》,《评选结果通知书》对中选人和采购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果参评供应商对此次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向采购人书面提出,但需对异议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采购人应在自收到书面异议原件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本项目评选活动。

十三、采购人联系方式

(一) 联系人:关先生13411675194

(二) 联系地址:中山市南区城南三路38号


附件下载
评选文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