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小榄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9.656%股权(4914万股)
挂牌金额:¥9万元
挂牌时间: 2026-06-15至2026-07-13
保证金:987.714000万元
联系方式:贺小姐:0760-888001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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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信息
挂牌价格:9,877.140000 万元
| 信息披露公告期 | 20个工作日 |
|---|---|
| 信息披露日期 | 2026-06-15 至 2026-07-13 |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中山小榄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匡正 注册地(住所) 中山市小榄镇升平中路10号2座101房、102房、103房、201房、202房、203房 成立时间 2008-12-11 注册资本(万元) 25000( 人民币 ) 经济类型 国有参股企业 企业类型 股份有限公司 所属行业 货币金融服务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914420006824563975 经营规模 大型 经营范围 经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规定批准的业务,经营范围以批准文件所列的为准。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从事同业拆借;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代理收付款项及法律、法规、规章允许代理的各类财产保险和人身保险;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职工人数 130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否 股东数量(个) 10 股份总数 25000 是否导致转让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 否 债权金额(万元) 职工安置 不涉及职工安置。 内部审议情况 董事会决议 项目附件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股) 1 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5.0000 62500000 2 中山金融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10.0000 25000000 3 中山市小榄镇城镇建设发展总公司 10.0000 25000000 4 中山市小榄伟盛市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9.8100 24525270 5 中山市小榄镇房屋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9.7800 24438900 6 中山市小榄镇联丰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 9.0000 22500000 7 中山市小榄镇东区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 8.0000 20000000 8 中山市小榄镇北区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 7.7600 19395830 9 中山市小榄镇绩西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 7.6500 19140000 10 中山市小榄镇宝丰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 3.0000 7500000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报告 2025年度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9077.31 1302.12 910.82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所有者权益 410696.39 361580.43 4911.60 审计机构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备注 以下数据出自标的企业财务报表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2026-05-31 5444.886272 -242.729422 -617.495331 报表类型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所有者权益 月报 408426.004838 360897.689939 47528.314899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受让方应履行的义务 受让方应履行的义务:1、意向受让方在递交受让申请时,需对以下内容进行书面承诺:(1)本方承诺已自行了解包括但不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商业银行股权管理暂行办法》、《中国银保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商业银行主要股东资格审核的通知》、《关于向金融机构投资入股的暂行规定》、《中国银保监会农村中小银行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监管机构关于商业银行股东资格的规定与要求,并在自行咨询专业人士、相关方和监管部门的基础上自行判断是否符合作为本项目受让方的股东资格、是否能否满足以自有资金入股商业银行等条件,决定是否受让本项目转让标的,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及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费用、风险和损失。(2)本方同意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向本方出具的《受理通知书》不代表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及转让方对本方符合作为标的企业股东的全部条件作出任何的保证及承诺,本方被确定为受让方不代表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及转让方对本方符合作为标的企业股东的全部条件作出任何的保证及承诺,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及转让方亦不对本方的股东资格能获得监管机构的同意或核准作出任何的保证及承诺。(3)本方承诺已对产权转让材料和挂牌信息进行充分了解,认同并接受标的企业及产权现状。本方被确认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本次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为由拒绝签署产权转让合同或拒绝支付交易价款或放弃受让或退还转让标的,否则视为违约。(4)本方同意在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除保证金外的全部交易价款。