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别转让中山市三乡镇谷都大道888号之一碧乡天悦府12栋1单元201房等181宗物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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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标的明细表 | |||||||||||
| 序号 | 转让标的名称 | 产权持有单位 | 证载物业 用途 | 证载土地面积(平方米) | 证载建筑面积(含公摊,平方米) | 证载土地 权利性质 | 转让底价(元) | 保证金(元) | 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 资产概述 | 转让税费 承担方式 |
| 1 | 中山市三乡镇谷都大道888号之一碧乡天悦府12栋1单元201房 | 中山翠亨建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住宅 | 4.88 | 102.60 | 出让 | 835919.21 | 150000.00 | 不涉及 | 1.标的为空置状态,无抵押无查封。2.本次转让产生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测量、评估、工本等费用)由交易双方按法律法规各自承担,转让方配合受让方到相关登记机构办理过户手续。403.转让标的不涉及优先购买权。 | 交易双方按法律法规各自承担 |
| 2 | 中山市三乡镇谷都大道888号之一碧乡天悦府12栋1单元202房 | 中山翠亨建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住宅 | 4.88 | 102.60 | 出让 | 835919.21 | 150000.00 | 不涉及 | 1.标的为空置状态,无抵押无查封。2.本次转让产生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测量、评估、工本等费用)由交易双方按法律法规各自承担,转让方配合受让方到相关登记机构办理过户手续。404.转让标的不涉及优先购买权。 | 交易双方按法律法规各自承担 |
| 3 | 中山市三乡镇谷都大道888号之一碧乡天悦府12栋1单元204房 | 中山翠亨建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住宅 | 4.78 | 100.30 | 出让 | 817020.17 | 150000.00 | 不涉及 | 1.标的为空置状态,无抵押无查封。2.本次转让产生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测量、评估、工本等费用)由交易双方按法律法规各自承担,转让方配合受让方到相关登记机构办理过户手续。405.转让标的不涉及优先购买权。 | 交易双方按法律法规各自承担 |
| 4 | 中山市三乡镇谷都大道888号之一碧乡天悦府12栋1单元301房 | 中山翠亨建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住宅 | 4.88 | 102.60 | 出让 | 835919.21 | 150000.00 | 不涉及 | 1.标的为空置状态,无抵押无查封。2.本次转让产生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测量、评估、工本等费用)由交易双方按法律法规各自承担,转让方配合受让方到相关登记机构办理过户手续。406.转让标的不涉及优先购买权。 | 交易双方按法律法规各自承担 |
| 5 | 中山市三乡镇谷都大道888号之一碧乡天悦府12栋1单元302房 | 中山翠亨建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住宅 | 4.88 | 102.60 | 出让 | 835919.21 | 150000.00 | 不涉及 | 1.标的为空置状态,无抵押无查封。2.本次转让产生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测量、评估、工本等费用)由交易双方按法律法规各自承担,转让方配合受让方到相关登记机构办理过户手续。407.转让标的不涉及优先购买权。 | 交易双方按法律法规各自承担 |
| 6 | 中山市三乡镇谷都大道888号之一碧乡天悦府12栋1单元303房 | 中山翠亨建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住宅 | 4.78 | 100.30 | 出让 | 817020.17 | 150000.00 | 不涉及 | 1.标的为空置状态,无抵押无查封。2.本次转让产生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测量、评估、工本等费用)由交易双方按法律法规各自承担,转让方配合受让方到相关登记机构办理过户手续。408.转让标的不涉及优先购买权。 | 交易双方按法律法规各自承担 |
| 7 | 中山市三乡镇谷都大道888号之一碧乡天悦府12栋1单元304房 | 中山翠亨建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住宅 | 4.78 | 100.30 | 出让 | 817020.17 | 150000.00 | 不涉及 | 1.标的为空置状态,无抵押无查封。2.本次转让产生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测量、评估、工本等费用)由交易双方按法律法规各自承担,转让方配合受让方到相关登记机构办理过户手续。409.转让标的不涉及优先购买权。 | 交易双方按法律法规各自承担 |
| 8 | 中山市三乡镇谷都大道888号之一碧乡天悦府12栋1单元401房 | 中山翠亨建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住宅 | 4.88 | 102.60 | 出让 | 835919.21 | 150000.00 | 不涉及 | 1.标的为空置状态,无抵押无查封。2.本次转让产生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测量、评估、工本等费用)由交易双方按法律法规各自承担,转让方配合受让方到相关登记机构办理过户手续。410.转让标的不涉及优先购买权。 | 交易双方按法律法规各自承担 |
| 9 | 中山市三乡镇谷都大道888号之一碧乡天悦府12栋1单元402房 | 中山翠亨建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住宅 | 4.88 | 102.60 | 出让 | 835919.21 | 150000.00 | 不涉及 | 1.标的为空置状态,无抵押无查封。2.本次转让产生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测量、评估、工本等费用)由交易双方按法律法规各自承担,转让方配合受让方到相关登记机构办理过户手续。411.转让标的不涉及优先购买权。 | 交易双方按法律法规各自承担 |
| 10 | 中山市三乡镇谷都大道888号之一碧乡天悦府12栋1单元403房 | 中山翠亨建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住宅 | 4.78 | 100.30 | 出让 | 817020.17 | 150000.00 | 不涉及 | 1.标的为空置状态,无抵押无查封。2.本次转让产生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测量、评估、工本等费用)由交易双方按法律法规各自承担,转让方配合受让方到相关登记机构办理过户手续。412.转让标的不涉及优先购买权。 | 交易双方按法律法规各自承担 |
| 11 | 中山市三乡镇谷都大道888号之一碧乡天悦府12栋1单元404房 | 中山翠亨建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住宅 | 4.78 | 100.30 | 出让 | 817020.17 | 150000.00 | 不涉及 | 1.标的为空置状态,无抵押无查封。2.本次转让产生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测量、评估、工本等费用)由交易双方按法律法规各自承担,转让方配合受让方到相关登记机构办理过户手续。413.转让标的不涉及优先购买权。 | 交易双方按法律法规各自承担 |
| 12 | 中山市三乡镇谷都大道888号之一碧乡天悦府12栋1单元501房 | 中山翠亨建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住宅 | 4.88 | 102.60 | 出让 | 835919.21 | 150000.00 | 不涉及 | 1.标的为空置状态,无抵押无查封。2.本次转让产生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测量、评估、工本等费用)由交易双方按法律法规各自承担,转让方配合受让方到相关登记机构办理过户手续。414.转让标的不涉及优先购买权。 | 交易双方按法律法规各自承担 |
| 13 | 中山市三乡镇谷都大道888号之一碧乡天悦府12栋1单元502房 | 中山翠亨建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住宅 | 4.88 | 102.60 | 出让 | 835919.21 | 150000.00 | 不涉及 | 1.标的为空置状态,无抵押无查封。2.本次转让产生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测量、评估、工本等费用)由交易双方按法律法规各自承担,转让方配合受让方到相关登记机构办理过户手续。415.转让标的不涉及优先购买权。 | 交易双方按法律法规各自承担 |
| 14 | 中山市三乡镇谷都大道888号之一碧乡天悦府12栋1单元503房 | 中山翠亨建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住宅 | 4.78 | 100.30 | 出让 | 817020.17 | 150000.00 | 不涉及 | 1.标的为空置状态,无抵押无查封。2.本次转让产生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测量、评估、工本等费用)由交易双方按法律法规各自承担,转让方配合受让方到相关登记机构办理过户手续。416.转让标的不涉及优先购买权。 | 交易双方按法律法规各自承担 |
| 15 | 中山市三乡镇谷都大道888号之一碧乡天悦府12栋1单元504房 | 中山翠亨建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住宅 | 4.78 | 100.30 | 出让 | 817020.17 | 150000.00 | 不涉及 | 1.标的为空置状态,无抵押无查封。2.本次转让产生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测量、评估、工本等费用)由交易双方按法律法规各自承担,转让方配合受让方到相关登记机构办理过户手续。417.转让标的不涉及优先购买权。 | 交易双方按法律法规各自承担 |
| 16 | 中山市三乡镇谷都大道888号之一碧乡天悦府12栋1单元601房 | 中山翠亨建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住宅 | 4.88 | 102.60 | 出让 | 835919.21 | 150000.00 | 不涉及 | 1.标的为空置状态,无抵押无查封。2.本次转让产生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测量、评估、工本等费用)由交易双方按法律法规各自承担,转让方配合受让方到相关登记机构办理过户手续。418.转让标的不涉及优先购买权。 | 交易双方按法律法规各自承担 |
| 17 | 中山市三乡镇谷都大道888号之一碧乡天悦府12栋1单元602房 | 中山翠亨建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住宅 | 4.88 | 102.60 | 出让 | 835919.21 | 150000.00 | 不涉及 | 1.标的为空置状态,无抵押无查封。2.本次转让产生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测量、评估、工本等费用)由交易双方按法律法规各自承担,转让方配合受让方到相关登记机构办理过户手续。419.转让标的不涉及优先购买权。 | 交易双方按法律法规各自承担 |
| 18 | 中山市三乡镇谷都大道888号之一碧乡天悦府12栋1单元603房 | 中山翠亨建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住宅 | 4.78 | 100.30 | 出让 | 817020.17 | 150000.00 | 不涉及 | 1.标的为空置状态,无抵押无查封。2.本次转让产生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测量、评估、工本等费用)由交易双方按法律法规各自承担,转让方配合受让方到相关登记机构办理过户手续。420.转让标的不涉及优先购买权。 | 交易双方按法律法规各自承担 |
| 19 | 中山市三乡镇谷都大道888号之一碧乡天悦府12栋1单元604房 | 中山翠亨建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住宅 | 4.78 | 100.30 | 出让 | 817020.17 | 150000.00 | 不涉及 | 1.标的为空置状态,无抵押无查封。2.本次转让产生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测量、评估、工本等费用)由交易双方按法律法规各自承担,转让方配合受让方到相关登记机构办理过户手续。421.转让标的不涉及优先购买权。 | 交易双方按法律法规各自承担 |
| 20 | 中山市三乡镇谷都大道888号之一碧乡天悦府12栋1单元701房 | 中山翠亨建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住宅 | 4.88 | 102.60 | 出让 | 864994.66 | 150000.00 | 不涉及 | 1.标的为空置状态,无抵押无查封。2.本次转让产生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测量、评估、工本等费用)由交易双方按法律法规各自承担,转让方配合受让方到相关登记机构办理过户手续。422.转让标的不涉及优先购买权。 | 交易双方按法律法规各自承担 |
| 21 | 中山市三乡镇谷都大道888号之一碧乡天悦府12栋1单元702房 | 中山翠亨建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住宅 | 4.88 | 102.60 | 出让 | 864994.66 | 150000.00 | 不涉及 | 1.标的为空置状态,无抵押无查封。2.本次转让产生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测量、评估、工本等费用)由交易双方按法律法规各自承担,转让方配合受让方到相关登记机构办理过户手续。423.转让标的不涉及优先购买权。 | 交易双方按法律法规各自承担 |
| 22 | 中山市三乡镇谷都大道888号之一碧乡天悦府12栋1单元703房 | 中山翠亨建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住宅 | 4.78 | 100.30 | 出让 | 846095.62 | 150000.00 | 不涉及 | 1.标的为空置状态,无抵押无查封。2.本次转让产生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测量、评估、工本等费用)由交易双方按法律法规各自承担,转让方配合受让方到相关登记机构办理过户手续。424.转让标的不涉及优先购买权。 | 交易双方按法律法规各自承担 |
