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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公共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 2026年春节慰问品采购项目澄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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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公共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

2026年春节慰问品采购项目澄清公告

 

各潜在供应商:

针对我司近期发布的“2026年春节慰问品采购项目”报价税费说明及非油炸蛋面产品要求内容,因前期对部分采购物品的增值税税率适用标准核查及非油炸蛋面产品要求设置有误,现依据相关规定和实际情况,就此事项进行正式澄清公告如下:

一、澄清事由

一)原公示的报价税费说明中,误将所有采购物品统一按13%增值税税率标注,实际部分物品应适用9%增值税税率,现对采购物品对应的增值税税率及相关结算规则予以澄清

二)原公示的非油炸蛋面产品要求中,误将主要成份描述为小麦粉、食用油、淀粉等,实际应该为小麦粉、食用盐、淀粉等,现对采购物品对应产品要求予以澄清

二、具体澄清内容

(一)报价税费说明

1.采购物品对应增值税税率

本次采购物品按品类适用以下增值税税率:

1适用9%增值税税率的物品:花生油、纯牛奶(符合国家增值税政策规定的低税率适用范围);

2适用13%增值税税率的物品:非油炸面、鸡蛋卷、曲奇饼干(属于食品加工品类,适用一般货物增值税税率)。

3)如有提供增值产品则按对应品类法定增值税税率执行。

2.基准报价说明

本次采购项目“230.00/套”的基准报价,为“供应商按对应品类法定增值税税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情况下的含税结算价其中,花生油、纯牛奶开9%税率专票,非油炸面/鸡蛋卷/曲奇饼干开13%税率专票另如有提供增值产品则按对应品类法定增值税税率执行

3.税费结算规则

1若供应商按对应品类法定税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花生油、纯牛奶开9%税率专票,非油炸面/鸡蛋卷/曲奇饼干开13%税率专票另如有提供增值产品则按对应品类法定增值税税率执行),按基准报价230.00/套含税价结算;

2若供应商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但适用税率低于上述法定税率(如适用简易计税3%征收率等),结算价按“对应物品不含税成本基数×(1+供应商实际适用税率)”调整计算(不含税成本基数以基准报价拆分的对应品类不含税金额为准);

3若供应商仅能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结算价按基准报价拆分的“物品不含税成本合计金额”执行(因增值税普通发票无法用于进项税额抵扣,故剔除对应税费部分)。

二)非油炸蛋面产品要求

非油炸蛋面产品要求的主要成份为小麦粉、食用盐、淀粉等。

三、其他说明

原公示的报价税费说明及产品要求中,与本澄清公告内容不一致的部分,以本澄清公告为准;

若各供应商对本次澄清内容有疑问,可通过采购公告预留的联系方式与我司采购部门咨询。

由此给各潜在供应商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中山市香山畅行文化科技有限公司

202615  


附件下载
澄清公告(2026年春节慰问品采购)2026-1-5.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