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坦洲镇凤翔街C7地块、N4-A2地块、N4-A7地块等15宗地块租赁权项目
挂牌金额:¥2284
挂牌时间: 2023-12-13至2023-12-22
保证金:102284元
联系方式:程先生:0760-88800932
浏览次数:266次
项目信息

拍卖公告

受委托,定于2023年12月22日上午10时在中山市城市产权服务有限公司综合交易厅,按现状公开拍卖1宗租赁权:

序号

标的名称

租赁用途

租赁面积

租赁期

免租

装修期

起拍价

(元/月)

竞买保证金(元)

1

坦洲镇凤翔街C7地块、N4-A2地块、N4-A7地块等15宗地块租赁权

电动自行车充电桩

351平方米

10年

2284

102284

备注:

1、竞买人资格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境内依法注册、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

2、标的按现状出租,租赁期内不允许转租和分租。

3、租赁保证金(合同保证金):100000元。

4、租赁期内每满两年月租金递增5%。

5、拍卖成交的,买受人须承诺事项:

1)须在成交之日起30天内,在15宗地块上完成100个电动自行车充电桩铺设;90天内,完成300个电动自行车充电桩铺设。

2)须为300个电动自行车充电桩提供24小时响应处理服务专属团队。

3)须在15宗地块上按委托人要求安装远程实时监控设备,300个电动自行车充电桩须有实时报警实时断电功能。

4)须为300个电动自行车充电桩购买产品安全责任保险。

6、买受人必须按法律法规办理相关证件。

7、委托人(即出租方)对于买受人办理相关证件仅有配合义务,买受人须承担无法办理相关证件的风险。

8、竞买人须在参加拍卖前自行查看标的并自行了解标的情况,一旦参与竞买即视认可该标的物现状及瑕疵,并承担相应的责任,不得以此提出抗辩或拒付租金、租赁保证金(合同保证金)、拍卖服务费等;自拍卖成交后,风险责任由承租方(买受人)自行承担。

9、租赁期间承租人需要负责门前三包、噪音控制和不允许超过租赁范围使用(需严格遵守相关职能部门制定的行业标准和规范要求)。

10、标的出租方为中山市坦洲镇坤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有意者请于2023年12月21日下午4时前将保证金交到指定以下资金监管账户(保证金以到账为准),逾时到账不予参拍

保证金缴纳账户:

开户名称:中山市城市产权服务有限公司,

开户账号:2011028919200388388,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银苑支行。

有意者须携带有效证件及相关资料等到中山市东区中山三路3号岐华大厦六楼业务大厅办理竞买登记手续,报名起止时间:2023年12月13日至20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12:00,下午2:30-5:00,如需报名,请提前致电18022187437预约),逾时不予办理。需要办理委托的,须当事人本人到中山市城市产权服务有限公司办理。

标的展示时间:2023年12月18、19日两天(具体以拍卖人通知时间为准),电话预约,资料备索。需要申请看样的,请将姓名、联系方式及需要看样的标的名称编辑成短信发送至18022187437, 须实名预约,未提前预约的不予安排看样。中山市物资拍卖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760-85316788;中山市城市产权服务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760-88800552、0760-88800932


中山市物资拍卖有限公司

中山市城市产权服务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13日

 


附件下载
土地租赁合同书(建设用地版本)_2_.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