| 23 | 中山市三乡镇谷都大道888号之一碧乡天悦府12栋1单元704房 | 中山翠亨建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住宅 | 4.78 | 100.30 | 出让 | 846095.62 | 150000.00 | 不涉及 | 1.标的为空置状态,无抵押无查封。2.本次转让产生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测量、评估、工本等费用)由交易双方按法律法规各自承担,转让方配合受让方到相关登记机构办理过户手续。425.转让标的不涉及优先购买权。 | 交易双方按法律法规各自承担 |
| 24 | 中山市三乡镇谷都大道888号之一碧乡天悦府12栋1单元801房 | 中山翠亨建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住宅 | 4.88 | 102.60 | 出让 | 864994.66 | 150000.00 | 不涉及 | 1.标的为空置状态,无抵押无查封。2.本次转让产生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测量、评估、工本等费用)由交易双方按法律法规各自承担,转让方配合受让方到相关登记机构办理过户手续。426.转让标的不涉及优先购买权。 | 交易双方按法律法规各自承担 |
| 25 | 中山市三乡镇谷都大道888号之一碧乡天悦府12栋1单元802房 | 中山翠亨建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住宅 | 4.88 | 102.60 | 出让 | 864994.66 | 150000.00 | 不涉及 | 1.标的为空置状态,无抵押无查封。2.本次转让产生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测量、评估、工本等费用)由交易双方按法律法规各自承担,转让方配合受让方到相关登记机构办理过户手续。427.转让标的不涉及优先购买权。 | 交易双方按法律法规各自承担 |
| 26 | 中山市三乡镇谷都大道888号之一碧乡天悦府12栋1单元803房 | 中山翠亨建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住宅 | 4.78 | 100.30 | 出让 | 846095.62 | 150000.00 | 不涉及 | 1.标的为空置状态,无抵押无查封。2.本次转让产生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测量、评估、工本等费用)由交易双方按法律法规各自承担,转让方配合受让方到相关登记机构办理过户手续。428.转让标的不涉及优先购买权。 | 交易双方按法律法规各自承担 |
| 27 | 中山市三乡镇谷都大道888号之一碧乡天悦府12栋1单元804房 | 中山翠亨建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住宅 | 4.78 | 100.30 | 出让 | 846095.62 | 150000.00 | 不涉及 | 1.标的为空置状态,无抵押无查封。2.本次转让产生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测量、评估、工本等费用)由交易双方按法律法规各自承担,转让方配合受让方到相关登记机构办理过户手续。429.转让标的不涉及优先购买权。 | 交易双方按法律法规各自承担 |
| 28 | 中山市三乡镇谷都大道888号之一碧乡天悦府12栋1单元901房 | 中山翠亨建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住宅 | 4.88 | 102.60 | 出让 | 864994.66 | 150000.00 | 不涉及 | 1.标的为空置状态,无抵押无查封。2.本次转让产生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测量、评估、工本等费用)由交易双方按法律法规各自承担,转让方配合受让方到相关登记机构办理过户手续。430.转让标的不涉及优先购买权。 | 交易双方按法律法规各自承担 |
| 29 | 中山市三乡镇谷都大道888号之一碧乡天悦府12栋1单元902房 | 中山翠亨建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住宅 | 4.88 | 102.60 | 出让 | 864994.66 | 150000.00 | 不涉及 | 1.标的为空置状态,无抵押无查封。2.本次转让产生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测量、评估、工本等费用)由交易双方按法律法规各自承担,转让方配合受让方到相关登记机构办理过户手续。431.转让标的不涉及优先购买权。 | 交易双方按法律法规各自承担 |
| 30 | 中山市三乡镇谷都大道888号之一碧乡天悦府12栋1单元903房 | 中山翠亨建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住宅 | 4.78 | 100.30 | 出让 | 846095.62 | 150000.00 | 不涉及 | 1.标的为空置状态,无抵押无查封。2.本次转让产生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测量、评估、工本等费用)由交易双方按法律法规各自承担,转让方配合受让方到相关登记机构办理过户手续。432.转让标的不涉及优先购买权。 | 交易双方按法律法规各自承担 |
| 31 | 中山市三乡镇谷都大道888号之一碧乡天悦府12栋1单元904房 | 中山翠亨建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住宅 | 4.78 | 100.30 | 出让 | 846095.62 | 150000.00 | 不涉及 | 1.标的为空置状态,无抵押无查封。2.本次转让产生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测量、评估、工本等费用)由交易双方按法律法规各自承担,转让方配合受让方到相关登记机构办理过户手续。433.转让标的不涉及优先购买权。 | 交易双方按法律法规各自承担 |
| 32 | 中山市三乡镇谷都大道888号之一碧乡天悦府12栋1单元1001房 | 中山翠亨建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住宅 | 4.88 | 102.60 | 出让 | 864994.66 | 150000.00 | 不涉及 | 1.标的为空置状态,无抵押无查封。2.本次转让产生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测量、评估、工本等费用)由交易双方按法律法规各自承担,转让方配合受让方到相关登记机构办理过户手续。434.转让标的不涉及优先购买权。 | 交易双方按法律法规各自承担 |
| 33 | 中山市三乡镇谷都大道888号之一碧乡天悦府12栋1单元1002房 | 中山翠亨建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住宅 | 4.88 | 102.60 | 出让 | 864994.66 | 150000.00 | 不涉及 | 1.标的为空置状态,无抵押无查封。2.本次转让产生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测量、评估、工本等费用)由交易双方按法律法规各自承担,转让方配合受让方到相关登记机构办理过户手续。435.转让标的不涉及优先购买权。 | 交易双方按法律法规各自承担 |
| 34 | 中山市三乡镇谷都大道888号之一碧乡天悦府12栋1单元1003房 | 中山翠亨建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住宅 | 4.78 | 100.30 | 出让 | 846095.62 | 150000.00 | 不涉及 | 1.标的为空置状态,无抵押无查封。2.本次转让产生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测量、评估、工本等费用)由交易双方按法律法规各自承担,转让方配合受让方到相关登记机构办理过户手续。436.转让标的不涉及优先购买权。 | 交易双方按法律法规各自承担 |
| 35 | 中山市三乡镇谷都大道888号之一碧乡天悦府12栋1单元1004房 | 中山翠亨建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住宅 | 4.78 | 100.30 | 出让 | 846095.62 | 150000.00 | 不涉及 | 1.标的为空置状态,无抵押无查封。2.本次转让产生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测量、评估、工本等费用)由交易双方按法律法规各自承担,转让方配合受让方到相关登记机构办理过户手续。437.转让标的不涉及优先购买权。 | 交易双方按法律法规各自承担 |
| 36 | 中山市三乡镇谷都大道888号之一碧乡天悦府12栋1单元1101房 | 中山翠亨建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住宅 | 4.88 | 102.60 | 出让 | 895523.89 | 150000.00 | 不涉及 | 1.标的为空置状态,无抵押无查封。2.本次转让产生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测量、评估、工本等费用)由交易双方按法律法规各自承担,转让方配合受让方到相关登记机构办理过户手续。438.转让标的不涉及优先购买权。 | 交易双方按法律法规各自承担 |
| 37 | 中山市三乡镇谷都大道888号之一碧乡天悦府12栋1单元1102房 | 中山翠亨建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住宅 | 4.88 | 102.60 | 出让 | 895523.89 | 150000.00 | 不涉及 | 1.标的为空置状态,无抵押无查封。2.本次转让产生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测量、评估、工本等费用)由交易双方按法律法规各自承担,转让方配合受让方到相关登记机构办理过户手续。439.转让标的不涉及优先购买权。 | 交易双方按法律法规各自承担 |
| 38 | 中山市三乡镇谷都大道888号之一碧乡天悦府12栋1单元1103房 | 中山翠亨建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住宅 | 4.78 | 100.30 | 出让 | 875171.07 | 150000.00 | 不涉及 | 1.标的为空置状态,无抵押无查封。2.本次转让产生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测量、评估、工本等费用)由交易双方按法律法规各自承担,转让方配合受让方到相关登记机构办理过户手续。440.转让标的不涉及优先购买权。 | 交易双方按法律法规各自承担 |
| 39 | 中山市三乡镇谷都大道888号之一碧乡天悦府12栋1单元1104房 | 中山翠亨建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住宅 | 4.78 | 100.30 | 出让 | 875171.07 | 150000.00 | 不涉及 | 1.标的为空置状态,无抵押无查封。2.本次转让产生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测量、评估、工本等费用)由交易双方按法律法规各自承担,转让方配合受让方到相关登记机构办理过户手续。441.转让标的不涉及优先购买权。 | 交易双方按法律法规各自承担 |
| 40 | 中山市三乡镇谷都大道888号之一碧乡天悦府12栋1单元1201房 | 中山翠亨建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住宅 | 4.88 | 102.60 | 出让 | 895523.89 | 150000.00 | 不涉及 | 1.标的为空置状态,无抵押无查封。2.本次转让产生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测量、评估、工本等费用)由交易双方按法律法规各自承担,转让方配合受让方到相关登记机构办理过户手续。442.转让标的不涉及优先购买权。 | 交易双方按法律法规各自承担 |
| 41 | 中山市三乡镇谷都大道888号之一碧乡天悦府12栋1单元1202房 | 中山翠亨建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住宅 | 4.88 | 102.60 | 出让 | 895523.89 | 150000.00 | 不涉及 | 1.标的为空置状态,无抵押无查封。2.本次转让产生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测量、评估、工本等费用)由交易双方按法律法规各自承担,转让方配合受让方到相关登记机构办理过户手续。443.转让标的不涉及优先购买权。 | 交易双方按法律法规各自承担 |
| 42 | 中山市三乡镇谷都大道888号之一碧乡天悦府12栋1单元1203房 | 中山翠亨建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住宅 | 4.78 | 100.30 | 出让 | 875171.07 | 150000.00 | 不涉及 | 1.标的为空置状态,无抵押无查封。2.本次转让产生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测量、评估、工本等费用)由交易双方按法律法规各自承担,转让方配合受让方到相关登记机构办理过户手续。444.转让标的不涉及优先购买权。 | 交易双方按法律法规各自承担 |
| 43 | 中山市三乡镇谷都大道888号之一碧乡天悦府12栋1单元1204房 | 中山翠亨建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住宅 | 4.78 | 100.30 | 出让 | 875171.07 | 150000.00 | 不涉及 | 1.标的为空置状态,无抵押无查封。2.本次转让产生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测量、评估、工本等费用)由交易双方按法律法规各自承担,转让方配合受让方到相关登记机构办理过户手续。445.转让标的不涉及优先购买权。 | 交易双方按法律法规各自承担 |
| 44 | 中山市三乡镇谷都大道888号之一碧乡天悦府12栋1单元1301房 | 中山翠亨建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住宅 | 4.88 | 102.60 | 出让 | 895523.89 | 150000.00 | 不涉及 | 1.标的为空置状态,无抵押无查封。2.本次转让产生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测量、评估、工本等费用)由交易双方按法律法规各自承担,转让方配合受让方到相关登记机构办理过户手续。446.转让标的不涉及优先购买权。 | 交易双方按法律法规各自承担 |