(5)本方同意在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出具交易凭证前,按有关规定或约定向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支付有关服务费用。(6)本方同意标的企业资产评估基准日到商事变更完成之日(含)的期间内产生的损益由受让方按股权比例承担和享有。交易双方不得以交易期间企业经营性损益等理由对已达成的交易条件和交易价格进行调整。(7)本方同意本次产权转让不涉及标的企业债权、债务的处理问题。标的企业原有的债权债务,仍由商事变更后的标的企业继续享有和承担。(8)本方承诺其资金来源合法合规且不涉及违规向自然人募资,不以受让产权作为底层资产违规设计或包装成金融产品直接或间接向自然人销售。2、产权转让中涉及的有关税收,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缴纳,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3、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同意按照转让方拟定的《产权交易合同》(文本)签订合同并履行相关条款。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受让须知:
1.意向受让方须在转让信息公告期截止之日17:00前通过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办理完毕受让申请手续(含提交《产权受让申请书》及其附件材料、交纳收购诚意金或保证金、相关交易系统受让资料录入等工作流程),受让申请手续办理时间为信息公告期内工作日9:00-17:00。意向受让方在信息公告期内向南方产权提交《产权受让申请书》及其附件材料的行为,是对交易条件和转让底价的认可和接受。
2.意向受让方须在信息公告期内向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结算账户交纳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若违反交易相关法规政策或交易规则的,或违反交易申请文件或信息公告要求的,其交纳的保证金按照《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保证金操作细则》予以没收处理;意向受让方未能被确定为合格意向受让方的,在不存在保证金需予以没收或扣收的情形下,其缴纳的保证金在合格意向受让方确定或项目终结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原路返还,合格意向受让方未能成为受让方的,在不存在保证金需予以没收或扣收的情形下,保证金在受让方确定或项目终结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原路返还。合格意向受让方成为受让方的,在不存在保证金需予以没收或扣收的情形下,保证金按照相关约定转至转让方。
意向受让方须在项目信息公告期截止之日17:00前,将保证金通过汇款、转账方式转入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指定银行账户(以到账为准),并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项目名称+资金用途”。本项目保证金及交易价款不接受现金、现金汇款、托收支票、银行汇票等付款方式。
保证金及价款统一结算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账 号:120903472910501
开 户 行:招商银行广州环市东路支行
3.意向受让方在办理意向登记手续并签订尽职调查保密承诺函后,可在信息公告期内查阅产权交易文件和自行对标的企业进行尽职调查。意向受让方须根据本公告自主判断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4.信息公告期截止后不再接收报名申请文件。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在征询转让方意见的基础上,按本公告的受让方条件确定合格意向受让方。意向受让方能否通过资格审核由转让方决定。若意向受让方未能通过资格审核的,转让方不作任何解释,意向受让方不得因此追究转让方或产权交易机构责任。通过转让方资格审核的,即为本项目合格意向受让方。
5.本项目自南方产权出具《组织签约通知书》即视为确定受让方。合格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按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的通知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付清全部产权交易价款。
6.受让方须在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出具交易凭证前,按有关规定或约定向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支付有关服务费用。受让方须将上述费用通过汇款、转账方式转入指定账户,并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项目名称+资金用途”。
账户名称: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账 号:200583833310001
开 户 行:招商银行广州环市东路支行
7.本公告所称意向受让方是指有购买拟转让产权意向并向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提交书面受让申请材料的主体。本公告所称合格意向受让方是指经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和转让方审核,符合受让方条件和转让要求并取得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出具的受理通知书的意向受让方。本公告所称挂牌起始、截止日期即为本项目信息公告起始、截止日期,挂牌价格即为转让底价。重要信息披露 原股东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是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否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意向受让方须自行对标的企业及转让标的现状及相关瑕疵进行调查,理解、接受和同意转让方有关情况的披露,并同意承担一切受让风险。 2.意向受让方应符合银行业监管机构对银行股东的资质要求,自行判断是否符合作为本项目受让方的股东资格,决定是否受让标的,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及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费用、风险和损失。 3.资产评估基准日到商事变更完成之日(含)的损益处理:标的企业资产评估基准日到商事变更完成之日(含)的期间内产生的损益由商事变更后的标的企业股东按股权比例/股份数承担和享有。交易双方不得以交易期间企业经营性损益等理由对已达成的交易条件和交易价格进行调整。 4.债权债务的处置:资产评估报告中涉及的标的企业债权债务全部由商事变更后的标的企业享有和承担;资产评估基准日的次日至标的企业股权商事变更完成之日(含)新增的债权债务由商事变更后的标的企业享有和承担;标的企业股权商事变更完成之日的次日起新增的债权债务由商事变更后的标的企业享有和承担。 5.