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检科(广东)科技集团有限公司100%股权的项目
挂牌金额:¥1.46万元
挂牌时间: 2026-01-28至2026-03-02
保证金:0.2 万元
联系方式:贺小姐:0760-888001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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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信息
转让底价:1.46101 万元
保证金:0.2 万元
| 拟转让比例 | 100% | 披露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
|---|---|---|---|
| 披露起始日期 | 2026-01-28 | 披露期满日期 | 2026-03-02 |
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名称 中检科(广东)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中山市火炬开发区会展东路16号数码大厦南面大堂西侧之一 法定代表人 王云帆 成立日期 2022-01-05 注册资本 500万元(人民币) 经济类型 国有独资公司(企业)/国有全资企业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 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 经营规模 小型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物业管理;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发布;广告制作;会议及展览服务;科普宣传服务;办公设备租赁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国内贸易代理;认证咨询;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标准化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物联网技术服务;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工程管理服务;知识产权服务(专利代理服务除外);图书出租;期刊出租;电子出版物出租;音像制品出租;报纸出租。(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认证服务;电子认证服务;互联网信息服务;出版物批发;出版物零售;印刷品装订服务;电子出版物复制;出版物互联网销售;电子出版物制作;音像制品制作;音像制品复制。(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91442000MA7GALDJ46 原股东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是(放弃或不涉及)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否 内部决策情况 股东(大)会决议 是否涉及职工安置 否 职工人数 0 是否导致标的企业实际控制权转移 是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否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粤港澳大湾区研究院 80 中山市健康基地集团有限公司 20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2025年度审计报告 营业收入(万元) 利润总额(万元) 净利润(万元) 6.448113 1.537905 1.537905 资产总计(万元) 负债总计(万元) 所有者权益(万元) 124.68894 123.22793 1.46101 审计机构 中山市荣泰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备注 审计报告基准日为2025年6月30日,请意向受让方做好尽职调查。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2025年12月财务报表 报表类型 月报 营业收入(万元) 利润总额(万元) 净利润(万元) 6.966981 1.03987 0.962927 资产总计(万元) 负债总计(万元) 所有者权益(万元) 333.323762 332.360835 0.962927 备注 转让方简况
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中山市健康基地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中山市火炬开发区会展东路1号德仲广场3幢6层 经济类型 国有独资公司(企业)/国有全资企业 注册资本 66265.8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 商务服务业 经营规模 中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91442000722452949A 法定代表人 万鹤群 持有产权比例 20% 拟转让产权比例 20%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 总经理办公会决议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市级(区县)其他部门监管 监管机构属地(省) 广东省 监管机构属地(市) 中山市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中山火炬公有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91442000MA4W1NQ311 批准单位名称 中山市健康基地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日期 2025-10-21 批准单位决议文件类型 总经理办公会决议 批准文件名称 总经理办公(扩大)会议决议 批准文号 2025年第三十七次第一项决议 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粤港澳大湾区研究院 注册地(住所) 广东省中山市火炬开发区会展东路1号德仲广场3幢2层 经济类型 国有事业单位,国有社团等 注册资本 750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 其他 所属行业 其他 经营规模 小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12440000MB2D90769N 法定代表人 王云帆 持有产权比例 80% 拟转让产权比例 80%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 其他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其他说明 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粤港澳大湾区研究院院务会会议纪要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中央其他部委监管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中国质量检验检测科学研究院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12100000717812313J 批准单位名称 中山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批准日期 2025-12-26 批准单位决议文件类型 批复 批准文件名称 关于中检科(广东)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股权转让退出事项的批复 批准文号 中开函[2025]931号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是否允许网上报名 否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是 转让底价(万元) 1.46101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价款支付要求 受让方应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且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付清全部产权交易价款。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受让须知: 1.意向受让方须在信息公告期截止日17:00前完成受让申请手续(含提交《产权受让申请书》及其附件材料、交纳保证金等流程),受让申请手续的办理时间为信息公告期内工作日9:00-17:00。意向受让方完成受让申请手续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全部文件所披露的内容及交易条件,并已自行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自愿接受本项目公告的全部内容。 2.本项目交易资金(保证金、诚意金或交易价款)的交纳仅接受银行转账的付款方式,意向受让方应按本公告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将交易资金以银行转账的方式转入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以下结算账户(以到账为准),并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项目编号+资金用途”: 账户名称: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账号:8110901012901892054 开户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北京路支行 3.意向受让方在办理意向登记手续并签订《尽职调查保密承诺函》后,可在信息公告期内查阅产权交易文件和对标的企业进行尽职调查。意向受让方须根据本公告自主判断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4.