| 45 | 中山市三乡镇谷都大道888号之一碧乡天悦府12栋1单元1302房 | 中山翠亨建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住宅 | 4.88 | 102.60 | 出让 | 895523.89 | 150000.00 | 不涉及 | 1.标的为空置状态,无抵押无查封。2.本次转让产生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测量、评估、工本等费用)由交易双方按法律法规各自承担,转让方配合受让方到相关登记机构办理过户手续。447.转让标的不涉及优先购买权。 | 交易双方按法律法规各自承担 |
| 46 | 中山市三乡镇谷都大道888号之一碧乡天悦府12栋1单元1303房 | 中山翠亨建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住宅 | 4.78 | 100.30 | 出让 | 875171.07 | 150000.00 | 不涉及 | 1.标的为空置状态,无抵押无查封。2.本次转让产生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测量、评估、工本等费用)由交易双方按法律法规各自承担,转让方配合受让方到相关登记机构办理过户手续。448.转让标的不涉及优先购买权。 | 交易双方按法律法规各自承担 |
| 47 | 中山市三乡镇谷都大道888号之一碧乡天悦府12栋1单元1304房 | 中山翠亨建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住宅 | 4.78 | 100.30 | 出让 | 875171.07 | 150000.00 | 不涉及 | 1.标的为空置状态,无抵押无查封。2.本次转让产生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测量、评估、工本等费用)由交易双方按法律法规各自承担,转让方配合受让方到相关登记机构办理过户手续。449.转让标的不涉及优先购买权。 | 交易双方按法律法规各自承担 |
| 48 | 中山市三乡镇谷都大道888号之一碧乡天悦府12栋1单元1401房 | 中山翠亨建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住宅 | 4.88 | 102.60 | 出让 | 895523.89 | 150000.00 | 不涉及 | 1.标的为空置状态,无抵押无查封。2.本次转让产生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测量、评估、工本等费用)由交易双方按法律法规各自承担,转让方配合受让方到相关登记机构办理过户手续。450.转让标的不涉及优先购买权。 | 交易双方按法律法规各自承担 |
| 49 | 中山市三乡镇谷都大道888号之一碧乡天悦府12栋1单元1402房 | 中山翠亨建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住宅 | 4.88 | 102.60 | 出让 | 895523.89 | 150000.00 | 不涉及 | 1.标的为空置状态,无抵押无查封。2.本次转让产生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测量、评估、工本等费用)由交易双方按法律法规各自承担,转让方配合受让方到相关登记机构办理过户手续。451.转让标的不涉及优先购买权。 | 交易双方按法律法规各自承担 |
| 50 | 中山市三乡镇谷都大道888号之一碧乡天悦府12栋1单元1403房 | 中山翠亨建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住宅 | 4.78 | 100.30 | 出让 | 875171.07 | 150000.00 | 不涉及 | 1.标的为空置状态,无抵押无查封。2.本次转让产生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测量、评估、工本等费用)由交易双方按法律法规各自承担,转让方配合受让方到相关登记机构办理过户手续。452.转让标的不涉及优先购买权。 | 交易双方按法律法规各自承担 |
| 51 | 中山市三乡镇谷都大道888号之一碧乡天悦府12栋1单元1404房 | 中山翠亨建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住宅 | 4.78 | 100.30 | 出让 | 875171.07 | 150000.00 | 不涉及 | 1.标的为空置状态,无抵押无查封。2.本次转让产生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测量、评估、工本等费用)由交易双方按法律法规各自承担,转让方配合受让方到相关登记机构办理过户手续。453.转让标的不涉及优先购买权。 | 交易双方按法律法规各自承担 |
| 52 | 中山市三乡镇谷都大道888号之一碧乡天悦府12栋1单元1501房 | 中山翠亨建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住宅 | 4.88 | 102.60 | 出让 | 895523.89 | 150000.00 | 不涉及 | 1.标的为空置状态,无抵押无查封。2.本次转让产生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测量、评估、工本等费用)由交易双方按法律法规各自承担,转让方配合受让方到相关登记机构办理过户手续。454.转让标的不涉及优先购买权。 | 交易双方按法律法规各自承担 |
| 53 | 中山市三乡镇谷都大道888号之一碧乡天悦府12栋1单元1502房 | 中山翠亨建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住宅 | 4.88 | 102.60 | 出让 | 895523.89 | 150000.00 | 不涉及 | 1.标的为空置状态,无抵押无查封。2.本次转让产生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测量、评估、工本等费用)由交易双方按法律法规各自承担,转让方配合受让方到相关登记机构办理过户手续。455.转让标的不涉及优先购买权。 | 交易双方按法律法规各自承担 |
| 54 | 中山市三乡镇谷都大道888号之一碧乡天悦府12栋1单元1503房 | 中山翠亨建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住宅 | 4.78 | 100.30 | 出让 | 875171.07 | 150000.00 | 不涉及 | 1.标的为空置状态,无抵押无查封。2.本次转让产生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测量、评估、工本等费用)由交易双方按法律法规各自承担,转让方配合受让方到相关登记机构办理过户手续。456.转让标的不涉及优先购买权。 | 交易双方按法律法规各自承担 |
| 55 | 中山市三乡镇谷都大道888号之一碧乡天悦府12栋1单元1504房 | 中山翠亨建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住宅 | 4.78 | 100.30 | 出让 | 875171.07 | 150000.00 | 不涉及 | 1.标的为空置状态,无抵押无查封。2.本次转让产生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测量、评估、工本等费用)由交易双方按法律法规各自承担,转让方配合受让方到相关登记机构办理过户手续。457.转让标的不涉及优先购买权。 | 交易双方按法律法规各自承担 |
| 56 | 中山市三乡镇谷都大道888号之一碧乡天悦府12栋1单元1601房 | 中山翠亨建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住宅 | 4.88 | 102.60 | 出让 | 895523.89 | 150000.00 | 不涉及 | 1.标的为空置状态,无抵押无查封。2.本次转让产生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测量、评估、工本等费用)由交易双方按法律法规各自承担,转让方配合受让方到相关登记机构办理过户手续。458.转让标的不涉及优先购买权。 | 交易双方按法律法规各自承担 |
| 57 | 中山市三乡镇谷都大道888号之一碧乡天悦府12栋1单元1602房 | 中山翠亨建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住宅 | 4.88 | 102.60 | 出让 | 895523.89 | 150000.00 | 不涉及 | 1.标的为空置状态,无抵押无查封。2.本次转让产生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测量、评估、工本等费用)由交易双方按法律法规各自承担,转让方配合受让方到相关登记机构办理过户手续。459.转让标的不涉及优先购买权。 | 交易双方按法律法规各自承担 |
| 58 | 中山市三乡镇谷都大道888号之一碧乡天悦府12栋1单元1603房 | 中山翠亨建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住宅 | 4.78 | 100.30 | 出让 | 875171.07 | 150000.00 | 不涉及 | 1.标的为空置状态,无抵押无查封。2.本次转让产生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测量、评估、工本等费用)由交易双方按法律法规各自承担,转让方配合受让方到相关登记机构办理过户手续。460.转让标的不涉及优先购买权。 | 交易双方按法律法规各自承担 |
| 59 | 中山市三乡镇谷都大道888号之一碧乡天悦府12栋1单元1604房 | 中山翠亨建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住宅 | 4.78 | 100.30 | 出让 | 875171.07 | 150000.00 | 不涉及 | 1.标的为空置状态,无抵押无查封。2.本次转让产生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测量、评估、工本等费用)由交易双方按法律法规各自承担,转让方配合受让方到相关登记机构办理过户手续。461.转让标的不涉及优先购买权。 | 交易双方按法律法规各自承担 |
| 60 | 中山市三乡镇谷都大道888号之一碧乡天悦府12栋1单元1701房 | 中山翠亨建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住宅 | 4.88 | 102.60 | 出让 | 895523.89 | 150000.00 | 不涉及 | 1.标的为空置状态,无抵押无查封。2.本次转让产生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测量、评估、工本等费用)由交易双方按法律法规各自承担,转让方配合受让方到相关登记机构办理过户手续。462.转让标的不涉及优先购买权。 | 交易双方按法律法规各自承担 |
| 61 | 中山市三乡镇谷都大道888号之一碧乡天悦府12栋1单元1702房 | 中山翠亨建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住宅 | 4.88 | 102.60 | 出让 | 895523.89 | 150000.00 | 不涉及 | 1.标的为空置状态,无抵押无查封。2.本次转让产生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测量、评估、工本等费用)由交易双方按法律法规各自承担,转让方配合受让方到相关登记机构办理过户手续。463.转让标的不涉及优先购买权。 | 交易双方按法律法规各自承担 |
| 62 | 中山市三乡镇谷都大道888号之一碧乡天悦府12栋1单元1703房 | 中山翠亨建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住宅 | 4.78 | 100.30 | 出让 | 875171.07 | 150000.00 | 不涉及 | 1.标的为空置状态,无抵押无查封。2.本次转让产生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测量、评估、工本等费用)由交易双方按法律法规各自承担,转让方配合受让方到相关登记机构办理过户手续。464.转让标的不涉及优先购买权。 | 交易双方按法律法规各自承担 |
| 63 | 中山市三乡镇谷都大道888号之一碧乡天悦府12栋1单元1704房 | 中山翠亨建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住宅 | 4.78 | 100.30 | 出让 | 875171.07 | 150000.00 | 不涉及 | 1.标的为空置状态,无抵押无查封。2.本次转让产生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测量、评估、工本等费用)由交易双方按法律法规各自承担,转让方配合受让方到相关登记机构办理过户手续。465.转让标的不涉及优先购买权。 | 交易双方按法律法规各自承担 |
| 64 | 中山市三乡镇谷都大道888号之一碧乡天悦府12栋1单元1803房 | 中山翠亨建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住宅 | 4.78 | 100.30 | 出让 | 875171.07 | 150000.00 | 不涉及 | 1.标的为空置状态,无抵押无查封。2.本次转让产生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测量、评估、工本等费用)由交易双方按法律法规各自承担,转让方配合受让方到相关登记机构办理过户手续。466.转让标的不涉及优先购买权。 | 交易双方按法律法规各自承担 |
| 65 | 中山市三乡镇谷都大道888号之一碧乡天悦府12栋1单元1804房 | 中山翠亨建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住宅 | 4.78 | 100.30 | 出让 | 875171.07 | 150000.00 | 不涉及 | 1.标的为空置状态,无抵押无查封。2.本次转让产生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测量、评估、工本等费用)由交易双方按法律法规各自承担,转让方配合受让方到相关登记机构办理过户手续。467.转让标的不涉及优先购买权。 | 交易双方按法律法规各自承担 |
| 66 | 中山市三乡镇谷都大道888号之一碧乡天悦府12栋1单元1903房 | 中山翠亨建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住宅 | 4.78 | 100.30 | 出让 | 875171.07 | 150000.00 | 不涉及 | 1.标的为空置状态,无抵押无查封。2.本次转让产生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测量、评估、工本等费用)由交易双方按法律法规各自承担,转让方配合受让方到相关登记机构办理过户手续。468.转让标的不涉及优先购买权。 | 交易双方按法律法规各自承担 |
| 67 | 中山市三乡镇谷都大道888号之一碧乡天悦府12栋1单元1904房 | 中山翠亨建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住宅 | 4.78 | 100.30 | 出让 | 875171.07 | 150000.00 | 不涉及 | 1.标的为空置状态,无抵押无查封。2.本次转让产生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测量、评估、工本等费用)由交易双方按法律法规各自承担,转让方配合受让方到相关登记机构办理过户手续。469.转让标的不涉及优先购买权。 | 交易双方按法律法规各自承担 |