本项目公告期即可进入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缴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及该等文件所披露内容并已自行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且根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自行承担交易风险,不得以尽职调查不全面或对文件披露信息存在误解为由主张解除合同或追究转让方、产权交易机构任何责任。 6.转让标的按现状交易。意向受让方参加受让报名前须自行对标的企业以及标的企业的基本情况、资债状况等受让风险以及其他有关交易的问题进行综合、全面的尽职调查。意向受让方是否对转让标的尽职调查的,均不影响其按本义务及其他相关文件承担相应责任,并承担因转让标的可能存在的瑕疵以及由此而产生的一切经济、法律风险。意向受让方不能以未尽职调查或尽职调查不全面为由,撤销交易,且不能向转让方、产权交易机构进行追偿。 7.意向受让方须在承诺对产权转让材料和信息的充分了解,认同并接受标的企业及产权现状的前提下确认受让。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本次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为由拒绝签署产权转让合同或拒绝支付交易价款或放弃受让或退还转让标的,否则视为违约。 8.其他披露事项详见深圳市鹏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出具的《中山金融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拟转让股权所涉及的中山小榄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资产评估报告》(鹏信资评报字[2026]第YGZ0016号)、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毕马威华振审字第2619574号)、广东卓建(中山)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等文件。 9.转让标的接受联合体受让。 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中山市小榄镇联丰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 所在地区 广东省 中山市 注册地 中山市小榄镇乐丰中路1号 法定代表人 关顺景 注册资本(万元) 0.00 转让方经济类型 其他 企业类型 其他 所属行业 其他 转让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或商业登记证号码 N2442000574464760T 经营规模 小型 持有产(股)权比例 9.0000% 本次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9.0000% 持有产(股)权数量 22500000.00 本次拟转让产(股)权数量 22500000.00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 其他 是否多个转让方捆绑转让 是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区级其他部门监管 监管机构属地 广东省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批准单位名称 中山市小榄镇人民政府 批准文件类型 其他 批准日期 2026-06-08 批准文件名称/决议名称 小榄镇领导班子会议纪要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中山市小榄镇绩西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 所在地区 广东省 中山市 注册地 中山市小榄镇祥丰中路1号 法定代表人 翁成强 注册资本(万元) 0.00 转让方经济类型 其他 企业类型 其他 所属行业 其他 转让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或商业登记证号码 N2442000C038931712 经营规模 小型 持有产(股)权比例 7.6560% 本次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7.6560% 持有产(股)权数量 19140000.00 本次拟转让产(股)权数量 19140000.00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 其他 是否多个转让方捆绑转让 是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区级其他部门监管 监管机构属地 广东省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批准单位名称 中山市小榄镇人民政府 批准文件类型 其他 批准日期 2026-06-08 批准文件名称/决议名称 小榄镇领导班子会议纪要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中山市小榄镇宝丰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 所在地区 广东省 中山市 注册地 中山市小榄镇宝丰东路8号 法定代表人 梁奇锋 注册资本(万元) 0.00 转让方经济类型 其他 企业类型 其他 所属行业 其他 转让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或商业登记证号码 N2442000719276438R 经营规模 小型 持有产(股)权比例 3.0000% 本次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3.0000% 持有产(股)权数量 7500000.00 本次拟转让产(股)权数量 7500000.00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 其他 是否多个转让方捆绑转让 是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区级其他部门监管 监管机构属地 广东省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批准单位名称 中山市小榄镇人民政府 批准文件类型 其他 批准日期 2026-06-08 批准文件名称/决议名称 小榄镇领导班子会议纪要 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转让底价(万元) 9877.14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 受让方资格条件 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保证金详细 是否交纳保证金 是 交纳金额(万元) 987.714000 保证金交纳时间 信息公告期截止之日17:00前 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信息公告期截止之日17:00前 交纳方式 银行转账 挂牌信息及联系方式
挂牌公告期 20个工作日 交易方式 经公开征集仅产生一个合格意向受让方的,该合格意向受让方成为受让方,成交价按转让底价与受让方在《产权受让申请书》所填意向受让价格孰高原则确定;产生两个或两个以上合格意向受让方的,按照网络多次报价方式组织交易确定受让方。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是否自动延牌 按照10个工作日为周期延长挂牌,最多可延长23个周期 交易机构联系人 贺小姐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0760-88800181 交易机构联系地址 中山市华柏路12号嘉路华大厦3楼中山市城市产权服务有限公司 交易机构网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