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我们
中山市石岐区民生路38号2幢民生大厦首层及7-12层物业招租信息公告
挂牌金额:¥345194.03
挂牌时间: 2023-07-10至2023-07-21
保证金:690388.06元
联系方式:卢生:0760-88801782
浏览次数:513次
项目信息


出租方基本情况

出租方名称

中山市土地开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址

中山市东区起湾南道3号竹苑广场7楼

出租资产基本信息

出租资产概括

物业位于中山市石岐区民生路38号2幢民生大厦首层及7-12层,计算租金面积为6912.77㎡,有产权证。

计算租金面积

6912.77㎡(首层63.62㎡、7-12层共6849.15㎡)

出租用途

办公

出租期限

4年

免租期限

1个月(含在租赁期限内)

租金挂牌价格(人民币)

345194.03元/月(含税,第4年起月租金比上年度递增5%)

出租资产使用情况

使用中(目前租赁期限至2023年7月31日)

是否涉及

优先承租权

是否允许

联合承租

交易方式的确定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家(含)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

网络竞价(多轮报价)

挂牌期满,如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

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采取协议租赁。

挂牌时间

自公告次日起10个工作日(挂牌期满,如没有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不变更招租条件,每次延长信息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最多不超过10周期。)

承租方应具

备的资格条件

意向承租方须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个体工商户或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并正常经营的企业法人或其分支机构及非法人组织。

意向承租方

需提交材料

意向承租方在办理承租意向登记手续时,须提交下列相关材料,并保证其真实、完整、有效。

企业意向承租方(以下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核原件);

2.工商信息查询单;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

4.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

5.承租物业用途说明;

6.意向承租方登记表(向联交所领取);

7.意向承租委托协议(向联交所领取)。

个人意向承租方(含个体工商户):

1.意向承租方登记表(向联交所领取);

2.意向承租委托协议(向联交所领取);

3.个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

4.承租物业用途说明;

5.出租方要求的其他材料。

履约条件

1、租赁标的现处于出租状态,原租赁合同有效期至2023年7月31日,原租户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承租权,如不是原租户竞得,给予原租户一个月搬迁期(搬迁期计至次月最后一日),搬迁期产生的租金由原租户承担,租金按照公开竞租中标价格计算,租金于搬迁期当月5日前支付给出租方。

2、租赁标的按现状(包括但不限于现有质量、消防状况、房屋结构、交付使用时依附于出租标的的装修装饰状况)出租,不包括出租标的内可移动的设施、设备和物品。

3、租赁标的面积如与信息公告所标示的面积如有差异,以实际面积为准,但成交租金不作调整,意向承租方应自行尽职调查,包括自行了解相关水电费情况等。

4、经营产业必须符合《中山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出租物业业主和管理人环境保护责任暂行办法》准入条件要求。

5、承租方享有1个月免租期,《租赁合同书》起始日期为物业成交次月1日起计算。

6、其他未尽事宜,详见《租赁合同书》范本。

特别事项说明

1、承租方应自在收到深圳联交所出具的《公开招租结果通知书》次日起的15个工作日内与租赁标的实际权属方签订《租赁合同书》,并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如承租方未按约定时间与租赁标的实际权属方签订《租赁合同书》,且经书面通知催告后仍不签订《租赁合同书》的,则视为承租方违约,出租方有权不予退还交易保证金,并重新出租物业,且无需对承租方承担赔偿责任。

2、租金不含物业管理费、卫生费、水电等费用。

3、履约保证金:三个月租金(以最终成交价计算)。

4、交易服务费:承租方应当在深圳联交所出具《公开招租结果通知书》后的3个工作日内将交易服务费汇入联交所指定账户,深圳联交所收到交易服务费后向承租方开具相应发票。交易服务费按照成交价格首年月租金50%的标准收取。

5、报价加价幅度2000元/月的整数倍。

6、租金支付方式:每月10日前以银行转账方式缴纳当月租金。

意向承租方

提交报名材料截止时间

挂牌期满当日北京时间18:00

保证金金额

(人民币)

690388.06元

交纳保证金

截止时间

挂牌期满当日北京时间21:30(以到账时间为准)

保证金账户

    名

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科技园支行

开户账号

6325059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