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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民众镇浪网村阳光大道中山保税物流中心综合办公楼附楼104室租赁项目
项目编码:190900H0ZL12-18
挂牌金额:¥2886
挂牌时间: 2019-09-17至2019-09-29
保证金:5772.0元
联系方式:0760—88800102
浏览次数:287次
标的信息:
地址:广东省中山市民众镇浪网村阳光大道中山保税物流中心综合办公楼附楼104室;用途:办公;权利性质:权属中山保税物流中心有限公司(粤(2019)中山市不动产权第0193845号): 出租面积:74㎡;使用期限:2019年10月1日起至2020年9月30日止。出租物业按现状租赁,租赁面积仅供参考,以实际测量面积为准,成交租赁费用金额不作调整。
项目信息

项目信息公告表

租赁内容

项目编号

190900H0ZL12-18

挂牌批准机构

出租

中山保税物流中心有限公司

出租

联系方式

联系人:邓希桐     联系电话:13703032987

出租方所属地

广东省中山市

项目名称

中山市民众镇浪网村阳光大道中山保税物流中心综合办公楼附楼104

租赁底价

人民币39元/平方米/

报价幅度

人民币1/平方米/ 备注:报价时以人民币39元/平方米/为起始价进行加价

经营期限

2019101起至2020930

竞价时间

自由报价期:20199171000

20199 301000

限时报价期:20199301000开始。

项目竞价地点

网络终端

项目类型

物业租赁

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

租赁方式

挂牌期满,如只征集到1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直接以底价协议交易;挂牌期满,如征集到2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以网络竞价方式交易。

挂牌时间

2019917

项目概况

地址:广东省中山市民众镇浪网村阳光大道中山保税物流中心综合办公楼附楼104;用途:办公;权利性质:权属中山保税物流中心有限公司(粤(2019)中山市不动产权第0193845号): 出租面积:74㎡;使用期限:2019101起至2020930出租物业按现状租赁,租赁面积仅供参考,以实际测量面积为准,成交租赁费用金额不作调整。

挂牌起止日期

2019917 2019929

其它需要披露的事项

1、本项目涉及的服务费按租赁合同首年的一个月月租赁费用的标准,由承租方承担支付。

2租赁费用按月进行收取,按成交价,按月计收。租赁费用(含租金及物业管理费)收取方式详见《办公场所租赁合同》、《办公场所物业管理服务合同》。

3、意向承租方应自行尽职调查,包括自行了解租赁面积、相关水电费情况等。出租方与承租方签订物业租赁合同之日起租赁物业房产水电费等费用承租方承担

4意向承租方不得由其他方代付保证金,承租方不得由其他方代付租金、物业租赁合同涉及的费用,出租方只与承租方签订物业租赁合同。未经得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转租、转借租赁物业,具体条款按物业租赁合同执行。

5、承租方必须在成交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签订《办公场所租赁合同》、《办公场所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并根据物业租赁合同约定向出租方指定账户交纳租赁保证金。

6承租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于租赁双方签订物业租赁合同后先转为交易服务费,多出部分转为租赁保证金或首月租赁费用,不足部分由承租方于签订物业租赁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产权交易中心资金监管账户补足

7、承租方向产权交易中心交纳项目费用(交易保证金、及成交后交纳的相关合同费用)即视为同意产权交易中心向出租方进行划付,无须另行征得承租方的同意。

8、出租方与承租方签订《办公场所租赁合同》、《办公场所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后,根据《办公场所租赁合同》约定将租赁物业交付承租方使用。

9、若承租方不按照规定时间签订《办公场所租赁合同》、《办公场所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交纳租赁保证金或违反《办公场所租赁合同》、《办公场所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约定的,出租方有权取消承租方的承租资格,重新招租,原承租方参与租赁活动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及已交纳的费用不予退回,乙方在扣除交易服务费后,余下费用归甲方所有。若甲方再行委托出租,再次出租的租赁费用低于原租赁费用的,不足部分由原承租方负责赔偿

10如挂牌期满只产生一家合格意向承租方,该唯一合格意向承租方在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该唯一合格意向承租方同意按底价成交;如产生二家或以上的合格意向承租方,合格意向承租方在交纳保证金后则在电子竞价中最少有一家合格意向承租方以底价出价一次。如挂牌期满的合格意向承租方在交纳保证金后弃标或产生二家或以上的所有合格意向承租方在规定时间内均未以底价出价一次的,意向承租方所交纳的保证金不予以返还,在乙方在扣除交易服务费后10个工作日内将余款全部支付给甲方

11、该租赁物业行业限制情况:具体租赁要求详见《办公场所租赁合同》。

12租赁物业若成交,承租方须自行承担办证风险及所有相关费用。

13、承租方自行办理水、电表申请或变更手续,出租方只向承租方提供产权证明。

14本项目按现状出租,意向承租方需核实出租物业的租赁面积,如有差异,以实际租赁面积为准,成交租赁费用不变。产权交易中心不对租赁项目作任何形式的担保;若存在经济责任纠纷,出租方与承租方应自行协商解决。

15、承租方须自行承担办证风险及所有相关费用。

16、其他要求详见《办公场所租赁合同》、《办公场所物业管理服务合同》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意向承租方进行必要的调查核实,产权交易中心对上述信息披露不任何承诺和担保。

意向承租方应
当具备的条件及须提供的资料清单

条件

中国大陆境内依法注册、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中国大陆境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资料清单

意向承租方均须提交1*电子竞价竞买申请书;2、经签章确认的*项目信息公告表、*物业租赁合同范本。

其中企业法人还须提交: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核原件);

其中自然人还须提交: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

报名参加时间

20199 2917时前 (节假日除外)逾期不予受理竞标登记

报名参加地点

中山三路3号兴业银行大厦六楼中山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保证金金额

人民币5,772

交纳保证金截止时间

20199 29

交纳保证金的账户(任选其一,以到帐为准)

账户一: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银苑支行

开户名称:中山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账    号:2011028919200388388

账户二: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山城区支行

开户名称:中山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账    号:44311701040004480

递交资格审查文件时间

20199 2917时前

交易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

周先

联系电话

076088800102

传真

0760—88801788

备注

1、意向承租方须提交的资料,带*的可在本司网站公告附件中下载。2、意向承租方可与出租方联系察看租赁物业。3、意向承租方在报名参加竞价前应到电子竞价系统中注册登录账号及密码,并提交登录账号给产权交易中心,产权交易中心将激活通过资格审查的意向承租方的登录账户并通知意向承租方。4、承租方必须按签订的物业租赁协议约定方式支付成交价款。 5、承租方自行承担所有参与项目租赁的有关费用,对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6、出租方不保证移交租赁物业无缺损或丢失,承租方不得以因无法避免的客观原因造成的瑕疵为由拒绝接收租赁物业。承租方须充分评估因市场变化而带来的各种风险。 7、其他要求见物业租赁合同范本。 8、产权交易中心为交易平台,负责组织租赁双方进行物业租赁。中心只对租赁法定程序负责,不承担其他任何法律责任。 9、本次交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中山产权交易中心电子竞价规则(试行)》的规定进行。

附件下载
18项目信息公告表(中山保税物流中心有限公司,综合办公楼附楼104室)1年合同期 190900H0ZL12-18.doc
办公场所物业管理服务合同.doc
办公场所租赁合同.doc
电子竞价竞买申请书.doc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doc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doc
关于保证金交纳与退还的说明.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