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方承诺  |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资产,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资产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资产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资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资产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标的基本信息  | |||
标的名称  | 中山市东区华柏路2号402房  | 转让底价(万元)  | 28.84  | 
挂牌日期  | 2023-06-30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3-07-27  | 
资产概述  | 中山市东区华柏路2号402房  | ||
房产具体信息  | |||
房产证号  | 粤(2022)中山市不动产权第0003684号  | 地址  | 中山市东区华柏路2号402房  | 
建筑面积  | 58.74 平方米  | 建筑结构  | |
建成时间  | 已用年限  | 年  | |
经度  | 纬度  | ||
目前用途  | 住宅  | 规划用途  | |
租赁情况  | 使用年限  | ||
其他说明  | 1.根据评估报告,标的资产所在土地尚未办理有偿使用手续,本次转让所产生的土地出让金由受让方承担。 2.标的房产证载权属人为中山兴中集团有限公司托管企业中山市疏浚公司名下,该公司已被吊销执照,属非正常经营状态,无法直接办理房产过户手续。买受人需通过向法院提请诉讼后凭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请求相关部门办理过户手续或采取其他方式办理过户。  | ||
交易条件  | |
挂牌开始日期  | 2023-06-30  | 
挂牌公告期  | 20 个工作日  | 
是否自动延牌  | 是  | 
延牌规则  | 如果公告期结束时 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按照(10)个工作日为一个延长周期,最多延长(20)个周期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价款支付要求:在《资产交易合同》签订且生效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付清全部交易价款。  |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 是(放弃或不涉及)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交易中心出具《组织签约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受让方必须按公告的合同范本内容和格式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一、受让须知:  | 
处置方案  | |
组织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报价方式  | 多次报价  | 
处置方案  | 每个标的单独征集意向受让方  | 
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  | |
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 是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否  | 
是否允许网上报名  | 不允许  | 
保证金交纳规则  | |
收取方案  | 本次标的处置保证金收取方式为固定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28840.00元。  | 
交纳时间  | 交易机构受让登记后交纳  |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帐时间为准)  | 
交纳方式  | 银行转账  | 
收款账号  | 收款单位: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账号:8110901012801441804 开户行:中信银行广州北京路支行 转账备注:GR2023GD0001097+保证金  | 
保证内容  | 本项目保证金的保证事项按本公告中的受让须知内容和《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国有资产转让保证金操作细则》《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国有资产转让结算交易资金操作细则》执行。  | 
处置方法  | 1.本项目保证金的处置按本公告中的受让须知内容和《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国有资产转让保证金操作细则》《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国有资产转让结算交易资金操作细则》执行。 2.若意向受让方未被确认为受让方的,在交易活动结束之日或受让方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按规定将保证金无息返还相关主体;若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保证金按照相关约定转为交易价款。 3.项目设置诚意金的,按如下处置方式: (1)诚意金在信息公告期满之日起,未经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同意,不得无故申请退还。 (2)意向受让方未被确认为受让方,诚意金在交易活动结束之日或受让方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相关主体。 (3)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诚意金按照相关约定自动转为资产交易价款。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
转让方名称  | 中山市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 |||
转让方  | 注册地(住所)  | 中山市中山四路45号裕中大厦6楼  | ||
法定代表人  | 郑艳梅  | 注册资本(万元)  | 5,507.000000人民币  | |
经济类型  | 国有独资或国有全资公司(企业)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
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914420007193959635  | 经营规模  | 大型  | |
内部决策情况  | 其他 党委会决议  | |||
产权转让  | 国资监管机构  | 地级市国资委监管  | ||
监管机构属地  | 广东省 中山市  | |||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 中山兴中集团有限公司  | |||
批准单位名称  | 中山兴中集团有限公司  | 批准文件类型  | 总经理办公会议决议  | |
批准日期  | 2023-03-24  | 批准文件名称/决议名称  | 关于同意对集团第二批30宗物业进行公开挂牌处置的决议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