| 68 | 中山市三乡镇谷都大道888号之一碧乡天悦府12栋1单元2003房 | 中山翠亨建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住宅 | 4.78 | 100.30 | 出让 | 875171.07 | 150000.00 | 不涉及 | 1.标的为空置状态,无抵押无查封。2.本次转让产生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测量、评估、工本等费用)由交易双方按法律法规各自承担,转让方配合受让方到相关登记机构办理过户手续。470.转让标的不涉及优先购买权。 | 交易双方按法律法规各自承担 |
| 69 | 中山市三乡镇谷都大道888号之一碧乡天悦府12栋1单元2004房 | 中山翠亨建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住宅 | 4.78 | 100.30 | 出让 | 875171.07 | 150000.00 | 不涉及 | 1.标的为空置状态,无抵押无查封。2.本次转让产生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测量、评估、工本等费用)由交易双方按法律法规各自承担,转让方配合受让方到相关登记机构办理过户手续。471.转让标的不涉及优先购买权。 | 交易双方按法律法规各自承担 |
| 70 | 中山市三乡镇谷都大道888号之一碧乡天悦府12栋1单元2103房 | 中山翠亨建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住宅 | 4.78 | 100.30 | 出让 | 875171.07 | 150000.00 | 不涉及 | 1.标的为空置状态,无抵押无查封。2.本次转让产生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测量、评估、工本等费用)由交易双方按法律法规各自承担,转让方配合受让方到相关登记机构办理过户手续。472.转让标的不涉及优先购买权。 | 交易双方按法律法规各自承担 |
| 71 | 中山市三乡镇谷都大道888号之一碧乡天悦府12栋1单元2104房 | 中山翠亨建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住宅 | 4.78 | 100.30 | 出让 | 875171.07 | 150000.00 | 不涉及 | 1.标的为空置状态,无抵押无查封。2.本次转让产生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测量、评估、工本等费用)由交易双方按法律法规各自承担,转让方配合受让方到相关登记机构办理过户手续。473.转让标的不涉及优先购买权。 | 交易双方按法律法规各自承担 |
| 72 | 中山市三乡镇谷都大道888号之一碧乡天悦府12栋1单元2203房 | 中山翠亨建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住宅 | 4.78 | 100.30 | 出让 | 875171.07 | 150000.00 | 不涉及 | 1.标的为空置状态,无抵押无查封。2.本次转让产生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测量、评估、工本等费用)由交易双方按法律法规各自承担,转让方配合受让方到相关登记机构办理过户手续。474.转让标的不涉及优先购买权。 | 交易双方按法律法规各自承担 |
| 73 | 中山市三乡镇谷都大道888号之一碧乡天悦府12栋1单元2204房 | 中山翠亨建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住宅 | 4.78 | 100.30 | 出让 | 875171.07 | 150000.00 | 不涉及 | 1.标的为空置状态,无抵押无查封。2.本次转让产生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测量、评估、工本等费用)由交易双方按法律法规各自承担,转让方配合受让方到相关登记机构办理过户手续。475.转让标的不涉及优先购买权。 | 交易双方按法律法规各自承担 |
| 74 | 中山市三乡镇谷都大道888号之一碧乡天悦府12栋1单元2303房 | 中山翠亨建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住宅 | 4.78 | 100.30 | 出让 | 875171.07 | 150000.00 | 不涉及 | 1.标的为空置状态,无抵押无查封。2.本次转让产生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测量、评估、工本等费用)由交易双方按法律法规各自承担,转让方配合受让方到相关登记机构办理过户手续。476.转让标的不涉及优先购买权。 | 交易双方按法律法规各自承担 |
| 75 | 中山市三乡镇谷都大道888号之一碧乡天悦府12栋1单元2304房 | 中山翠亨建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住宅 | 4.78 | 100.30 | 出让 | 875171.07 | 150000.00 | 不涉及 | 1.标的为空置状态,无抵押无查封。2.本次转让产生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测量、评估、工本等费用)由交易双方按法律法规各自承担,转让方配合受让方到相关登记机构办理过户手续。477.转让标的不涉及优先购买权。 | 交易双方按法律法规各自承担 |
| 76 | 中山市三乡镇谷都大道888号之一碧乡天悦府12栋1单元2403房 | 中山翠亨建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住宅 | 4.78 | 100.30 | 出让 | 875171.07 | 150000.00 | 不涉及 | 1.标的为空置状态,无抵押无查封。2.本次转让产生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测量、评估、工本等费用)由交易双方按法律法规各自承担,转让方配合受让方到相关登记机构办理过户手续。478.转让标的不涉及优先购买权。 | 交易双方按法律法规各自承担 |
| 77 | 中山市三乡镇谷都大道888号之一碧乡天悦府12栋1单元2404房 | 中山翠亨建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住宅 | 4.78 | 100.30 | 出让 | 875171.07 | 150000.00 | 不涉及 | 1.标的为空置状态,无抵押无查封。2.本次转让产生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测量、评估、工本等费用)由交易双方按法律法规各自承担,转让方配合受让方到相关登记机构办理过户手续。479.转让标的不涉及优先购买权。 | 交易双方按法律法规各自承担 |
| 78 | 中山市三乡镇谷都大道888号之一碧乡天悦府12栋1单元2503房 | 中山翠亨建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住宅 | 4.78 | 100.30 | 出让 | 875171.07 | 150000.00 | 不涉及 | 1.标的为空置状态,无抵押无查封。2.本次转让产生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测量、评估、工本等费用)由交易双方按法律法规各自承担,转让方配合受让方到相关登记机构办理过户手续。480.转让标的不涉及优先购买权。 | 交易双方按法律法规各自承担 |
| 79 | 中山市三乡镇谷都大道888号之一碧乡天悦府12栋1单元2504房 | 中山翠亨建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住宅 | 4.78 | 100.30 | 出让 | 875171.07 | 150000.00 | 不涉及 | 1.标的为空置状态,无抵押无查封。2.本次转让产生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测量、评估、工本等费用)由交易双方按法律法规各自承担,转让方配合受让方到相关登记机构办理过户手续。481.转让标的不涉及优先购买权。 | 交易双方按法律法规各自承担 |
| 80 | 中山市三乡镇谷都大道888号之一碧乡天悦府12栋1单元2603房 | 中山翠亨建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住宅 | 4.78 | 100.30 | 出让 | 875171.07 | 150000.00 | 不涉及 | 1.标的为空置状态,无抵押无查封。2.本次转让产生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测量、评估、工本等费用)由交易双方按法律法规各自承担,转让方配合受让方到相关登记机构办理过户手续。482.转让标的不涉及优先购买权。 | 交易双方按法律法规各自承担 |
| 81 | 中山市三乡镇谷都大道888号之一碧乡天悦府12栋1单元2604房 | 中山翠亨建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住宅 | 4.78 | 100.30 | 出让 | 875171.07 | 150000.00 | 不涉及 | 1.标的为空置状态,无抵押无查封。2.本次转让产生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测量、评估、工本等费用)由交易双方按法律法规各自承担,转让方配合受让方到相关登记机构办理过户手续。483.转让标的不涉及优先购买权。 | 交易双方按法律法规各自承担 |
| 82 | 中山市三乡镇谷都大道888号之一碧乡天悦府12栋1单元2703房 | 中山翠亨建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住宅 | 4.78 | 100.30 | 出让 | 875171.07 | 150000.00 | 不涉及 | 1.标的为空置状态,无抵押无查封。2.本次转让产生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测量、评估、工本等费用)由交易双方按法律法规各自承担,转让方配合受让方到相关登记机构办理过户手续。484.转让标的不涉及优先购买权。 | 交易双方按法律法规各自承担 |
| 83 | 中山市三乡镇谷都大道888号之一碧乡天悦府12栋1单元2704房 | 中山翠亨建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住宅 | 4.78 | 100.30 | 出让 | 875171.07 | 150000.00 | 不涉及 | 1.标的为空置状态,无抵押无查封。2.本次转让产生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测量、评估、工本等费用)由交易双方按法律法规各自承担,转让方配合受让方到相关登记机构办理过户手续。485.转让标的不涉及优先购买权。 | 交易双方按法律法规各自承担 |
| 84 | 中山市三乡镇谷都大道888号之一碧乡天悦府12栋1单元2803房 | 中山翠亨建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住宅 | 4.78 | 100.30 | 出让 | 875171.07 | 150000.00 | 不涉及 | 1.标的为空置状态,无抵押无查封。2.本次转让产生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测量、评估、工本等费用)由交易双方按法律法规各自承担,转让方配合受让方到相关登记机构办理过户手续。486.转让标的不涉及优先购买权。 | 交易双方按法律法规各自承担 |
| 85 | 中山市三乡镇谷都大道888号之一碧乡天悦府12栋1单元2804房 | 中山翠亨建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住宅 | 4.78 | 100.30 | 出让 | 875171.07 | 150000.00 | 不涉及 | 1.标的为空置状态,无抵押无查封。2.本次转让产生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测量、评估、工本等费用)由交易双方按法律法规各自承担,转让方配合受让方到相关登记机构办理过户手续。487.转让标的不涉及优先购买权。 | 交易双方按法律法规各自承担 |
| 86 | 中山市三乡镇谷都大道888号之一碧乡天悦府12栋1单元2903房 | 中山翠亨建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住宅 | 4.78 | 100.30 | 出让 | 875171.07 | 150000.00 | 不涉及 | 1.标的为空置状态,无抵押无查封。2.本次转让产生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测量、评估、工本等费用)由交易双方按法律法规各自承担,转让方配合受让方到相关登记机构办理过户手续。488.转让标的不涉及优先购买权。 | 交易双方按法律法规各自承担 |
| 87 | 中山市三乡镇谷都大道888号之一碧乡天悦府12栋1单元2904房 | 中山翠亨建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住宅 | 4.78 | 100.30 | 出让 | 875171.07 | 150000.00 | 不涉及 | 1.标的为空置状态,无抵押无查封。2.本次转让产生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测量、评估、工本等费用)由交易双方按法律法规各自承担,转让方配合受让方到相关登记机构办理过户手续。489.转让标的不涉及优先购买权。 | 交易双方按法律法规各自承担 |
| 88 | 中山市三乡镇谷都大道888号之一碧乡天悦府12栋1单元3003房 | 中山翠亨建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住宅 | 4.78 | 100.30 | 出让 | 875171.07 | 150000.00 | 不涉及 | 1.标的为空置状态,无抵押无查封。2.本次转让产生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测量、评估、工本等费用)由交易双方按法律法规各自承担,转让方配合受让方到相关登记机构办理过户手续。490.转让标的不涉及优先购买权。 | 交易双方按法律法规各自承担 |
| 89 | 中山市三乡镇谷都大道888号之一碧乡天悦府12栋1单元3004房 | 中山翠亨建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住宅 | 4.78 | 100.30 | 出让 | 875171.07 | 150000.00 | 不涉及 | 1.标的为空置状态,无抵押无查封。2.本次转让产生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测量、评估、工本等费用)由交易双方按法律法规各自承担,转让方配合受让方到相关登记机构办理过户手续。491.转让标的不涉及优先购买权。 | 交易双方按法律法规各自承担 |
| 90 | 中山市三乡镇谷都大道888号之一碧乡天悦府12栋2单元201房 | 中山翠亨建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住宅 | 4.88 | 102.60 | 出让 | 835919.21 | 150000.00 | 不涉及 | 1.标的为空置状态,无抵押无查封。2.本次转让产生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测量、评估、工本等费用)由交易双方按法律法规各自承担,转让方配合受让方到相关登记机构办理过户手续。492.转让标的不涉及优先购买权。 | 交易双方按法律法规各自承担 |
