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项目信息公告表
交 易 内 容 |
项目编号 |
200400N0ZL0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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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 |
中山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工业开发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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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名称 |
中山火炬开发区中山港出口加工区7号宿舍一楼第1卡商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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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标的)意向 |
租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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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底价 |
人民币1000元/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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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期限 |
3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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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金支付方式 |
按月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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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期 |
装修免租期1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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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时间 |
2020年4月30日 10 时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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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时间备注 |
自由报价期:2020年4月30日10时0分至2020年5月14日10时0分;限时报价期:2020年5月14日10时0分开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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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标的)交易/开标地点 |
电脑终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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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方式的确定 |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不少于2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 |
网络竞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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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期满,如只征集到1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 |
按底价成交签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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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期满,如没有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 |
不变更信息公告内容按照不少于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挂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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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价阶梯 |
人民币19.2元 备注:报价时以人民币1000元/月为起始价进行加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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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时间 |
2020年4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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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标的)概况 |
1、中山火炬开发区中山港出口加工区7号宿舍一楼第1卡商铺(以下简称标的物),出租建筑面积38.39平方米。 2、标的物有房产证和土地证。 (房屋用途:工业配套设施) 3、标的物功能:中标客户必须按照出租方商铺规定的经营行业类别开展经营活动,办公等非餐饮行业禁止改为餐饮行业经营。此标的物规定行业类别为办公。 4、承租方必须统一按照出租方的要求标准制作、安装广告牌(长、宽、高尺寸需符合出租方要求)。 5、中标承租方自2020年6月1日起租,装修免租期1个月,合同期为3年,租赁单价中途不递增。 6、中标承租方必须按照法律法规办理相关证件才能开展经营活动。 7、出租方委托银行收取租赁的相关费用(农业银行)详见附件,所有承租方必须无条件服从。 8、委托产权交易中心交易公开招标的交易服务费由中标承租方支出。 9、所有参加竞标的意向承租方在开标之前必须向产权交易中心缴纳交易保证金,交易保证金为2000元。没有中标的承租方,交易保证金不计息10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中标的客户,交易保证金不计息扣除交易服务费和首月租金后待中标承租方向出租方缴纳了履约保证金,产权交易中心10个工作日内将余额(如有)退给中标承租方,产权交易中心收到出租方与中标承租方签订的租赁合同视同出租方已收到中标承租方履约保证金;如交易保证金不足扣除交易服务费、免租期后首月租金,承租方应5天内向产权交易中心补足。如果承租方中标而又不租赁商铺,承租方属于恶意参加竞标,那么承租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 10、未经出租方同意,租赁期内承租方不得转让或者改变商铺经营类别。 11、标的物由承租方用于合法用途,承租方在不改变房屋主体结构的情况下可以另行修葺或装修,所需费用由承租方自理。承租方装修应遵守政府有关规定。租赁期满后,对于承租方装修部分,承租方是否拆除,由出租方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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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起止日期 |
2020年4月30日至2020年5月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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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需要披露的事项 |
1、交易服务费标准为中标价金额,全部由承租方承担支付,承租方应按产权交易中心出具的《付款通知书》要求支付交易服务费。 2、意向承租方应于交易前自行了解租赁标的物来源、瑕疵和风险等(包括上述已知瑕疵和风险及其他一切未知瑕疵和风险)。标的成交后,承租方不得以此为由要求解除合同,也不得要求出租方及中山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产权交易中心)作赔偿或补偿。 3、标的物按现状出租,租赁面积仅供参考,以实际测量面积为准,中标价金额不作调整。 4、意向承租方应自行尽职调查,包括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等费用,标的物交付前由出租方承担,标的物交付后由承租方承担。 5、租赁期为3年,租赁期内,不得转租,否则按违约处理。 6、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金额的三倍。履约保证金由出租方委托中山市中山港出口加工区物业发展有限公司代收及开具相关收据给承租方: 全称:中山市中山港出口加工区物业发展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2000282149304B 地址:中山市中山港出口加工区综合楼三楼 电话:85339016 开户行:中山建行开发区支行 账号:4400 1780 5020 5137 9959。 7、意向承租方须按本项目信息公告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向产权交易中心资金监管账户支付交易保证金。 8、意向承租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于租赁双方签订《商铺租赁合同》之日起自动转为交易服务费、免租期后首月租金,不足扣除部分,承租方应5天内向产权交易中心补足。 