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受委托,定于2023年10月8日上午10时在中山市城市产权服务有限公司综合交易厅,按现状公开拍卖8宗租赁权:
序号 | 标的名称 | 租赁用途 | 租赁面积 | 租赁期 | 免租 装修期 | 起拍价 (元/月) | 竞买保证金(元) |
1 | 坦神北路61号1卡租赁权 | 商业 | 606.66 平方米 | 5年 | 1个月(若原租户续租则无装修期) | 38220 | 152880 |
2 | 坦洲镇嘉联路13号租赁权 | 商业 | 5890.6 平方米 | 8年 (5+3) | 2个月(若原租户续租则无装修期) | 137841 | 551364 |
3 | 坦洲镇同贺街二巷2号1-2卡租赁权 | 商业 | 42.2 平方米 | 5年 | 1个月 | 4558 | 18232 |
4 | 金源路35号尚都名苑5-16卡商铺租赁权 | 商业 | 814.31 平方米 | 5年 | 2个月 | 48859 | 195436 |
5 | 坦洲镇腾云北路边地块租赁权 | 商业 | 6075.9 平方米 | 3年 | 无 | 87918 | 351672 |
6 | 坦洲镇十四村与逸骏半岛交界处用地租赁权 | 停车 | 86个停车位 | 3年 | 15日 | 6020 | 24080 |
7 | 坦洲镇建设新村二巷40号租赁权 | 商业、办公 | 557.05 平方米 | 10年 | 3个月 | 5571 | 22284 |
8 | 坦洲镇宝珠南路与潭隆南路交界处租赁权 | 农业 (具体以农业局和自然资源局规划为准) | 140.1812亩 | 10个月 | 无 | 18691 | 56073 |
备注: 1、竞买人资格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境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境内依法注册、有效存续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标的1、2、3、7按现状出租,租赁期内不允许转租和分租;标的4、5按现状出租,租赁期内允许分租;标的8按现状出租,租赁期内不允许分租; 3、租赁保证金(合同保证金):标的1-7为3个月租金;标的8为2个月租金。 4、标的1-7租赁期内每满两年月租金递增5%; 5、标的1、2、3、4、7禁止经营酒吧行业并须符合当地行业经营的有关要求; 6、标的2租期为8年(5+3),若5年的租期即将届满且该土地无开发使用计划,委托人(即出租方)则在5年租期届满前的3个月提前通知买受人(即承租人),由买受人续租3年; 7、标的5禁止搭建建筑物,不能作堆放垃圾、废品回收之用; 9、标的4租赁用途为商业;商铺现状不具备餐饮功能,排烟管改造需与物业公司及涉及住宅业主协调,该小区商业物业管理费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并向物业公司缴交; 10、标的6按现状出租,成交后由买受人(即承租人)自行解决道路问题、收地和协调周边居民;当坦洲镇人民政府用到该地块需要接到通知后一个月内清场; 11、租赁期间承租人需要负责门前三包、噪音控制和不允许超过租赁范围使用(需严格遵守相关职能部门制定的行业标准和规范要求); 12、买受人必须按法律法规办理相关证件; 13、委托人(即出租方)对于买受人办理相关证件仅有配合义务,买受人须承担无法办理相关证件的风险; 14、标的1、2存在原租户,原租户对原租赁物业享有优先竞买权资格; 15、竞买人须在参加拍卖前自行查看标的并自行了解标的情况,一旦参与竞买即视认可该标的物现状及瑕疵,并承担相应的责任,不得以此提出抗辩或拒付租金、租赁保证金(合同保证金)、拍卖服务费等;自拍卖成交后,风险责任由承租方(买受人)自行承担; 16、标的1、2、3、4、8出租方为中山市坦洲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标的5、6出租方为中山市坦洲镇坤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标的7出租方为中山市坦洲镇集体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
有意者请于2023年10月7日下午4时前将保证金交到指定以下资金监管账户(保证金以到账为准),逾时到账不予参拍。
保证金缴纳账户:
开户名称:中山市城市产权服务有限公司,
开户账号:2011028919200388388,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银苑支行。
有意者须携带有效证件及相关资料等到中山市东区中山三路3号岐华大厦六楼业务大厅办理竞买登记手续,报名起止时间:2023年9月27、28日两天(上午9:00-12:00,下午2:30-5:00),逾时不予办理。需要办理委托的,须当事人本人到中山市城市产权服务有限公司办理。
标的展示时间:2023年9月26、27日两天(具体以拍卖人通知时间为准),电话预约,资料备索。需要申请看样的,请将姓名、联系方式及需要看样的标的名称编辑成短信发送至18022187437, 须实名预约,未提前预约的不予安排看样。中山市物资拍卖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760-85316788;中山市城市产权服务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760-888001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