| 91 | 中山市三乡镇谷都大道888号之一碧乡天悦府12栋2单元202房 | 中山翠亨建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住宅 | 4.88 | 102.60 | 出让 | 835919.21 | 150000.00 | 不涉及 | 1.标的为空置状态,无抵押无查封。2.本次转让产生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测量、评估、工本等费用)由交易双方按法律法规各自承担,转让方配合受让方到相关登记机构办理过户手续。493.转让标的不涉及优先购买权。 | 交易双方按法律法规各自承担 |
| 92 | 中山市三乡镇谷都大道888号之一碧乡天悦府12栋2单元203房 | 中山翠亨建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住宅 | 4.78 | 100.30 | 出让 | 817020.17 | 150000.00 | 不涉及 | 1.标的为空置状态,无抵押无查封。2.本次转让产生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测量、评估、工本等费用)由交易双方按法律法规各自承担,转让方配合受让方到相关登记机构办理过户手续。494.转让标的不涉及优先购买权。 | 交易双方按法律法规各自承担 |
| 93 | 中山市三乡镇谷都大道888号之一碧乡天悦府12栋2单元301房 | 中山翠亨建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住宅 | 4.88 | 102.60 | 出让 | 835919.21 | 150000.00 | 不涉及 | 1.标的为空置状态,无抵押无查封。2.本次转让产生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测量、评估、工本等费用)由交易双方按法律法规各自承担,转让方配合受让方到相关登记机构办理过户手续。495.转让标的不涉及优先购买权。 | 交易双方按法律法规各自承担 |
| 94 | 中山市三乡镇谷都大道888号之一碧乡天悦府12栋2单元302房 | 中山翠亨建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住宅 | 4.88 | 102.60 | 出让 | 835919.21 | 150000.00 | 不涉及 | 1.标的为空置状态,无抵押无查封。2.本次转让产生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测量、评估、工本等费用)由交易双方按法律法规各自承担,转让方配合受让方到相关登记机构办理过户手续。496.转让标的不涉及优先购买权。 | 交易双方按法律法规各自承担 |
| 95 | 中山市三乡镇谷都大道888号之一碧乡天悦府12栋2单元303房 | 中山翠亨建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住宅 | 4.78 | 100.30 | 出让 | 817020.17 | 150000.00 | 不涉及 | 1.标的为空置状态,无抵押无查封。2.本次转让产生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测量、评估、工本等费用)由交易双方按法律法规各自承担,转让方配合受让方到相关登记机构办理过户手续。497.转让标的不涉及优先购买权。 | 交易双方按法律法规各自承担 |
| 96 | 中山市三乡镇谷都大道888号之一碧乡天悦府12栋2单元304房 | 中山翠亨建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住宅 | 4.78 | 100.30 | 出让 | 817020.17 | 150000.00 | 不涉及 | 1.标的为空置状态,无抵押无查封。2.本次转让产生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测量、评估、工本等费用)由交易双方按法律法规各自承担,转让方配合受让方到相关登记机构办理过户手续。498.转让标的不涉及优先购买权。 | 交易双方按法律法规各自承担 |
| 97 | 中山市三乡镇谷都大道888号之一碧乡天悦府12栋2单元401房 | 中山翠亨建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住宅 | 4.88 | 102.60 | 出让 | 835919.21 | 150000.00 | 不涉及 | 1.标的为空置状态,无抵押无查封。2.本次转让产生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测量、评估、工本等费用)由交易双方按法律法规各自承担,转让方配合受让方到相关登记机构办理过户手续。499.转让标的不涉及优先购买权。 | 交易双方按法律法规各自承担 |
| 98 | 中山市三乡镇谷都大道888号之一碧乡天悦府12栋2单元402房 | 中山翠亨建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住宅 | 4.88 | 102.60 | 出让 | 835919.21 | 150000.00 | 不涉及 | 1.标的为空置状态,无抵押无查封。2.本次转让产生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测量、评估、工本等费用)由交易双方按法律法规各自承担,转让方配合受让方到相关登记机构办理过户手续。500.转让标的不涉及优先购买权。 | 交易双方按法律法规各自承担 |
| 99 | 中山市三乡镇谷都大道888号之一碧乡天悦府12栋2单元403房 | 中山翠亨建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住宅 | 4.78 | 100.30 | 出让 | 817020.17 | 150000.00 | 不涉及 | 1.标的为空置状态,无抵押无查封。2.本次转让产生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测量、评估、工本等费用)由交易双方按法律法规各自承担,转让方配合受让方到相关登记机构办理过户手续。501.转让标的不涉及优先购买权。 | 交易双方按法律法规各自承担 |
| 100 | 中山市三乡镇谷都大道888号之一碧乡天悦府12栋2单元404房 | 中山翠亨建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住宅 | 4.78 | 100.30 | 出让 | 817020.17 | 150000.00 | 不涉及 | 1.标的为空置状态,无抵押无查封。2.本次转让产生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测量、评估、工本等费用)由交易双方按法律法规各自承担,转让方配合受让方到相关登记机构办理过户手续。502.转让标的不涉及优先购买权。 | 交易双方按法律法规各自承担 |
| 101 | 中山市三乡镇谷都大道888号之一碧乡天悦府12栋2单元501房 | 中山翠亨建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住宅 | 4.88 | 102.60 | 出让 | 835919.21 | 150000.00 | 不涉及 | 1.标的为空置状态,无抵押无查封。2.本次转让产生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测量、评估、工本等费用)由交易双方按法律法规各自承担,转让方配合受让方到相关登记机构办理过户手续。503.转让标的不涉及优先购买权。 | 交易双方按法律法规各自承担 |
| 102 | 中山市三乡镇谷都大道888号之一碧乡天悦府12栋2单元502房 | 中山翠亨建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住宅 | 4.88 | 102.60 | 出让 | 835919.21 | 150000.00 | 不涉及 | 1.标的为空置状态,无抵押无查封。2.本次转让产生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测量、评估、工本等费用)由交易双方按法律法规各自承担,转让方配合受让方到相关登记机构办理过户手续。504.转让标的不涉及优先购买权。 | 交易双方按法律法规各自承担 |
| 103 | 中山市三乡镇谷都大道888号之一碧乡天悦府12栋2单元503房 | 中山翠亨建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住宅 | 4.78 | 100.30 | 出让 | 817020.17 | 150000.00 | 不涉及 | 1.标的为空置状态,无抵押无查封。2.本次转让产生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测量、评估、工本等费用)由交易双方按法律法规各自承担,转让方配合受让方到相关登记机构办理过户手续。505.转让标的不涉及优先购买权。 | 交易双方按法律法规各自承担 |
| 104 | 中山市三乡镇谷都大道888号之一碧乡天悦府12栋2单元504房 | 中山翠亨建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住宅 | 4.78 | 100.30 | 出让 | 817020.17 | 150000.00 | 不涉及 | 1.标的为空置状态,无抵押无查封。2.本次转让产生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测量、评估、工本等费用)由交易双方按法律法规各自承担,转让方配合受让方到相关登记机构办理过户手续。506.转让标的不涉及优先购买权。 | 交易双方按法律法规各自承担 |
| 105 | 中山市三乡镇谷都大道888号之一碧乡天悦府12栋2单元601房 | 中山翠亨建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住宅 | 4.88 | 102.60 | 出让 | 835919.21 | 150000.00 | 不涉及 | 1.标的为空置状态,无抵押无查封。2.本次转让产生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测量、评估、工本等费用)由交易双方按法律法规各自承担,转让方配合受让方到相关登记机构办理过户手续。507.转让标的不涉及优先购买权。 | 交易双方按法律法规各自承担 |
| 106 | 中山市三乡镇谷都大道888号之一碧乡天悦府12栋2单元602房 | 中山翠亨建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住宅 | 4.88 | 102.60 | 出让 | 835919.21 | 150000.00 | 不涉及 | 1.标的为空置状态,无抵押无查封。2.本次转让产生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测量、评估、工本等费用)由交易双方按法律法规各自承担,转让方配合受让方到相关登记机构办理过户手续。508.转让标的不涉及优先购买权。 | 交易双方按法律法规各自承担 |
| 107 | 中山市三乡镇谷都大道888号之一碧乡天悦府12栋2单元603房 | 中山翠亨建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住宅 | 4.78 | 100.30 | 出让 | 817020.17 | 150000.00 | 不涉及 | 1.标的为空置状态,无抵押无查封。2.本次转让产生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测量、评估、工本等费用)由交易双方按法律法规各自承担,转让方配合受让方到相关登记机构办理过户手续。509.转让标的不涉及优先购买权。 | 交易双方按法律法规各自承担 |
| 108 | 中山市三乡镇谷都大道888号之一碧乡天悦府12栋2单元604房 | 中山翠亨建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住宅 | 4.78 | 100.30 | 出让 | 817020.17 | 150000.00 | 不涉及 | 1.标的为空置状态,无抵押无查封。2.本次转让产生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测量、评估、工本等费用)由交易双方按法律法规各自承担,转让方配合受让方到相关登记机构办理过户手续。510.转让标的不涉及优先购买权。 | 交易双方按法律法规各自承担 |
| 109 | 中山市三乡镇谷都大道888号之一碧乡天悦府12栋2单元701房 | 中山翠亨建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住宅 | 4.88 | 102.60 | 出让 | 864994.66 | 150000.00 | 不涉及 | 1.标的为空置状态,无抵押无查封。2.本次转让产生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测量、评估、工本等费用)由交易双方按法律法规各自承担,转让方配合受让方到相关登记机构办理过户手续。511.转让标的不涉及优先购买权。 | 交易双方按法律法规各自承担 |
| 110 | 中山市三乡镇谷都大道888号之一碧乡天悦府12栋2单元702房 | 中山翠亨建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住宅 | 4.88 | 102.60 | 出让 | 864994.66 | 150000.00 | 不涉及 | 1.标的为空置状态,无抵押无查封。2.本次转让产生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测量、评估、工本等费用)由交易双方按法律法规各自承担,转让方配合受让方到相关登记机构办理过户手续。512.转让标的不涉及优先购买权。 | 交易双方按法律法规各自承担 |
| 111 | 中山市三乡镇谷都大道888号之一碧乡天悦府12栋2单元703房 | 中山翠亨建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住宅 | 4.78 | 100.30 | 出让 | 846095.62 | 150000.00 | 不涉及 | 1.标的为空置状态,无抵押无查封。2.本次转让产生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测量、评估、工本等费用)由交易双方按法律法规各自承担,转让方配合受让方到相关登记机构办理过户手续。513.转让标的不涉及优先购买权。 | 交易双方按法律法规各自承担 |
| 112 | 中山市三乡镇谷都大道888号之一碧乡天悦府12栋2单元704房 | 中山翠亨建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住宅 | 4.78 | 100.30 | 出让 | 846095.62 | 150000.00 | 不涉及 | 1.标的为空置状态,无抵押无查封。2.本次转让产生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测量、评估、工本等费用)由交易双方按法律法规各自承担,转让方配合受让方到相关登记机构办理过户手续。514.转让标的不涉及优先购买权。 | 交易双方按法律法规各自承担 |
| 113 | 中山市三乡镇谷都大道888号之一碧乡天悦府12栋2单元801房 | 中山翠亨建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住宅 | 4.88 | 102.60 | 出让 | 864994.66 | 150000.00 | 不涉及 | 1.标的为空置状态,无抵押无查封。2.本次转让产生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测量、评估、工本等费用)由交易双方按法律法规各自承担,转让方配合受让方到相关登记机构办理过户手续。515.转让标的不涉及优先购买权。 | 交易双方按法律法规各自承担 |
