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方承诺 |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资产,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资产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资产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资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资产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标的基本信息 | |||
标的名称 | 中山市石岐区莲塘路34号601房 | 转让底价(万元) | 70.99 |
挂牌日期 | 2023-07-21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3-08-17 |
资产概述 | 中山市石岐区莲塘路34号601房 | ||
房产具体信息 | |||
房产证号 | 粤房地权证中府字第0212065830号 | 地址 | 中山市石岐区莲塘路34号601房 |
建筑面积 | 105.96 平方米 | 建筑结构 | 钢筋混泥土 |
建成时间 | 已用年限 | 年 | |
经度 | 纬度 | ||
目前用途 | 住宅 | 规划用途 | 住宅 |
租赁情况 | 出租 | 使用年限 | |
其他说明 | 1.标的处于出租状态,租赁合同于2025年5月31日到期。 |
交易条件 | |
挂牌开始日期 | 2023-07-21 |
挂牌公告期 | 20 个工作日 |
是否自动延牌 | 是 |
延牌规则 | 如果公告期结束时 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按照(10)个工作日为一个延长周期,最多延长(2)个周期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价款支付要求:在《资产交易合同》签订且生效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付清全部交易价款。 |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 是(放弃或不涉及)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产权交易中心出具《组织签约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受让方必须按公告的合同范本内容和格式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一、受让须知: |
处置方案 | |
组织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报价方式 | 多次报价 |
处置方案 | 每个标的单独征集意向受让方 |
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 | |
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 是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否 |
是否允许网上报名 | 不允许 |
保证金交纳规则 | |
收取方案 | 本次标的处置保证金收取方式为固定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80000.00元。 |
交纳时间 | 交易机构受让登记后交纳 |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帐时间为准) |
交纳方式 | 银行转账 |
收款账号 | 收款单位: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账号:8110901012801441804 开户行:中信银行广州北京路支行 转账备注:GR2023GD0000673+保证金 |
保证内容 | 本项目保证金的保证事项按本公告中的受让须知内容和《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国有资产转让保证金操作细则》《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国有资产转让结算交易资金操作细则》执行。 |
处置方法 | 处置方法 1.本项目保证金的处置按本公告中的受让须知内容和《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国有资产转让保证金操作细则》《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国有资产转让结算交易资金操作细则》执行。 2.若意向受让方未被确认为受让方的,在交易活动结束之日或受让方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按规定将保证金无息返还相关主体;若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保证金按照相关约定转为交易价款。 3.项目设置诚意金的,按如下处置方式: (1)诚意金在信息公告期满之日起,未经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同意,不得无故申请退还。 (2)意向受让方未被确认为受让方,诚意金在交易活动结束之日或受让方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相关主体。 (3)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诚意金按照相关约定自动转为资产交易价款。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
转让方名称 | 中山市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 |||
转让方 | 注册地(住所) | 中山市中山四路45号裕中大厦6楼 | ||
法定代表人 | 郑艳梅 | 注册资本(万元) | 5,507.000000人民币 | |
经济类型 | 国有独资或国有全资公司(企业)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
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914420007193959635 | 经营规模 | 微型 | |
内部决策情况 | 其他 资产管理汇2022199事项汇签关于对36宗拟处置类物业公开挂牌处置的请示 | |||
产权转让 | 国资监管机构 | 地级市国资委监管 | ||
监管机构属地 | 广东省 中山市 | |||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 中山兴中集团有限公司 | |||
批准单位名称 | 中山兴中集团有限公司 | 批准文件类型 | 董事会决议 | |
批准日期 | 2022-08-15 | 批准文件名称/决议名称 | 中山兴中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