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公共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
组建调用外部车辆资格供应商库项目
各潜在供应商:
现就中山市公共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下称采购人)组建调用外部车辆资格供应商库项目进行公开征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评选,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名称:)组建调用外部车辆资格供应商库项目
二、项目要求:见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
三、预算金额:500000元(据实结算)
四、项目内容:
内容 | 资格期限 |
选取不少于3家供应商进入调用外部车辆资格供应商库 | 自首批入库供应商签订《入库合作协议》之日起的3年 |
详见“用户需求书”。
五、合格供应商资格要求
1.参评供应商需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件),经营范围包含道路旅客运输经营类或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类等相关业务,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参评供应商需具备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及车辆依法取得道路运输证(针对19座及以上客车)或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备案证明(针对9座及以下车辆),符合《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在经营所在地有相应服务机构及服务能力;
3.参评供应商需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3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包括但不限于偷税漏税、违法经营、重大安全事故等),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无被相关部门处罚的不良记录;
4.参评供应商需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入本项目服务的车辆需经检验合格,具备完整有效的行驶证、车辆登记证、保险单(交强险、商业险第三者保额不低于200万元,承运人险保额不低于40万元/座)等相关证件,且年检、保险等手续在有效期内。
5.参评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6.参评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评本项目。。
7.参评供应商全部满足本项目的需求,填写《需求响应表》并全部满足,无负偏离。
六、获取公开采购文件
(一)本项目的征集公告信息仅在采购人官方媒体(https://www.zsbus.cn/)及中山产权服务网(http://zscq.zsnews.cn/)上公布,并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二)意向入库的供应商自行在有关公告网站下载评审文件。
(三)采购文件下载时间:自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1月5日17:00。
七、参评文件提交要求
(一)截止时间:首批截止时间为2026年5月8日17:00时,第二批截止时间为2026年8月7日17:00时,第三批截止时间为2026年11月6日17:00时。
(二)提交方式:供应商需在参评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参评文件(盖章扫描)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zsbus_auditing@163.com),并将参评文件纸质版盖章封口独立装订成册(使用夹子或回形针夹住视为没有独立装订成册)后邮寄或递交至采购人。如文件电子版与纸质版(盖章)内容不一致,以纸质版(盖章)内容为准,逾期提交或错误方式投递送达将导致响应无效。
(三)参评文件递交或邮寄地址:广东省中山市南区城南三路38号中山市公共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2楼开评标室,收件人:彭先生(15972926258),邮政编码:528400。
八、项目评审
(一)评审时间:参评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首个工作日的9:00。
(二)评审地点:中山公交集团开评标室,评审时参评单位无需到场参加。
九、评审结果公示
评审结束后,采购人将在采购人官方媒体(https://www.zsbus.cn/)及中山产权服务网(http://zscq.zsnews.cn/)上进行结果公示,公示期2日,公示期结束后7个日历天内由采购人向中选人发出《评选结果通知书》。如果参评单位对此次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向采购人书面提出,但需对异议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采购人应自收到书面异议原件之日起2日内作出答复并在答复前暂停本项目评选活动。
十、采购人联系方式
(一)联系方式:沈先生 0760-87310176
中山市公共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
2026年4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