| 114 | 中山市三乡镇谷都大道888号之一碧乡天悦府12栋2单元802房 | 中山翠亨建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住宅 | 4.88 | 102.60 | 出让 | 864994.66 | 150000.00 | 不涉及 | 1.标的为空置状态,无抵押无查封。2.本次转让产生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测量、评估、工本等费用)由交易双方按法律法规各自承担,转让方配合受让方到相关登记机构办理过户手续。516.转让标的不涉及优先购买权。 | 交易双方按法律法规各自承担 |
| 115 | 中山市三乡镇谷都大道888号之一碧乡天悦府12栋2单元803房 | 中山翠亨建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住宅 | 4.78 | 100.30 | 出让 | 846095.62 | 150000.00 | 不涉及 | 1.标的为空置状态,无抵押无查封。2.本次转让产生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测量、评估、工本等费用)由交易双方按法律法规各自承担,转让方配合受让方到相关登记机构办理过户手续。517.转让标的不涉及优先购买权。 | 交易双方按法律法规各自承担 |
| 116 | 中山市三乡镇谷都大道888号之一碧乡天悦府12栋2单元804房 | 中山翠亨建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住宅 | 4.78 | 100.30 | 出让 | 846095.62 | 150000.00 | 不涉及 | 1.标的为空置状态,无抵押无查封。2.本次转让产生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测量、评估、工本等费用)由交易双方按法律法规各自承担,转让方配合受让方到相关登记机构办理过户手续。518.转让标的不涉及优先购买权。 | 交易双方按法律法规各自承担 |
| 117 | 中山市三乡镇谷都大道888号之一碧乡天悦府12栋2单元901房 | 中山翠亨建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住宅 | 4.88 | 102.60 | 出让 | 864994.66 | 150000.00 | 不涉及 | 1.标的为空置状态,无抵押无查封。2.本次转让产生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测量、评估、工本等费用)由交易双方按法律法规各自承担,转让方配合受让方到相关登记机构办理过户手续。519.转让标的不涉及优先购买权。 | 交易双方按法律法规各自承担 |
| 118 | 中山市三乡镇谷都大道888号之一碧乡天悦府12栋2单元902房 | 中山翠亨建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住宅 | 4.88 | 102.60 | 出让 | 864994.66 | 150000.00 | 不涉及 | 1.标的为空置状态,无抵押无查封。2.本次转让产生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测量、评估、工本等费用)由交易双方按法律法规各自承担,转让方配合受让方到相关登记机构办理过户手续。520.转让标的不涉及优先购买权。 | 交易双方按法律法规各自承担 |
| 119 | 中山市三乡镇谷都大道888号之一碧乡天悦府12栋2单元903房 | 中山翠亨建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住宅 | 4.78 | 100.30 | 出让 | 846095.62 | 150000.00 | 不涉及 | 1.标的为空置状态,无抵押无查封。2.本次转让产生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测量、评估、工本等费用)由交易双方按法律法规各自承担,转让方配合受让方到相关登记机构办理过户手续。521.转让标的不涉及优先购买权。 | 交易双方按法律法规各自承担 |
| 120 | 中山市三乡镇谷都大道888号之一碧乡天悦府12栋2单元904房 | 中山翠亨建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住宅 | 4.78 | 100.30 | 出让 | 846095.62 | 150000.00 | 不涉及 | 1.标的为空置状态,无抵押无查封。2.本次转让产生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测量、评估、工本等费用)由交易双方按法律法规各自承担,转让方配合受让方到相关登记机构办理过户手续。522.转让标的不涉及优先购买权。 | 交易双方按法律法规各自承担 |
| 121 | 中山市三乡镇谷都大道888号之一碧乡天悦府12栋2单元1001房 | 中山翠亨建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住宅 | 4.88 | 102.60 | 出让 | 864994.66 | 150000.00 | 不涉及 | 1.标的为空置状态,无抵押无查封。2.本次转让产生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测量、评估、工本等费用)由交易双方按法律法规各自承担,转让方配合受让方到相关登记机构办理过户手续。523.转让标的不涉及优先购买权。 | 交易双方按法律法规各自承担 |
| 122 | 中山市三乡镇谷都大道888号之一碧乡天悦府12栋2单元1002房 | 中山翠亨建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住宅 | 4.88 | 102.60 | 出让 | 864994.66 | 150000.00 | 不涉及 | 1.标的为空置状态,无抵押无查封。2.本次转让产生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测量、评估、工本等费用)由交易双方按法律法规各自承担,转让方配合受让方到相关登记机构办理过户手续。524.转让标的不涉及优先购买权。 | 交易双方按法律法规各自承担 |
| 123 | 中山市三乡镇谷都大道888号之一碧乡天悦府12栋2单元1003房 | 中山翠亨建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住宅 | 4.78 | 100.30 | 出让 | 846095.62 | 150000.00 | 不涉及 | 1.标的为空置状态,无抵押无查封。2.本次转让产生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测量、评估、工本等费用)由交易双方按法律法规各自承担,转让方配合受让方到相关登记机构办理过户手续。525.转让标的不涉及优先购买权。 | 交易双方按法律法规各自承担 |
| 124 | 中山市三乡镇谷都大道888号之一碧乡天悦府12栋2单元1004房 | 中山翠亨建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住宅 | 4.78 | 100.30 | 出让 | 846095.62 | 150000.00 | 不涉及 | 1.标的为空置状态,无抵押无查封。2.本次转让产生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测量、评估、工本等费用)由交易双方按法律法规各自承担,转让方配合受让方到相关登记机构办理过户手续。526.转让标的不涉及优先购买权。 | 交易双方按法律法规各自承担 |
| 125 | 中山市三乡镇谷都大道888号之一碧乡天悦府12栋2单元1101房 | 中山翠亨建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住宅 | 4.88 | 102.60 | 出让 | 895523.89 | 150000.00 | 不涉及 | 1.标的为空置状态,无抵押无查封。2.本次转让产生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测量、评估、工本等费用)由交易双方按法律法规各自承担,转让方配合受让方到相关登记机构办理过户手续。527.转让标的不涉及优先购买权。 | 交易双方按法律法规各自承担 |
| 126 | 中山市三乡镇谷都大道888号之一碧乡天悦府12栋2单元1102房 | 中山翠亨建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住宅 | 4.88 | 102.60 | 出让 | 895523.89 | 150000.00 | 不涉及 | 1.标的为空置状态,无抵押无查封。2.本次转让产生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测量、评估、工本等费用)由交易双方按法律法规各自承担,转让方配合受让方到相关登记机构办理过户手续。528.转让标的不涉及优先购买权。 | 交易双方按法律法规各自承担 |
| 127 | 中山市三乡镇谷都大道888号之一碧乡天悦府12栋2单元1103房 | 中山翠亨建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住宅 | 4.78 | 100.30 | 出让 | 875171.07 | 150000.00 | 不涉及 | 1.标的为空置状态,无抵押无查封。2.本次转让产生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测量、评估、工本等费用)由交易双方按法律法规各自承担,转让方配合受让方到相关登记机构办理过户手续。529.转让标的不涉及优先购买权。 | 交易双方按法律法规各自承担 |
| 128 | 中山市三乡镇谷都大道888号之一碧乡天悦府12栋2单元1104房 | 中山翠亨建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住宅 | 4.78 | 100.30 | 出让 | 875171.07 | 150000.00 | 不涉及 | 1.标的为空置状态,无抵押无查封。2.本次转让产生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测量、评估、工本等费用)由交易双方按法律法规各自承担,转让方配合受让方到相关登记机构办理过户手续。530.转让标的不涉及优先购买权。 | 交易双方按法律法规各自承担 |
| 129 | 中山市三乡镇谷都大道888号之一碧乡天悦府12栋2单元1201房 | 中山翠亨建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住宅 | 4.88 | 102.60 | 出让 | 895523.89 | 150000.00 | 不涉及 | 1.标的为空置状态,无抵押无查封。2.本次转让产生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测量、评估、工本等费用)由交易双方按法律法规各自承担,转让方配合受让方到相关登记机构办理过户手续。531.转让标的不涉及优先购买权。 | 交易双方按法律法规各自承担 |
| 130 | 中山市三乡镇谷都大道888号之一碧乡天悦府12栋2单元1202房 | 中山翠亨建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住宅 | 4.88 | 102.60 | 出让 | 895523.89 | 150000.00 | 不涉及 | 1.标的为空置状态,无抵押无查封。2.本次转让产生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测量、评估、工本等费用)由交易双方按法律法规各自承担,转让方配合受让方到相关登记机构办理过户手续。532.转让标的不涉及优先购买权。 | 交易双方按法律法规各自承担 |
| 131 | 中山市三乡镇谷都大道888号之一碧乡天悦府12栋2单元1203房 | 中山翠亨建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住宅 | 4.78 | 100.30 | 出让 | 875171.07 | 150000.00 | 不涉及 | 1.标的为空置状态,无抵押无查封。2.本次转让产生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测量、评估、工本等费用)由交易双方按法律法规各自承担,转让方配合受让方到相关登记机构办理过户手续。533.转让标的不涉及优先购买权。 | 交易双方按法律法规各自承担 |
| 132 | 中山市三乡镇谷都大道888号之一碧乡天悦府12栋2单元1204房 | 中山翠亨建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住宅 | 4.78 | 100.30 | 出让 | 875171.07 | 150000.00 | 不涉及 | 1.标的为空置状态,无抵押无查封。2.本次转让产生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测量、评估、工本等费用)由交易双方按法律法规各自承担,转让方配合受让方到相关登记机构办理过户手续。534.转让标的不涉及优先购买权。 | 交易双方按法律法规各自承担 |
| 133 | 中山市三乡镇谷都大道888号之一碧乡天悦府12栋2单元1301房 | 中山翠亨建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住宅 | 4.88 | 102.60 | 出让 | 895523.89 | 150000.00 | 不涉及 | 1.标的为空置状态,无抵押无查封。2.本次转让产生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测量、评估、工本等费用)由交易双方按法律法规各自承担,转让方配合受让方到相关登记机构办理过户手续。535.转让标的不涉及优先购买权。 | 交易双方按法律法规各自承担 |
| 134 | 中山市三乡镇谷都大道888号之一碧乡天悦府12栋2单元1302房 | 中山翠亨建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住宅 | 4.88 | 102.60 | 出让 | 895523.89 | 150000.00 | 不涉及 | 1.标的为空置状态,无抵押无查封。2.本次转让产生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测量、评估、工本等费用)由交易双方按法律法规各自承担,转让方配合受让方到相关登记机构办理过户手续。536.转让标的不涉及优先购买权。 | 交易双方按法律法规各自承担 |
| 135 | 中山市三乡镇谷都大道888号之一碧乡天悦府12栋2单元1303房 | 中山翠亨建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住宅 | 4.78 | 100.30 | 出让 | 875171.07 | 150000.00 | 不涉及 | 1.标的为空置状态,无抵押无查封。2.本次转让产生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测量、评估、工本等费用)由交易双方按法律法规各自承担,转让方配合受让方到相关登记机构办理过户手续。537.转让标的不涉及优先购买权。 | 交易双方按法律法规各自承担 |
| 136 | 中山市三乡镇谷都大道888号之一碧乡天悦府12栋2单元1304房 | 中山翠亨建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住宅 | 4.78 | 100.30 | 出让 | 875171.07 | 150000.00 | 不涉及 | 1.标的为空置状态,无抵押无查封。2.本次转让产生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测量、评估、工本等费用)由交易双方按法律法规各自承担,转让方配合受让方到相关登记机构办理过户手续。538.转让标的不涉及优先购买权。 | 交易双方按法律法规各自承担 |
