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三角镇光明村23口“插花塘”经营权租赁项目公开拍卖公告
为推行政务公开,体现公开、公正、公平的办事原则,中山市银山拍卖有限公司于2019年12月27日在中山市三角镇光明村光明路义庆文化广场按现状以增价方式公开拍卖中山市三角镇光明村23口“插花塘”经营权租赁项目(项目编码:191200E0ZL08),欢迎对下列标的感兴趣的企业法人及自然人前来竞投。现将有关事项通告下:
一、拍卖方式:公开叫价,价高者得。
二、拍卖地点:中山市三角镇光明村光明路义庆文化广场。
三、拍卖时间:2019年12月27日上午9:30
四、拍卖标的:明细详见《中山市三角镇光明村23口“插花塘”经营权租赁项目标的明细表》。
五、报名地址:中山市东区中山三路岐华大厦6楼中山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即利和广场斜对面)。
六、竞买人应在2019年12月25日下午5时前将拍卖保证金一次性汇入指定的账户(到账为准),每份保证金只能竞拍任意一个标的,竞买人可根据自身需要交纳相应数额的保证金。保证金汇款账号如下(任选其一):
(开户名称:中山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账 号:2011028919200388388;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银苑支行。)
(开户名称:中山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账 号:44311701040004480;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山中环广场支行)
七、办理竞买登记发牌手续时间:2019年12月25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30,有意者请携带以下资料及拍卖保证金汇款凭证到中山产权交易中心大厅办理手续:
竞买人 |
资料 |
备注 |
自然人 |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
1、如需委托代理人到场参加竞投的,还需本人及代理人亲自于报名现场签署委托书;2、委托人及代理人均需要提供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
企业法人、个体工商户 |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已办理“三证合一”的企业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
1、以上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2、若法定代表人不能亲自到场报名,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
八、拍卖号牌不得转让、转借他人使用,否则发生任何法律问题,由办理登记号牌的竞买人负责。拍卖公司有权拒绝与本次拍卖会无关人员进场。竞买人参与拍卖活动时应遵守拍卖会场公共秩序,不得干扰其他竞买人应价竞投,不得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利益,不得阻碍拍卖师进行正常的拍卖工作,否则一经发现,拍卖师有权取消其竞买资格,依法追究其法律及经济赔偿责任。
九、结算
(1)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交纳的拍卖保证金转为拍卖成交款(首年租金及租赁保证金),不足抵扣部分,买受人应于签订《土地租赁协议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产权交易中心补足。
(任选其一,以到账为准):
资金监管账户一
开户名称:中山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银苑支行
开户账号:2011028919200388388
资金监管账户二
开户名称:中山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山中环广场支行
开户账号:44311701040004480
(2)租赁保证金标准为首年年租金。
买受人不按期支付拍卖成交款或租赁保证金的,已支付的拍卖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拍卖人将依照《拍卖法》第39条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买受人的违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三十九条:“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拍卖标的的价款,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或者由拍卖人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将拍卖标的再行拍卖。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
十、拍卖保证金退还:
未竞得人(拍卖会上未竞得标的且没有违约行为者)的拍卖保证金在拍卖会结束后7个工作日后如数无息退还。
十一、其他说明
1、标的交接时间日期为2020年1月1日。
2、租赁合同起租日期为2020年1月1日。
3、其他条款详见《土地租赁协议书》范本。
十二、免责说明:
(1)本次拍卖会,拍卖标的按现状进行拍卖,竞买人应当实地详细查看标的状况、核对资料,并向当地政府相关部门及拍卖标的所属管理单位等作详尽了解,对标的的全部瑕疵有十分明确的认识,并充分考虑拍卖成交后需要支付的相关费用等。因竞买人自己的原因对拍卖标的现状及瑕疵产生错误认识和了解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责任,拍卖人及委托人不因拍卖标的的瑕疵或可能存在的瑕疵承担任何责任。竞买人应审慎考虑并自行决定自己的竞买行为,拍卖人及委托人不保证拍卖标的不具有其他未说明的瑕疵,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2)拍卖公司对拍卖标的仅进行一般性观察,所提供的有关拍卖标的资料、图片和拍卖公司工作人员对拍卖标的的口头介绍、说明仅供参考,不具有任何法律效力。竞买人应于拍卖会前详细了解认定拍卖标的,对标的现状及瑕疵作出明确判断,一旦竞买人参与竞买或应价即视其对拍卖标的的来源、瑕疵作了充分调查,已经现场查看并认可拍卖标的现状,完全知悉并接受拍卖标的,并同意接受该标的物的全部相关状况(包括其物理状况、产权状况、法律状况、出租状况、管理状况、争议状况、瑕疵、缺陷、来源等),同时明确同意在该状况下受让该标的物。一经成交确认,买受人不应对此提出抗辩及反悔。
(3)拍卖标的可能存在着瑕疵或尚未发现的缺陷,风险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拍卖人及委托人不保证拍卖标的不具有其他未说明的瑕疵,标的拍卖成交后,因买受人自己的原因对拍卖标的现状及瑕疵产生错误认识和了解的,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责任,拍卖人及委托人不因拍卖标的的瑕疵或可能存在的瑕疵承担任何责任。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所交纳的成交价款不因(包括但不限于)拍卖标的存在瑕疵等原因而退还。拍卖人充分告知竞买人有关拍卖标的的相关详情如下,竞买人应审慎考虑并自行决定自己的竞买行为,拍卖一经成交确认具有法律效力,买受人自行承担投资风险产生的一切损失和不能获得相应预期利益的后果。
(4)自拍卖标的实物移交之日起,拍卖标的的全部风险转移给买受人,标的毁损、灭失、拆迁、征收以及造成第三人损害的,均由买受人承担全部责任。
十二、本项目的产权交易服务费由出租方承担。
十三、标的展示时间:2019年12月23-25日,电话预约,资料备索。
十四、咨询电话、地址:
中山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88226231
地址:中山市东区中山三路岐华大厦6楼
中山市银山拍卖有限公司:88638118、88638128
地址:中山市西区旧货交易广场D区1号
市拍协监督电话:882284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