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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公共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春节慰问品采购项目
联系方式:萧先生13702511507,赵先生152208806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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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潜在供应商:

  现就2025年员工春节慰问品进行公开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报价评选,有关事项如下:

  一、采购人:中山市公共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工会委员会。

二、采购项目和资金预算:2025年员工春节慰问品(以下称商品、产品或物品)。本次采购共分为3个包组。包组1为腊肠2包、腊肉1包;包组2为压榨花生油1瓶、非油炸即食面1箱、大米1袋;包组3为蛋卷1罐、坚果(开心果)1包,瓜子1包。

潜在供应商可选择其中任意包组进行报名,以包组为单位参加评选,不得以单样物品报名参加评选。每包组需包含可装纳本包组物品的袋子。

类别

物品种类

采购数量(份)

规格

上限单价

预算金额(元)

包组1

腊肠2包、腊肉1包

4394

腊肠≥500g/包

腊肉≥500g/包

腊肠30.00元/包

腊肉32.00元/包

404248.00

包组2

压榨花生油1瓶、非油炸即食面1箱、大米1袋

4394

压榨花生油≥2.5L/瓶

非油炸即食面≥2Kg/箱

大米≥5Kg/袋

压榨花生油53.00元/瓶

非油炸即食面28.00元/箱

大米30.00元/袋

487734.00

包组3

蛋卷1罐、坚果(开心果)1包、瓜子1包

4394

蛋卷≥900g/罐

坚果≥380g/包

瓜子≥500g/包

蛋卷47.00元/罐

坚果(开心果)40.00元/包

瓜子10.00元/包

426218.00

    特别说明:因采购人员工数量可能发生变动,以上物品采购数量最终以实际配送数量为准;各物品采购数量可根据评选结果单价,在不超过300元/份的基础上调整。

三、公开获取采购评选文件

(一)本项目的采购公告信息在中山市公共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官方媒体以及中山产权服务网发布,并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二)符合资格的供应商自行在有关公告网站下载采购评选文件。

(三)采购评选文件下载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2月24日8:30。

四、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4年12月24日8:30-12:00,提前或超时均不接受任何潜在供应商提交的评选资料和样品。

    (二)报名地址:中山市南区城南三路38号中山公交集团二楼开标评标室。

    (三)评选资料和样品数量:每个包组参选文件和样品独立1份。如参评两个包组,参选文件和样品要按每个包组分开独立包装。参选文件和样品无论是否被采购人选定,均不作退还。

    五、评审时间:2024年12月24日14:00。

    六、配送时间:参评单位无论中选任何一个包组物品,都必须在2025年1月19日(农历十二月二十日)前按采购人提供的地址完成配送工作。

七、配送地址

(一)城南站场(地址:中山市南区城南三路38号城南公交枢纽站);

(二)富华站场(地址:中山市西区富华道50号中山汽车总站);

(三)乐群站场(地址:中山市沙溪镇乐群站前路4号);

(四)城东站场(地址:中山市火炬开发区中山六路公共汽车城东站场);

(五)坦洲站场(地址:中山市坦洲镇坦神北路98号坦洲公交枢纽站);

(六)黄圃站场(地址:中山市黄圃镇兴圃大道38号黄圃公交枢纽站);

    (七)其他按照采购人提供的地址和数量进行配送(地址均为中山市内)。

八、合格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 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且独立于采购人,具有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和从事食品生产(或经营)许可资格(如委托第三方生产的物品,必须附上第三方食品生产资质证明和产品合格证明,双方委托关系证明(或合同))。

(二)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中。

(三)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四) 供应商承诺不得以任何方式转包或分包本项目。

(五) 必须提供样品,且所投物品与实物样品必须一致且符合包组需求的物品。

(六) 所有物品质量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行业有关规定的标准和要求,提供具有资质的质量检验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或《出厂检验报告》,并且参投每个包组分开开具证明。

(七) 对包组内所有物品进行报价,报价为唯一固定价且未超过单价限价(包含开发票价格)。

(八) 本项目凡是加注“★”符号的内容为必须响应满足的重要指标,必须在需求响应表中完全响应。

九、报名评选须知

(一)参评单位不得相互串通报价,不得排挤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

(二)参评单位所有证件资料不得涂改/更改。凡提供虚假证明文件,需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

(三)采购人将拒绝接受不合格的物品。如发现供应商所提供的物品质量不符合采购评选文件要求的,采购人将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视为欺骗行为处理。

(四)本项目报价应为包含所有费用的最终报价,采购人将不再支付除合同价以外的任何费用。

(五)中选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转包或分包本项目。

(六)供应商对采购文件等有疑问,应在报名时间截止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

(七)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属于无效报价。

十、采购人联系方式

(一)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萧先生13702511507,赵先生15220880679;

(二) 联系地址:中山市南区城南三路38号中山公交集团。

 

中山市公共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12日


附件下载
评选文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