9、未中标的意向承租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产权交易中心于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以银行转账方式退回给未中标的意向承租方。 10、承租方须于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公告的合同范本与出租方签订《商铺租赁合同》《物业管理合同》。 11、承租方须按签订的《商铺租赁合同》《物业管理合同》约定支付租赁价款,承租方(中标单位)在竞价结束后与出租方签订相关租赁和管理合同,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交履约保证金(三个月租赁费用)给出租方。首期成交价款由产权交易中心进行统一资金监管。 12、承租方须于付清首期成交价款和履约保证金之日向产权交易中心出具同意向出租方划款的书面通知,逾期则视为同意向出租方划付租赁价款。 13、若承租方不按时向产权交易中心补足交易服务费和免租期后首月租金的、不按照规定时间签订《商铺租赁合同》或违反《商铺租赁合同》约定的,产权交易中心有权取消承租方的承租资格,标的物重新出租,承租方参与租赁活动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及已交纳的费用不予退回,产权交易中心在扣除交易服务费用后,余款归出租方所有。若出租方再行委托出租,再次出租的租赁价低于原租赁价的,不足部分由原承租方负责赔偿。 14、出租方于租赁期限起算日前将标的物交付承租方使用。 15、承租方已明确租赁物的现状及不动产登记信息,出租方对于承租方办理相关证件仅有配合义务,承租方自愿承担无法办理相关证件的风险及所有相关费用。 16、承租方自行办理水、电表申请或变更手续,出租方只向承租方提供相关证明。 17、出租方委托银行(农业银行)收取租赁的相关费用(详见附件),承租方必须无条件服从。 18、在竞价过程中,原租户在同等条件下,可享有行使优先权的权力。 19、产权交易中心对标的物按现状出租,不对其作任何形式的担保;若存在经济责任纠纷,应由出租方与承租方自行协商解决。 20、本租赁项目的资金结算(包括交易保证金、交易服务费、租赁价款等的缴付)仅限于使用人民币结算。 21、其他条款详见《商铺租赁合同》范本。 22、有关物业管理的条款详见《物业管理合同》范本。 23、交易成交后,若因交易双方原因导致终止产权交易的,产权交易中心收取的交易服务费用不予退回,交易双方自行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24、产权交易中心负责组织交易双方交易,只对交易法定程序负责,意向承租方应当对租赁标的物进行必要的尽职调查,并自行承担投资风险,产权交易中心不承担其他任何法律责任。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意向承租方进行必要的调查核实,中山产权交易中心对上述信息披露不作任何承诺和担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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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向承租方/竞标人应当具备的条件及须提供的资料清单 |
条件 |
中国大陆境内依法注册、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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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 清单 |
现场方式报名: 企业法人:1、*电子竞价竞租申请书;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核原件);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4、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无授权除外);6、*盖章确认的《商铺租赁合同》范本;7、*《租赁项目信息公告表》;8、*关于保证金交纳与退还的说明。 自然人:1、*电子竞价竞租申请书;2、个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3、*签名确认的《商铺租赁合同》范本;4、*《租赁项目信息公告表》;5、*关于保证金交纳与退还的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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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参加竞标的时间 |
2020年5月12日17时0分前 (节假日除外)逾期不予受理竞标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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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参加竞标的地点 |
中山市东区中山三路3号兴业银行大厦6楼中山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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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保证金金额 |
2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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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纳交易保证金截止时间 |
2020年5月12日前,逾期不具备竞标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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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纳交易保证金的账户(1) |
户 名 |
中山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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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银苑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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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账号 |
20110289192003883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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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纳交易保证金的账户(2) |
户 名 |
中山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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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中国农业银行中山中环广场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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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账号 |
443117010400044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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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资格审查文件时间 |
2020年5月12日17时00分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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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机构联系方式 |
联 系 人 |
麦先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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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0760-888017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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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
0760-888017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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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1、意向承租人须提交的资料,带*的可在本网站项目附件中下载。2、意向承租人可与产权交易中心联系预约到标的物处察看并了解标的现状。联系人:麦先生;联系电话:0760-88801782。3、意向承租人在报名参加竞价前应到电子竞价系统中注册登录账号及密码,并提交登录账号给产权交易中心,产权交易中心将激活通过资格审查的意向承租人的登录账户并通知意向承租人。4、意向承租人自行承担所有参与竞价有关费用,对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5、出租方不保证移交的标的无缺损或丢失,意向承租人不得以因无法避免的客观原因造成的瑕疵为由拒绝接收标的物。意向承租人须充分评估标的因市场变化而带来的各种风险。 6、其他要求见合同范本。 7、本产权交易中心为交易平台,负责组织交易双方交易,若标的涉及办证问题的,应由交易双方自行到相关部门进行办理。产权交易中心只对交易法定程序负责,不承担其他任何法律责任。 8、电子竞价规则可在本网站中的“政策法规”及“办事指南”栏查看,其他合同范本等可在本网站项目附件及电子竞价系统中下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