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香山畅行文化科技有限公司5·20关爱日文创产品采购项目
各潜在供应商:
现就中山市公共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中山市香山畅行文化科技有限公司(下称采购人)2026年度5·20关爱日文创产品进行公开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报价评选,有关事项如下:
一、采购人:中山市香山畅行文化科技有限公司。
二、采购项目和资金预算:本次采购的5·20关爱日文创产品(以下称商品、产品或物品),具体情况如下:
商品名称 | 商品要求 | 采购数量(件) | 不含税单 价上限价 (元/件) | 含13%税 率增值税 发票单价 上限价 (元/件) | 备注 |
便携式躺椅 | 打开尺寸:椅面弧度长约4000px,宽约1250px 颜色:黑色 材质:不低于600D牛津布、碳钢 静态承重:不低于300斤 外包装袋:印刷中山公交集团logo和名称 | 约2850件 | 44.20 | 50.00 | 最高上限价以实际采购数量及中选单价进行计算 |
特别说明:
1.因采购人员工数量可能发生变动,以上物品采购数量最终以实际配送数量为准;
2.各套餐物品相关需求详见《采购评选文件》第二部分第二项“产品要求”;
★3.报价税费说明:
(1)本项目商品不含税单价上限价为44.2元/件,含13%税率增值税专用发票单价上限价 50.00 元/件。如潜在供应商只能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则商品单价上限价为 44.2 元/件;
(2)供应商报价时,须明确说明所提供的发票类型(专票或普票)及适用税率。
(3)评标价格说明:
A.评标价格(提供专票)= 含税报价 ÷ (1 + 参评供应商声明的税率)
B.评标价格(提供普票)=供应商含税报价
三、公开获取采购评选文件
(一)本项目的采购公告信息在中山市公共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官方媒体以及中山产权服务网发布,并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二)符合资格的供应商自行在有关公告网站下载采购评选文件。
(三)采购评选文件下载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5月5日。
四、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公告之日起至2026年5月6日9:00。
(二)报名地址:中山市南区城南三路38号中山公交集团二楼开标评标室。
(三)评选资料和样品数量:
1.参评文件原件:一式壹份,参评文件格式要求详见第四部分章《参评文件参考格式》;参评文件要求独立装订成册,按格式要求签字并加盖公章,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后密封提交。
2.本项目需提供样品(样品不退还给参评单位),参评文件和样品递交地址及收件人:中山市南区城南三路38号(中山市香山畅行文化科技有限公司“5·20关爱日文创产品采购项目”)刘先生(15019907466)。参评文件和样品可邮寄,封面请注明“中山市香山畅行文化科技有限公司5·20关爱日文创产品采购项目”以免与其他项目混淆,运费到付的作退件处理。
五、评审时间:2026年5月6日9:30。
六、货物交付、验收:
(一)参评单位中选后,必须在2026年5月18日(含5月18日)前按采购人提供的地址完成配送工作。
(二)中选单位必须按时送货到采购人指定的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配送点(个别地点须送货到二、三楼),具体地址如下:
1.中山汽车总站(地址:西区富华道50号);
2.城南公交站场(地址:南区城南三路38号);
3.乐群公交站场(地址:沙溪镇乐群站前路4号);
4.古镇公交站场(地址:古镇镇海洲北海工业园);
5.南朗公交站场(地址:南朗街道第三工业区);
6.城东公交站场(地址:火炬开发区下陂头“百坑”);
7.快速公交站场(地址:火炬开发区中山六路凯业街20号);
8.城北公交站场 (地址:石岐区东明北路民营科技工业园民康路15号);
9.火炬开发区公交站场(地址:火炬开发区世纪一路与东阳南路交界处科技新城创业中心南侧);
10.民众公交站场(地址:中山市民众街道浪网大道);
11.黄圃公交站场(地址:黄圃镇兴圃大道中38号之一);
12.坦洲公交站场(地址:坦洲镇坦神北路98号);
13.三乡公交站场(地址:三乡镇平南村)。
(三)中选人保证货物在运输途中的安全,外观无损坏等瑕疵,货物的包装均应有良好的防湿、防潮等防护。凡由于包装不良造成的货物损坏和由此产生的修复、退换等费用均由中选人承担。货物验收合格前的风险由中选人承担。
七、合格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 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且独立于采购人,具有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
(二)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中。
(三)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参评。
(四) 供应商承诺不得以任何方式转包或分包本项目。
(五)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评本项目。
八、报名评选须知
(一)参评单位不得相互串通报价,不得排挤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
(二)参评单位所有证件资料不得涂改/更改。凡提供虚假证明文件,需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
(三)采购人将拒绝接受不合格的物品。如发现供应商所提供的物品质量不符合采购评选文件要求的,采购人将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视为欺骗行为处理。
(四)本项目报价应为包含所有费用的最终报价,采购人将不再支付除合同价以外的任何费用。
(五)中选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转包或分包本项目。
(六)供应商对采购评选文件等有疑问,应在报名时间截止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
九、采购人联系方式
(一)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刘先生15019907466;
(二) 联系地址:中山市南区城南三路38号中山市香山畅行文化科技有限公司。
中山市香山畅行文化科技有限公司
2026年4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