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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港口镇群富工业村5号高速旁土地租赁权项目
挂牌金额:¥8260
挂牌时间: 2022-12-12至2022-12-23
保证金:24780
联系方式:贺小姐 0760-88800181
浏览次数:369次
项目信息


出租申请与承诺



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

我方(即出租方)已知悉在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以下简称“南方产权”)网站发布的南方产权交易规则,阅读并理解所载事项,已充分了解并清楚知晓本次交易风险,同意按照南方产权交易规则规定通过南方产权公开出租且支付足额服务费用,并愿意自行承担相关出租责任和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我方现提出申请,将持有的出租标的公开出租,按本公告内容由贵中心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出租信息并组织实施。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出租的标的权属清晰,我方对该标的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处置权的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

2.我方出租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对所填写内容及提交所有材料(包括原件、复印件)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合法有效性承担责任,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同意南方产权对上述材料内容予以公告;

4.我方已对南方产权的交易规则有了充分的理解和认可,并愿意遵守南方产权的交易规则;

5.标的出租后,我方积极协助承租方办理交接手续,如果由于我方提供资料存在瑕疵而未在公告中披露的原因,致使标的无法交接或出租等情形,我方承担全部责任;

6.出租方发生违规违约行为或无故不推进交易程序、无故不签订租赁合同,给意向承租方/承租方、南方产权造成损失的,应当以设定的保证金或诚意金同等金额反向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因违反上述承诺,给南方产权、意向承租方和会员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出租标的基本情况



项目基本信息

本次出租标的为中山市港口镇群富工业村5号高速旁土地,临近群富工业村路,《国有土地使用证》为:中府国用(2003)第110395号。出租面积:1180㎡,该面积为出租方自行测算,出租标的范围最终以出租方现场划定范围为准。


拟出租期限(年)2年权属人中山市侨属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出租面积(㎡)1180出租用途工业
出租方中山市侨属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出租形式整体出租
项目附件租赁合同.pdf



承租方资格条件


承租方资格条件
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承租方应履行的义务

1.向承租方一经提交承租申请并缴纳保证金,即视为已充分了解并接受出租标的的现状,完全理解并接受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本出租标的出租信息公告所披露的全部内容和招租项目要求。

2.承租方须按出租方拟定的《租赁合同》文本签订租赁合同,并按合同约定支付价款。若承租方未按上述要求签订租赁合同,视为承租方不按照事先确定的条件签订交易合同,出租方有权按照相关规定没收承租方已经交纳的保证金。

3.其他承租方应履行的义务具体详见本公告所附《租赁合同》文本。

4.承租方须在《租赁合同》签订且生效之日起3日内向出租方支付租赁保证金。租赁保证金金额为3个月的成交首年月租金

5.承租方须承诺本次出租标的土地的用途仅限于作工业之用(安放或生产违法物品、危险品、化工类物品除外),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6.租赁期内承租方必须守法经营,遵守法律及政府有关治安、环保、消防、安全、工商、行政执法及税收等规定,承租方一切经济营运及经营费用、债权债务、自然灾害损失、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由承租方自行负责,与出租方无关。

7.承租方负责出资投入的消防设施设备(必须符合消防部门要求),在合同终止后归承租方所有。以上投入由承租方自行在合同终止前拆除;如承租方逾期拆除,视为承租方放弃所有权,出租方有权自行或委托第三方进行处理,由此产生的损失由承租方承担。

8.租赁期间出租标的土地及地上的一切附着物的维护、保养、维修责任及费用由承租方承担和负责。租赁期满后,地上现有附着物等全部归承租方所有,如承租方逾期搬离,视为承租方放弃所有权,出租方有权自行或委托第三方进行处理,由此产生的损失由承租方承担。

9.租赁期内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将出租标的土地部分或整体租赁(分租或转租)给第三人。

10.承租方应当在租赁期满之日起五日内将出租标的土地完好交还给出租方,如有损坏承租方应当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

11.租赁期内,承租方的人员与车辆进出不得妨碍出租方其它物业、道路的正常使用,如因承租方的人员或车辆因违反本条款约定而造成他人(或其他企业)任何损失的,承租方应当承担一切的经济赔偿及法律责任。另外,承租方还应该确保负责租赁土地范围内的环境卫生、设定保安岗亭,并自愿接受出租方监管,承租方的人员与车辆进出应无条件听从出租方的管理安排,配合做好登记、测温手续,如承租方不配合出租方做好以上管理工作,则视承租方违约,出租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收回土地,没收承租方租赁保证金,且无需对承租方作出任何赔偿。

