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公共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
定制瓶装饮用天然矿泉水供应服务采购项目 (第二次)
各潜在供应商:
现就中山市公共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定制瓶装饮用天然矿泉水供应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进行公开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评选。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名称
中山公交集团定制瓶装饮用天然矿泉水供应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
二、项目内容及需求情况(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一)采购包:中山公交集团定制瓶装饮用天然矿泉水供应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
(二)采购包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三)采购包需求
报价上限单价 (元/箱) | 计划采购量 | 采购年限 | 总预算(元) | 技术规格、参数 及要求 | 是否允许 进口产品 | 是否允许 转包或分包 |
28.95 | 3100箱 | 1年 | 89745 | 详见第二部分 《用户需求书》 | 否 | 否 |
三、合格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参评供应商应具备以下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须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参评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同时,矿泉水产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须提供承诺函)。
2.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至参评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提供至参评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2021年1月1日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承诺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暂停或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没有处于被项目所在地政府或国家部委禁止市场准入的情形(须提供承诺函),以及没有被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承诺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二)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
1.参评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须提供承诺函)。
2.参评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参评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参评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参评供应商如为生产企业:需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许可食品类别为饮料类或饮用水类,提供认证证书复印件/扫描件)、《取水许可证》(提供认证证书复印件/扫描件)、《采矿许可证》(提供认证证书复印件/扫描件);参评供应商如为授权代理商的,需提供自身《食品经营许可证》(许可食品类别为饮料类或饮用水类)或《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经营者备案信息采集表》复印件及所代理产品原制造商的《食品生产许可证》(许可食品类别为饮料类或饮用水类,提供认证证书复印件/扫描件)、所代理产品原制造商的《取水许可证》(提供认证证书复印件/扫描件)、所代理产品原制造商的《采矿许可证》(提供认证证书复印件/扫描件)。所提供的许可证须在有效期内;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
4.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或存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关联关系的供应商,不得同时参评本采购项目(须提供承诺函)。
5.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评。
6.参评供应商不得转包、分包本项目(须提供承诺函)。
7.报价为唯一固定价且未超过报价限价。
8.供应商承诺所提供材料真实、准确,并随时接受采购人核实查验。
四、获取公开采购文件
(一)本项目的采购公告信息在中山市公共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官方网站(https://www.zsbus.cn/)及中山产权服务网(http://zscq.zsnews.cn/)上公布,并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二)符合资格的供应商自行在有关公告网站下载采购文件。
(三)采购文件下载时间:自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0月10日17:00。
五、报名要求
(一)报名方式:供应商自行获取采购文件后,需在报名时间截止前提交一份参评文件,参评文件格式要求详见第四章《参评响应文件格式》;参评文件要求盖章后扫描,发送到指定邮箱。
(二)报名时间:自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0月10日17:00,超时不接受任何供应商报名。
(三)参评文件递交邮箱:zsbus_auditing@163.com。
(四)样品评测:样品属于参评文件的组成部分。供应商须免费提供一箱自产或自营的矿泉水给采购人进行评测(样品须进行密封封装),并在2024年10月10日17:00前送达采购人开评标室(可邮寄,也可自行送货上门)。样品的生产、运输(含包邮)、安装、保全等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自理。凡收到的样品,均由采购人封存和处理,不再通知供应商取回。
六、项目评审
(一)评审时间:2024年10月11日9:00。
(二)评审地点:中山公交集团城南办公楼开评标室,评审时供应商无需到场参加。
七、评审结果公示
评审结束后,采购人将在中山市公共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官方网站(https://www.zsbus.cn/)及中山产权服务网(http://zscq.zsnews.cn/)上进行结果公示,公示期3日。如果参评供应商对此次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向采购人书面提出,但需对异议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采购人应自收到书面异议原件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并在答复前暂停本项目评选活动。
八、采购人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联系电话:赵小姐19806828556
(二)采购人联系地址:中山市南区城南三路38号
(三)采购人开评标室联系电话:彭先生15972926258
(四)采购人开评标室地址:中山市南区城南三路38号中山公交集团二楼开评标室
中山市公共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