| 137 | 中山市三乡镇谷都大道888号之一碧乡天悦府12栋2单元1401房 | 中山翠亨建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住宅 | 4.88 | 102.60 | 出让 | 895523.89 | 150000.00 | 不涉及 | 1.标的为空置状态,无抵押无查封。2.本次转让产生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测量、评估、工本等费用)由交易双方按法律法规各自承担,转让方配合受让方到相关登记机构办理过户手续。539.转让标的不涉及优先购买权。 | 交易双方按法律法规各自承担 |
| 138 | 中山市三乡镇谷都大道888号之一碧乡天悦府12栋2单元1402房 | 中山翠亨建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住宅 | 4.88 | 102.60 | 出让 | 895523.89 | 150000.00 | 不涉及 | 1.标的为空置状态,无抵押无查封。2.本次转让产生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测量、评估、工本等费用)由交易双方按法律法规各自承担,转让方配合受让方到相关登记机构办理过户手续。540.转让标的不涉及优先购买权。 | 交易双方按法律法规各自承担 |
| 139 | 中山市三乡镇谷都大道888号之一碧乡天悦府12栋2单元1403房 | 中山翠亨建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住宅 | 4.78 | 100.30 | 出让 | 875171.07 | 150000.00 | 不涉及 | 1.标的为空置状态,无抵押无查封。2.本次转让产生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测量、评估、工本等费用)由交易双方按法律法规各自承担,转让方配合受让方到相关登记机构办理过户手续。541.转让标的不涉及优先购买权。 | 交易双方按法律法规各自承担 |
| 140 | 中山市三乡镇谷都大道888号之一碧乡天悦府12栋2单元1404房 | 中山翠亨建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住宅 | 4.78 | 100.30 | 出让 | 875171.07 | 150000.00 | 不涉及 | 1.标的为空置状态,无抵押无查封。2.本次转让产生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测量、评估、工本等费用)由交易双方按法律法规各自承担,转让方配合受让方到相关登记机构办理过户手续。542.转让标的不涉及优先购买权。 | 交易双方按法律法规各自承担 |
| 141 | 中山市三乡镇谷都大道888号之一碧乡天悦府12栋2单元1501房 | 中山翠亨建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住宅 | 4.88 | 102.60 | 出让 | 895523.89 | 150000.00 | 不涉及 | 1.标的为空置状态,无抵押无查封。2.本次转让产生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测量、评估、工本等费用)由交易双方按法律法规各自承担,转让方配合受让方到相关登记机构办理过户手续。543.转让标的不涉及优先购买权。 | 交易双方按法律法规各自承担 |
| 142 | 中山市三乡镇谷都大道888号之一碧乡天悦府12栋2单元1502房 | 中山翠亨建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住宅 | 4.88 | 102.60 | 出让 | 895523.89 | 150000.00 | 不涉及 | 1.标的为空置状态,无抵押无查封。2.本次转让产生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测量、评估、工本等费用)由交易双方按法律法规各自承担,转让方配合受让方到相关登记机构办理过户手续。544.转让标的不涉及优先购买权。 | 交易双方按法律法规各自承担 |
| 143 | 中山市三乡镇谷都大道888号之一碧乡天悦府12栋2单元1503房 | 中山翠亨建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住宅 | 4.78 | 100.30 | 出让 | 875171.07 | 150000.00 | 不涉及 | 1.标的为空置状态,无抵押无查封。2.本次转让产生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测量、评估、工本等费用)由交易双方按法律法规各自承担,转让方配合受让方到相关登记机构办理过户手续。545.转让标的不涉及优先购买权。 | 交易双方按法律法规各自承担 |
| 144 | 中山市三乡镇谷都大道888号之一碧乡天悦府12栋2单元1504房 | 中山翠亨建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住宅 | 4.78 | 100.30 | 出让 | 875171.07 | 150000.00 | 不涉及 | 1.标的为空置状态,无抵押无查封。2.本次转让产生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测量、评估、工本等费用)由交易双方按法律法规各自承担,转让方配合受让方到相关登记机构办理过户手续。546.转让标的不涉及优先购买权。 | 交易双方按法律法规各自承担 |
| 145 | 中山市三乡镇谷都大道888号之一碧乡天悦府12栋2单元1601房 | 中山翠亨建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住宅 | 4.88 | 102.60 | 出让 | 895523.89 | 150000.00 | 不涉及 | 1.标的为空置状态,无抵押无查封。2.本次转让产生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测量、评估、工本等费用)由交易双方按法律法规各自承担,转让方配合受让方到相关登记机构办理过户手续。547.转让标的不涉及优先购买权。 | 交易双方按法律法规各自承担 |
| 146 | 中山市三乡镇谷都大道888号之一碧乡天悦府12栋2单元1602房 | 中山翠亨建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住宅 | 4.88 | 102.60 | 出让 | 895523.89 | 150000.00 | 不涉及 | 1.标的为空置状态,无抵押无查封。2.本次转让产生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测量、评估、工本等费用)由交易双方按法律法规各自承担,转让方配合受让方到相关登记机构办理过户手续。548.转让标的不涉及优先购买权。 | 交易双方按法律法规各自承担 |
| 147 | 中山市三乡镇谷都大道888号之一碧乡天悦府12栋2单元1603房 | 中山翠亨建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住宅 | 4.78 | 100.30 | 出让 | 875171.07 | 150000.00 | 不涉及 | 1.标的为空置状态,无抵押无查封。2.本次转让产生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测量、评估、工本等费用)由交易双方按法律法规各自承担,转让方配合受让方到相关登记机构办理过户手续。549.转让标的不涉及优先购买权。 | 交易双方按法律法规各自承担 |
| 148 | 中山市三乡镇谷都大道888号之一碧乡天悦府12栋2单元1604房 | 中山翠亨建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住宅 | 4.78 | 100.30 | 出让 | 875171.07 | 150000.00 | 不涉及 | 1.标的为空置状态,无抵押无查封。2.本次转让产生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测量、评估、工本等费用)由交易双方按法律法规各自承担,转让方配合受让方到相关登记机构办理过户手续。550.转让标的不涉及优先购买权。 | 交易双方按法律法规各自承担 |
| 149 | 中山市三乡镇谷都大道888号之一碧乡天悦府12栋2单元1701房 | 中山翠亨建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住宅 | 4.88 | 102.60 | 出让 | 895523.89 | 150000.00 | 不涉及 | 1.标的为空置状态,无抵押无查封。2.本次转让产生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测量、评估、工本等费用)由交易双方按法律法规各自承担,转让方配合受让方到相关登记机构办理过户手续。551.转让标的不涉及优先购买权。 | 交易双方按法律法规各自承担 |
| 150 | 中山市三乡镇谷都大道888号之一碧乡天悦府12栋2单元1702房 | 中山翠亨建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住宅 | 4.88 | 102.60 | 出让 | 895523.89 | 150000.00 | 不涉及 | 1.标的为空置状态,无抵押无查封。2.本次转让产生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测量、评估、工本等费用)由交易双方按法律法规各自承担,转让方配合受让方到相关登记机构办理过户手续。552.转让标的不涉及优先购买权。 | 交易双方按法律法规各自承担 |
| 151 | 中山市三乡镇谷都大道888号之一碧乡天悦府12栋2单元1703房 | 中山翠亨建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住宅 | 4.78 | 100.30 | 出让 | 875171.07 | 150000.00 | 不涉及 | 1.标的为空置状态,无抵押无查封。2.本次转让产生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测量、评估、工本等费用)由交易双方按法律法规各自承担,转让方配合受让方到相关登记机构办理过户手续。553.转让标的不涉及优先购买权。 | 交易双方按法律法规各自承担 |
| 152 | 中山市三乡镇谷都大道888号之一碧乡天悦府12栋2单元1704房 | 中山翠亨建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住宅 | 4.78 | 100.30 | 出让 | 875171.07 | 150000.00 | 不涉及 | 1.标的为空置状态,无抵押无查封。2.本次转让产生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测量、评估、工本等费用)由交易双方按法律法规各自承担,转让方配合受让方到相关登记机构办理过户手续。554.转让标的不涉及优先购买权。 | 交易双方按法律法规各自承担 |
| 153 | 中山市三乡镇谷都大道888号之一碧乡天悦府12栋2单元1801房 | 中山翠亨建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住宅 | 4.88 | 102.60 | 出让 | 895523.89 | 150000.00 | 不涉及 | 1.标的为空置状态,无抵押无查封。2.本次转让产生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测量、评估、工本等费用)由交易双方按法律法规各自承担,转让方配合受让方到相关登记机构办理过户手续。555.转让标的不涉及优先购买权。 | 交易双方按法律法规各自承担 |
| 154 | 中山市三乡镇谷都大道888号之一碧乡天悦府12栋2单元1802房 | 中山翠亨建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住宅 | 4.88 | 102.60 | 出让 | 895523.89 | 150000.00 | 不涉及 | 1.标的为空置状态,无抵押无查封。2.本次转让产生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测量、评估、工本等费用)由交易双方按法律法规各自承担,转让方配合受让方到相关登记机构办理过户手续。556.转让标的不涉及优先购买权。 | 交易双方按法律法规各自承担 |
| 155 | 中山市三乡镇谷都大道888号之一碧乡天悦府12栋2单元1803房 | 中山翠亨建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住宅 | 4.78 | 100.30 | 出让 | 875171.07 | 150000.00 | 不涉及 | 1.标的为空置状态,无抵押无查封。2.本次转让产生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测量、评估、工本等费用)由交易双方按法律法规各自承担,转让方配合受让方到相关登记机构办理过户手续。557.转让标的不涉及优先购买权。 | 交易双方按法律法规各自承担 |
| 156 | 中山市三乡镇谷都大道888号之一碧乡天悦府12栋2单元1804房 | 中山翠亨建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住宅 | 4.78 | 100.30 | 出让 | 875171.07 | 150000.00 | 不涉及 | 1.标的为空置状态,无抵押无查封。2.本次转让产生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测量、评估、工本等费用)由交易双方按法律法规各自承担,转让方配合受让方到相关登记机构办理过户手续。558.转让标的不涉及优先购买权。 | 交易双方按法律法规各自承担 |
| 157 | 中山市三乡镇谷都大道888号之一碧乡天悦府12栋2单元1903房 | 中山翠亨建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住宅 | 4.78 | 100.30 | 出让 | 875171.07 | 150000.00 | 不涉及 | 1.标的为空置状态,无抵押无查封。2.本次转让产生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测量、评估、工本等费用)由交易双方按法律法规各自承担,转让方配合受让方到相关登记机构办理过户手续。559.转让标的不涉及优先购买权。 | 交易双方按法律法规各自承担 |
| 158 | 中山市三乡镇谷都大道888号之一碧乡天悦府12栋2单元1904房 | 中山翠亨建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住宅 | 4.78 | 100.30 | 出让 | 875171.07 | 150000.00 | 不涉及 | 1.标的为空置状态,无抵押无查封。2.本次转让产生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测量、评估、工本等费用)由交易双方按法律法规各自承担,转让方配合受让方到相关登记机构办理过户手续。560.转让标的不涉及优先购买权。 | 交易双方按法律法规各自承担 |