12.如承租方需要,出租方同意承租方自行安装水、电表各一个。租赁期内,出租方提供用电变压器,承租方同意水费按照3.8元每吨计算,电费按照1.54元每度计算,若供水公司、供电公司调整价格,则按调整的相应比例调整水电费的标准。承租方应于每月5日前向出租方交纳上月水、电费。承租方延期或拒交水、电费的,出租方有权断其水、电源,直至承租方交纳完毕再行开通。

13.租赁期内,承租方应遵守出租方的物业管理制度,负责搞好租赁土地内的清洁卫生及做好保安、绿化维护、安全防火、防盗等工作并承担全部责任。每年承租方需按出租方规定安排员工配合出租方进行1至2次消防演练,学习消防知识,承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决绝参加演练,否则,视承租方违约,出租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收回土地,没收承租方租赁保证金,且无需对承租方作出任何赔偿。

14.租赁期内,承租方不得超出租赁范围使用出租方的物业或土地,如承租方违反本条约定,出租方有权根据承租方占用的场地面积,按20元/平方米收取承租方占用费,如承租方超出租赁范围使用出租方的物业或土地超过3个月仍不整改的,则视承租方违约,出租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收回土地,没收承租方租赁保证金,且无需对承租方作出任何赔偿。

15.本项目全部服务费用由承租方承担,承租方须在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出具缴费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首年月租金成交价的50%向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支付出租服务费。


重大披露事项

1.承租方承诺自行承担因出租标的下述现状导致的合同无效、合同纠纷等风险,不因出租标的下述现状或以无法实现合同目的为由追究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任何责任:

(1)承租方所从事的经营项目必须符合相关法律及省、市相关消防、环保条例的规定。

(2)本出租标的以现状出租,承租方须自行办理环评、消防、街道租赁备案、住所(经营场)所使用证明、工商证照、经营用途的资格许可证、建设施工许可证等相关手续。出租方对承租方能否办理上述手续不作任何承诺或保证,承租方因无法办理相关证照或手续为由拒绝签署租赁合同的,视为承租方不按照事先确定的条件签订交易合同,出租方有权按照相关规定没收承租方已经交纳的保证金;承租方不得因无法办理相关证照或手续为由要求解除租赁合同,出租方及产权交易机构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2.本次出租面积为出租方自行测算,出租标的的范围最终以出租方现场划定范围为准,若测量面积与交易公告上列示的面积不一致的,日后合同的签订,租金的缴交均不作调整;任何意向承租方参与本次招租,均视为接受本条款约定,意向承租方须事先考虑该出租面积可能与实际使用面积存在的差异,并自行承担面积可能存在的差异风险,并合理确定报价,承租后不得以面积存在差异为由向出租方主张任何权利,也不得以此为由拒付租金和其他费用。

3.本次出租标的出租用途仅限于工业。

4.本次出租标的《国有土地使用证》(中府国用(2003)第110395号)登记权属人为中山市侨属经济发展总公司,权属人于2021年3月19日名称发生变更,由中山市侨属经济发展总公司变更为中山市侨属经济发展有限公司。本项目出租标的存在未办理变更产权登记的情形,承租方一经办理承租申请手续,即视为对前述标的情况知悉、确认、接受且无异议,并愿意按出租标的现状承租。承租方应自行承担因此可能造成的办理环评、消防、街道租赁备案、住所(经营场)所使用证明、工商证照、经营用途的资格许可证、建设施工许可证等相关证照的障碍或风险,承租方不得以此为由拒绝签署租赁合同、主张解除租赁合同或向出租方主张任何权利,也不得以此为由拒付租金及其它费用。

5.原承租方不放弃优先承租权。

6.意向承租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及提交《资产承租申请书》后,视为已对出租标的完成现场踏勘,了解与认可出租标的现状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出租标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对其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且接受,同时视为已承诺自身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资质与条件,并承担非出租方原因引起的一切交易风险。

7.因政府行为导致《租赁合同》无法履行的,本合同解除,出租方按承租方实际租赁时间计收租金、水电费用及其他费用。

8.出租标的处于不定期租赁状态,本项目成交后,由出租方解除原租赁合同关系,出租标的清场事宜由本项目最终承租方负责。本项目租赁期限起始日需为原租赁关系解除后,自2023年1月1日起计算。

9.出租方于承租方向其支付首月租金和租赁保证金后之日起 3 日内将出租标的按现状交付给承租方使用。

10.其他情况详见广东铭亮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房地产估价报告书》(铭亮(佛)评字[2022]101982 号)等相关文件。

