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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石岐区民生路38号2幢大堂部分面积之一(63.62平方米)及中山市石岐区民生路38号2幢9-11层(3350.48平方米,捆绑打包)物业租赁项目
项目编码:191000D0ZL07-2
挂牌金额:¥163399.78
挂牌时间: 2019-10-14至2019-10-25
保证金:245099.67元
联系方式:0760—88802612
浏览次数:354次
标的信息:
中山市石岐区民生路38号2幢大堂部分面积之一(63.62平方米)及中山市石岐区民生路38号2幢9-11层(3350.48平方米,捆绑打包),出租面积:共3414.1平方米。上述标的物按现状出租。
项目信息

项目信息公告表

租赁内容

项目编号

191000D0ZL07-2

挂牌批准机构

出租

中山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出租

联系方式

联系人:卢小姐

出租

所属地

中山市

项目名称

中山市石岐区民生路38号2幢大堂部分面积之一(63.62平方米)及中山市石岐区民生路38号2幢9-11层(3350.48平方米,捆绑打包)物业租赁

租赁底价

人民币163399.78元/月

报价幅度

人民币1000/ 备注报价时以人民币163399.78元/月为起始价进行加价

经营期限

2019121日至2023630日止

竞价时间

自由报价期:201910141000

201910291000

限时报价期:201910291000开始。

项目竞价地点

网络终端

项目类型

物业租赁

租赁方式

网络竞价
挂牌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直接以底价协议交易;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以网络竞价方式交易;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则挂牌终止。

挂牌时间

20191014

项目概况

中山市石岐区民生路38号2幢大堂部分面积之一(63.62平方米)及中山市石岐区民生路38号2幢9-11层(3350.48平方米,捆绑打包),出租面积:3414.1方米。上述标的物按现状出租。

挂牌起止日期

20191014 20191025

其它需要披露的事项

1、项目涉及的筹划服务费全部由承租方承担支付,承租方应按产权交易中心出具的《付款通知书》要求及时支付筹划服务费到指定结算账户。

2租赁物业按现状租赁,出租面积以实际测量面积为准,租金金额作相应调整并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但筹划服务费不作调整。

3、租赁合同期限2019121日至2023630日止

4、租金按自然季进行收取不设免租期。租赁期内首三年租金无递增,第四年起每三年租金在上一年度租金的基础上递增5%

5、意向承租方应自行尽职调查,包括自行了解相关水电费情况等。出租、承租双方签订租赁合同之日起租赁物业房产水电费等费用承租方承担

6意向承租方不得由其他方代付保证金,承租方不得由其他方代付交易价款及筹划服务费,出租方只与承租方签订物业租赁合同。未经得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转租、转借租赁物业,具体条款按物业租赁合同执行。

7、承租方必须在成交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签订物业租赁合同,并根据物业租赁合同约定向出租方指定账户交纳租赁保证金。(物业租赁合同签订之前,承租方需一次性缴交3个月租金作为租赁合同保证金)

8、承租方应向中山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山产权交易中心)支付筹划服务费及经中山产权交易中心向出租方支付1个月租金,上述费用于承租方交纳的保证金中扣取,不足扣取部分应由承租方于签订物业租赁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补足。

9、承租方交纳保证金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须向中山产权交易中心出具租赁物业已接受的通知及同意划款的书面通知,逾期则视为同意向出租方划付月租金。

10、出租方于承租方按规定交纳1个月租金、租赁保证金及筹划服务费的次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租赁物业交付承租方使用。

11、若承租方不按照规定时间签订物业租赁合同、交纳租赁保证金及交易筹划服务费,出租方有权取消承租方的承租资格,重新出租,保证金及已交纳的费用不予退回,中山产权交易中心在扣除筹划服务费用后,以转账方式支付给出租方指定的账号。若出租方再行委托出租,再次出租的租金低于原租金的,不足部分由原承租方负责赔偿。

12如挂牌期满只产生一家合格意向承租方,该唯一合格意向承租方在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该唯一合格意向承租方同意按底价成交;如产生二家或以上的合格意向承租方,合格意向承租方在交纳保证金后则在电子竞价中最少有一家合格意向承租方以底价出价一次。如挂牌期满的合格意向承租方在交纳保证金后弃标或产生二家或以上的所有合格意向承租方在规定时间内均未以底价出价一次的,意向承租方所交纳的保证金不予以返还,保证金在扣除中山产权交易中心的筹划服务费后,余款归出租方所有

13、该租赁物业只作为办公使用。

14、该租赁物业按现状出租,现状为已装修

15租赁物业若成交,承租方须自行承担办证风险及所有相关费用。

16、承租方自行办理水、电表申请或变更手续,出租方只向承租方提供产权证明。

17、本项目按现状出租,中山产权交易中心不对租赁项目作任何形式的担保;若存在经济责任纠纷,出租方与承租方应自行协商解决。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意向承租方进行必要的调查核实,中山产权交易中心对上述信息披露不任何承诺和担保。

意向承租方应
当具备的条件及须提供的资料清单

条件

中国大陆境内依法注册、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中国大陆境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资料清单

意向承租方均须提交1*电子竞价竞买申请书;2、保证金银行进账单(进账单上应注明“       项目保证金”;3、经盖章确认的信息公告表、租赁合同范本(确认同意)

其中企业法人还须提交: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工商机读档案材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核原件);2、同意承租项目的企业董事会或股东会或总经理办公会等有权批准的决议;3、公司章程或可证明同意购买决议合格有效的有关文件;

其中自然人还须提交: 1、个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

报名参加时间

2019102517时前 (节假日除外)逾期不予受理竞标登记

报名参加地点

中山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保证金金额

人民币245099.67

交纳保证金截止时间

20191025

交纳保证金的账户(任选其一,以到帐为准)

户名

中山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银苑支行

开户账号

2011028919200388388

户名

中山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中国农业银行中山城区支行

开户账号

44311701040004480

递交资格审查文件时间

20191025170分前

交易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

李小姐、麦先生

联系电话

07608880261288801782

传真

076088801788

备注

1、意向承租方须提交的资料,带*的可在本司网站公告附件中下载。2、意向承租方可与出租方联系察看租赁物业。联系人:麦先生;联系电话:0760888017823、意向承租方在报名参加竞价前应到电子竞价系统中注册登录账号及密码,并提交登录账号给我中心,我中心将激活通过资格审查的意向承租方的登录账户并通知意向承租方。4、承租方必须按签订的物业租赁协议约定方式支付成交价款。 5、承租方自行承担所有参与项目租赁的有关费用,对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6、出租方不保证移交租赁物业无缺损或丢失,承租方不得以因无法避免的客观原因造成的瑕疵为由拒绝接收租赁物业。承租方须充分评估因市场变化而带来的各种风险。 7、其他要求见物业租赁合同范本。 8、我中心为交易平台,负责组织租赁双方进行物业租赁。中心只对租赁法定程序负责,不承担其他任何法律责任。 9、本次交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中山产权交易中心电子竞价规则(试行)》的规定进行。10、相关租赁法则可在我中心网站中查看,其他合同范本、租赁须知等可在项目附件中下载查看。

相关资料下载


附件下载
2019.10.14(模版)大堂之一及9-11层租赁合同.doc
大堂之一及9-11层项目信息公告表.doc
电子竞价竞买申请书.doc
关于保证金交纳与退还的说明.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