| 159 | 中山市三乡镇谷都大道888号之一碧乡天悦府12栋2单元2003房 | 中山翠亨建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住宅 | 4.78 | 100.30 | 出让 | 875171.07 | 150000.00 | 不涉及 | 1.标的为空置状态,无抵押无查封。2.本次转让产生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测量、评估、工本等费用)由交易双方按法律法规各自承担,转让方配合受让方到相关登记机构办理过户手续。561.转让标的不涉及优先购买权。 | 交易双方按法律法规各自承担 |
| 160 | 中山市三乡镇谷都大道888号之一碧乡天悦府12栋2单元2004房 | 中山翠亨建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住宅 | 4.78 | 100.30 | 出让 | 875171.07 | 150000.00 | 不涉及 | 1.标的为空置状态,无抵押无查封。2.本次转让产生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测量、评估、工本等费用)由交易双方按法律法规各自承担,转让方配合受让方到相关登记机构办理过户手续。562.转让标的不涉及优先购买权。 | 交易双方按法律法规各自承担 |
| 161 | 中山市三乡镇谷都大道888号之一碧乡天悦府12栋2单元2103房 | 中山翠亨建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住宅 | 4.78 | 100.30 | 出让 | 875171.07 | 150000.00 | 不涉及 | 1.标的为空置状态,无抵押无查封。2.本次转让产生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测量、评估、工本等费用)由交易双方按法律法规各自承担,转让方配合受让方到相关登记机构办理过户手续。563.转让标的不涉及优先购买权。 | 交易双方按法律法规各自承担 |
| 162 | 中山市三乡镇谷都大道888号之一碧乡天悦府12栋2单元2104房 | 中山翠亨建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住宅 | 4.78 | 100.30 | 出让 | 875171.07 | 150000.00 | 不涉及 | 1.标的为空置状态,无抵押无查封。2.本次转让产生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测量、评估、工本等费用)由交易双方按法律法规各自承担,转让方配合受让方到相关登记机构办理过户手续。564.转让标的不涉及优先购买权。 | 交易双方按法律法规各自承担 |
| 163 | 中山市三乡镇谷都大道888号之一碧乡天悦府12栋2单元2203房 | 中山翠亨建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住宅 | 4.78 | 100.30 | 出让 | 875171.07 | 150000.00 | 不涉及 | 1.标的为空置状态,无抵押无查封。2.本次转让产生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测量、评估、工本等费用)由交易双方按法律法规各自承担,转让方配合受让方到相关登记机构办理过户手续。565.转让标的不涉及优先购买权。 | 交易双方按法律法规各自承担 |
| 164 | 中山市三乡镇谷都大道888号之一碧乡天悦府12栋2单元2204房 | 中山翠亨建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住宅 | 4.78 | 100.30 | 出让 | 875171.07 | 150000.00 | 不涉及 | 1.标的为空置状态,无抵押无查封。2.本次转让产生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测量、评估、工本等费用)由交易双方按法律法规各自承担,转让方配合受让方到相关登记机构办理过户手续。566.转让标的不涉及优先购买权。 | 交易双方按法律法规各自承担 |
| 165 | 中山市三乡镇谷都大道888号之一碧乡天悦府12栋2单元2303房 | 中山翠亨建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住宅 | 4.78 | 100.30 | 出让 | 875171.07 | 150000.00 | 不涉及 | 1.标的为空置状态,无抵押无查封。2.本次转让产生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测量、评估、工本等费用)由交易双方按法律法规各自承担,转让方配合受让方到相关登记机构办理过户手续。567.转让标的不涉及优先购买权。 | 交易双方按法律法规各自承担 |
| 166 | 中山市三乡镇谷都大道888号之一碧乡天悦府12栋2单元2304房 | 中山翠亨建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住宅 | 4.78 | 100.30 | 出让 | 875171.07 | 150000.00 | 不涉及 | 1.标的为空置状态,无抵押无查封。2.本次转让产生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测量、评估、工本等费用)由交易双方按法律法规各自承担,转让方配合受让方到相关登记机构办理过户手续。568.转让标的不涉及优先购买权。 | 交易双方按法律法规各自承担 |
| 167 | 中山市三乡镇谷都大道888号之一碧乡天悦府12栋2单元2403房 | 中山翠亨建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住宅 | 4.78 | 100.30 | 出让 | 875171.07 | 150000.00 | 不涉及 | 1.标的为空置状态,无抵押无查封。2.本次转让产生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测量、评估、工本等费用)由交易双方按法律法规各自承担,转让方配合受让方到相关登记机构办理过户手续。569.转让标的不涉及优先购买权。 | 交易双方按法律法规各自承担 |
| 168 | 中山市三乡镇谷都大道888号之一碧乡天悦府12栋2单元2404房 | 中山翠亨建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住宅 | 4.78 | 100.30 | 出让 | 875171.07 | 150000.00 | 不涉及 | 1.标的为空置状态,无抵押无查封。2.本次转让产生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测量、评估、工本等费用)由交易双方按法律法规各自承担,转让方配合受让方到相关登记机构办理过户手续。570.转让标的不涉及优先购买权。 | 交易双方按法律法规各自承担 |
| 169 | 中山市三乡镇谷都大道888号之一碧乡天悦府12栋2单元2503房 | 中山翠亨建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住宅 | 4.78 | 100.30 | 出让 | 875171.07 | 150000.00 | 不涉及 | 1.标的为空置状态,无抵押无查封。2.本次转让产生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测量、评估、工本等费用)由交易双方按法律法规各自承担,转让方配合受让方到相关登记机构办理过户手续。571.转让标的不涉及优先购买权。 | 交易双方按法律法规各自承担 |
| 170 | 中山市三乡镇谷都大道888号之一碧乡天悦府12栋2单元2504房 | 中山翠亨建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住宅 | 4.78 | 100.30 | 出让 | 875171.07 | 150000.00 | 不涉及 | 1.标的为空置状态,无抵押无查封。2.本次转让产生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测量、评估、工本等费用)由交易双方按法律法规各自承担,转让方配合受让方到相关登记机构办理过户手续。572.转让标的不涉及优先购买权。 | 交易双方按法律法规各自承担 |
| 171 | 中山市三乡镇谷都大道888号之一碧乡天悦府12栋2单元2603房 | 中山翠亨建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住宅 | 4.78 | 100.30 | 出让 | 875171.07 | 150000.00 | 不涉及 | 1.标的为空置状态,无抵押无查封。2.本次转让产生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测量、评估、工本等费用)由交易双方按法律法规各自承担,转让方配合受让方到相关登记机构办理过户手续。573.转让标的不涉及优先购买权。 | 交易双方按法律法规各自承担 |
| 172 | 中山市三乡镇谷都大道888号之一碧乡天悦府12栋2单元2604房 | 中山翠亨建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住宅 | 4.78 | 100.30 | 出让 | 875171.07 | 150000.00 | 不涉及 | 1.标的为空置状态,无抵押无查封。2.本次转让产生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测量、评估、工本等费用)由交易双方按法律法规各自承担,转让方配合受让方到相关登记机构办理过户手续。574.转让标的不涉及优先购买权。 | 交易双方按法律法规各自承担 |
| 173 | 中山市三乡镇谷都大道888号之一碧乡天悦府12栋2单元2703房 | 中山翠亨建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住宅 | 4.78 | 100.30 | 出让 | 875171.07 | 150000.00 | 不涉及 | 1.标的为空置状态,无抵押无查封。2.本次转让产生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测量、评估、工本等费用)由交易双方按法律法规各自承担,转让方配合受让方到相关登记机构办理过户手续。575.转让标的不涉及优先购买权。 | 交易双方按法律法规各自承担 |
| 174 | 中山市三乡镇谷都大道888号之一碧乡天悦府12栋2单元2704房 | 中山翠亨建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住宅 | 4.78 | 100.30 | 出让 | 875171.07 | 150000.00 | 不涉及 | 1.标的为空置状态,无抵押无查封。2.本次转让产生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测量、评估、工本等费用)由交易双方按法律法规各自承担,转让方配合受让方到相关登记机构办理过户手续。576.转让标的不涉及优先购买权。 | 交易双方按法律法规各自承担 |
| 175 | 中山市三乡镇谷都大道888号之一碧乡天悦府12栋2单元2803房 | 中山翠亨建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住宅 | 4.78 | 100.30 | 出让 | 875171.07 | 150000.00 | 不涉及 | 1.标的为空置状态,无抵押无查封。2.本次转让产生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测量、评估、工本等费用)由交易双方按法律法规各自承担,转让方配合受让方到相关登记机构办理过户手续。577.转让标的不涉及优先购买权。 | 交易双方按法律法规各自承担 |
| 176 | 中山市三乡镇谷都大道888号之一碧乡天悦府12栋2单元2804房 | 中山翠亨建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住宅 | 4.78 | 100.30 | 出让 | 875171.07 | 150000.00 | 不涉及 | 1.标的为空置状态,无抵押无查封。2.本次转让产生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测量、评估、工本等费用)由交易双方按法律法规各自承担,转让方配合受让方到相关登记机构办理过户手续。578.转让标的不涉及优先购买权。 | 交易双方按法律法规各自承担 |
| 177 | 中山市三乡镇谷都大道888号之一碧乡天悦府12栋2单元2903房 | 中山翠亨建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住宅 | 4.78 | 100.30 | 出让 | 875171.07 | 150000.00 | 不涉及 | 1.标的为空置状态,无抵押无查封。2.本次转让产生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测量、评估、工本等费用)由交易双方按法律法规各自承担,转让方配合受让方到相关登记机构办理过户手续。579.转让标的不涉及优先购买权。 | 交易双方按法律法规各自承担 |
| 178 | 中山市三乡镇谷都大道888号之一碧乡天悦府12栋2单元2904房 | 中山翠亨建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住宅 | 4.78 | 100.30 | 出让 | 875171.07 | 150000.00 | 不涉及 | 1.标的为空置状态,无抵押无查封。2.本次转让产生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测量、评估、工本等费用)由交易双方按法律法规各自承担,转让方配合受让方到相关登记机构办理过户手续。580.转让标的不涉及优先购买权。 | 交易双方按法律法规各自承担 |
| 179 | 中山市三乡镇谷都大道888号之一碧乡天悦府12栋2单元3003房 | 中山翠亨建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住宅 | 4.78 | 100.30 | 出让 | 875171.07 | 150000.00 | 不涉及 | 1.标的为空置状态,无抵押无查封。2.本次转让产生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测量、评估、工本等费用)由交易双方按法律法规各自承担,转让方配合受让方到相关登记机构办理过户手续。581.转让标的不涉及优先购买权。 | 交易双方按法律法规各自承担 |
| 180 | 中山市三乡镇谷都大道888号之一碧乡天悦府12栋2单元3004房 | 中山翠亨建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住宅 | 4.78 | 100.30 | 出让 | 875171.07 | 150000.00 | 不涉及 | 1.标的为空置状态,无抵押无查封。2.本次转让产生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测量、评估、工本等费用)由交易双方按法律法规各自承担,转让方配合受让方到相关登记机构办理过户手续。582.转让标的不涉及优先购买权。 | 交易双方按法律法规各自承担 |
| 181 | 中山市三乡镇谷都大道888号之一碧乡天悦府12栋2单元3104房 | 中山翠亨建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住宅 | 4.78 | 100.30 | 出让 | 817020.17 | 150000.00 | 不涉及 | 1.标的为空置状态,无抵押无查封。2.本次转让产生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测量、评估、工本等费用)由交易双方按法律法规各自承担,转让方配合受让方到相关登记机构办理过户手续。583.转让标的不涉及优先购买权。 | 交易双方按法律法规各自承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