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对意向受让方提交的资料进行完整性、规范性审核,必要时可要求意向受让方提供补充资料。 5.若征集到一个合格意向受让方的,该合格意向受让方成为受让方,成交价按转让底价与受让方在《产权受让申请书》所填意向受让价格孰高原则确定;产生两个及以上合格意向受让方的,采用网络多次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及成交价。 6.受让方须在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出具交易凭证前,按有关约定支付服务费。受让方须将服务费通过银行转账方式转入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以下账户,并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项目编号+资金用途”: 账户名称: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账 号:394880100166886666010001 开 户 行:兴业银行广州分行营业部 7.受让方应履行的义务: (1)意向受让方应对标的企业以及标的企业的基本情况、资债状况等受让风险以及其他有关交易的问题进行综合、全面的尽职调查,在对标的企业的历史情况、现状和潜在风险有充分了解的情况下,充分考虑标的企业可能存在的瑕疵,参加本次交易活动,并承担因本次交易而产生的一切风险。请意向受让方清楚知悉上述情况后参与受让报名。 (2)受让方须承诺严格按照转让方已拟定的《产权交易合同》文本签订合同并履行相关条款。 (3)产权交易机构在收到双方签订的《产权交易合同》、交易价款及足额的服务费用后,将交易价款一次性支付到转让方指定账户。转让方自收到全额股权交易价款及受让方足额完成实缴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协助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手续。 (4)资产评估基准日到工商变更完成之日(含)的损益处理:标的企业资产评估基准日到工商变更完成之日(含)的期间内产生的损益由工商变更后的标的企业股东按股权比例承担和享有。交易双方不得以交易期间企业经营性损益等理由对已达成的交易条件和交易价格进行调整。 (5)受让方应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且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付清全部产权交易价款。 (6)受让方须承诺其资金来源合法合规且不涉及违规向自然人募资,不以受让产权作为底层资产违规设计或包装成金融产品直接或间接向自然人销售。 8.本次产权转让导致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失去标的企业实际控制权的,交易完成后标的企业不得继续使用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的名称字号、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不得继续以国家出资企业子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 9.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已充分知悉产权转让材料和信息,认可并接受标的企业及产权现状;被确定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本次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为由拒绝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或拒绝支付交易价款或放弃受让,否则视为违约。 信息披露公告、受让申请文件、竞价文件、竞价结果通知文件、交易合同等材料均是交易成交文件的组成部分。上述文件实质性内容如有不一致的,以信息披露公告为准。 受让方资格条件 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是 交纳金额(万元) 0.2 交纳时间 信息披露期满17:00前交纳(以到账时间为准) 保证金处置方式 1.本项目保证金的处置按照本公告和《产权受让须知》《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企业国有资产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企业国有资产交易资金结算操作细则》执行。
2.在未违反相关规定及约定前提下,若意向受让方未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将在受让方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保证金;若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保证金按照相关约定转为交易价款。
3.若非转让方原因,意向受让方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形的,其已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由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扣除相关服务费后将剩余保证金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1)在网络竞价环节中(动态报价除外)各意向受让方均不进行有效报价的;
(2)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放弃受让、不按照事先确定条件与转让方签署交易合同的;
(3)未按约定期限支付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及拒绝或迟延履行约定义务的;
(4)法律法规、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相关规定、信息披露公告和交易各方约定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的其他情形。
收款账号 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账号:8110901012901892054(用于保证金和交易价款的收付) 开户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北京路支行 转账备注:G32025GD0000230 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标的注册资本为500万元,股东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粤港澳大湾区研究院认缴出资400万元,股东中山市健康基地集团有限公司认缴出资100万元,均以货币出资,截止2025年6月30日,公司账面实收资本均为零,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受让方受让交易标的后,由受让方于《产权交易合同》签订生效后180个工作日内完成实缴出资,交易双方待受让方完成实缴出资后才能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手续;如受让方履行期限届满未完成实缴出资的,转让方有权单方面终止《产权交易合同》,并有权要求受让方赔偿包括但不限于挂牌转让所涉及的费用、履约过程中产生的费用等损失。标的企业原有的债权债务,由工商变更后的标的企业享有和承担。 2.标的企业股权交易过程中所产生的所有行政事项审批、工商变更登记及须缴纳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企业所得税、印花税等所有费用),按法律法规规定各自承担。 3.资产评估报告中涉及的标的企业债权债务由本次工商变更后的标的企业享有和承担。 4.意向受让方办理意向登记手续前,应先行对转让标的进行尽调,转让方以现状转让。意向受让方参与交易的,视为已清楚知悉并接受标的企业名下资产现状。 5.特别事项及其他需要披露事项详见中山市荣泰博新资产评估与房地产估价事务所(普通合伙)出具的《中检科(广东)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股东转让股权涉及的企业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报告》(中荣评报字[2025]第109005号)、中山市荣泰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清产核资专项审计报告》(荣泰专审[2026]007号)以及广东盛泽知博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产权交易合同》范本以及交易机构备查文件等。 6.本项目公告期即可进入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缴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股权)转让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及该等文件所披露内容并已自行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且根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放弃对转让方所有权利主张。 7.意向受让方须在承诺对产权转让材料和信息的充分了解,认同并接受标的企业及产权现状的前提下确认受让。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本次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为由拒绝签署产权转让合同或拒绝支付交易价款或放弃受让或退还转让标的,否则视为违约。 8.本项目成交后,产权交易机构将交易价款按转让方占股比例划转给转让方指定账户。 信息披露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信息披露终结 竞价方式 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交易机构联系人 贺小姐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0760-8880018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