特别提示:出租方根据既有档案材料、相关中介报告等对标的现状进行尽可能谨慎、周全的描述,但这种描述和相关材料并不构成对承租方的任何承诺和保证,只是对意向承租方了解标的现状的提示和简介。意向承租方参与交易视为已自行或委托专业机构进行了充分详尽的尽职调查,对拟出租标的的真实情况进行了充分细致的了解。


与出租相关其他条件

承租须知:

1.意向承租方须在出租信息公告期截止之日17:00前通过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办理完毕承租申请手续(含提交《资产承租申请书》及其附件材料、交纳保证金、相关交易系统资产承租资料录入等工作流程),接收资产承租申请材料时间为信息公告期内工作日9:00-17:00。

2.意向承租方须在信息公告期内向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结算账户交纳保证金2.478万元。意向承租方若违反交易相关法规政策或交易规则的,或违反资产承租申请或出租信息公告要求的,其交纳的保证金按照《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资产出租操作规则》予以没收处理;意向承租方未能被确定为合格意向承租方的,在不存在保证金需予以没收或扣收的情形下,其缴纳的保证金在合格意向承租方确定或项目终结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原路返还,合格意向承租方未能成为承租方的,在不存在保证金需予以没收或扣收的情形下,保证金在承租方确定或项目终结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原路返还。合格意向承租方成为最终承租方的,在不存在保证金需予以没收或扣收的情形下,南方产权在收到交易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及交易双方足额服务费用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出具交易凭证并将承租方交纳的保证金原路无息退回,无须交易双方另行通知。意向承租方在签署保密承诺函后,在信息公告期内向出租方及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查阅资产交易文件和对租赁标的进行尽职调查。意向承租方须在出租信息公告期截止之日17:00前,将保证金通过汇款、转账方式转入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指定银行账户(以到账为准),并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项目名称+资金用途”。本项目保证金不接受现金、现金汇款、托收支票、银行汇票等付款方式。

3.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对意向承租方提交的资料进行规范性审核,必要时可以要求意向承租方提供补充资料。

4.本项目涉及优先承租权,优先承租权人未放弃优先承租权且已书面同意按本信息公告要求行使优先承租权。

4.1原承租方意向行使优先承租权的应当按照本信息公告要求在公告期内完成报名。信息公告期内,只有一个合格意向承租方报名参加交易的,该合格意向承租方即成为承租方,南方产权将组织交易结果通知出租方与承租方,交易双方签订《租赁合同》;产生两个或两个以上合格意向承租方的,以网络竞价方式组织交易确定承租方。若公开征集产生的合格意向承租方中包含原承租方,则原承租方应当按照《竞价实施方案》相关规则行使优先承租权。南方产权将组织交易结果通知出租方与承租方,交易双方签订《租赁合同》。

5.承租方须在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出具交易凭证前,按有关规定或约定向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指定银行账户支付有关交易服务费用。承租方须将上述费用通过汇款、转账方式转入指定账户,并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项目名称+资金用途”。本项目有关交易费用不接受现金、现金汇款、托收支票、银行汇票等付款方式。

 6.本公告所称意向承租方是指对本次出租标的有承租意向并办理完毕承租申请手续的主体。本公告所称合格意向承租方是指经审核,并取得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出具的受理通知书的意向承租方。


是否缴纳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万元)2.478000
保证金保证事项
本项目保证金的保证事项按本公告中的承租须知内容及参照《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保证金操作细则》、《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交易资金结算操作细则》执行。
保证金处置方法
本项目保证金的处置按本公告中的承租须知内容及参照《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保证金操作细则》、《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交易资金结算操作细则》执行。
资金结算账户
账户名称账号开户行账户用途
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669157754168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时代广场支行保证金及交易价款
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200583833310001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环市东路支行服务费



披露规则


挂牌开始日期2022-12-12
挂牌期(工作日)10
挂牌结束日期2022-12-23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信息发布终结。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采取协议出租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采取网络竞价



法律声明及风险提示


法律声明及风险提示

1.以上信息来源于出租方提供的资料,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合法有效性由出租方负责。南方产权对上述信息及后果不做任何承诺和担保,不承担法律责任。
2.意向承租方应自行对项目信息进行调查核实,在充分了解并清楚知晓交易风险和交易费用的情况下,自行决定是否参加交易,并独立承担风险。本次出租标的若涉及划拨用地使用权的,由交易双方按照相关规定自行办理相关审批手续,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交易双方自行承担。南方产权对此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3.本次交易所涉及的竞价组织、保证金处置、资金结算等交易程序严格按本公告中的承租须知内容和南方产权交易规则执行,请注意阅读和了解。

4.如出租标的实际出租用途与证载用途不一致,存在一定法律风险,请谨慎考虑相关承租风险承租后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交易双方自行承担,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对此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