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受委托,定于2024年6月11日上午10时在中山市城市产权服务有限公司综合交易厅,按现状公开拍卖1宗租赁权:
序号 | 标的名称 | 租赁用途 | 参考租赁面积 | 租赁期 | 免租装修期 | 起拍价 | 竞买保证金 |
1 | 坦洲镇友谊路100号和金斗大街17号租赁权 | 友谊路100号物业为工业用途; 金斗大街17号物业为住宅、商业和办公 | 11500.84 平方米 | 15年 | 友谊路100号物业装修期为9个月;金斗大街17号物业免租期为3个月 (两宗物业都以正式移交日为装修期和租期计算起始日) | 86256 元/月 | 862560元 |
备注: 1、竞买人资格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境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境内依法注册、有效存续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标的按现状出租。 3、租赁保证金(合同保证金)为9个月租金,买受人(即承租方)在完成友谊路100号建筑物装修并结清装修工程款后,委托人(即出租方)退回5个月合同保证金(该保证金不计利息);买受人(即承租方)在完成金斗大街17号建筑物装修并结清装修工程款后,委托人(即出租方)退回1个月合同保证金(该保证金不计利息)。 4、租赁期内,租金每满两年递增5%。 5、承租方须自行投资完善排水系统,两宗物业待委托人移交给买受人后,才开始计算租金和免租装修期。 6、禁止经营酒吧行业,并须符合当地行业经营的有关要求。 7、租赁期间承租方需要自行负责预留路位、门前三包、噪音控制、设备设施安装检测维护、消防安全、用电安全等,不允许超过租赁范围使用,需严格遵守相关职能部门制定的行业标准和规范要求。 8、表中的租赁面积11500.84平方米(其中友谊路100号面积为10685.03平方米,金斗大街17号面积为815.81平方米)仅供参考,无论成交后租赁面积是多少,成交租金不作调整,实际租赁面积以委托人交付面积为准。 9、买受人必须按法律法规办理相关证件。 10、委托人对于买受人办理相关证件仅有配合义务,买受人须承担无法办理相关证件的风险。 11、竞买人须在参加拍卖前自行查看标的并自行了解标的情况,一旦参与竞买即视认可该标的物现状及瑕疵,并承担相应的责任,不得以此提出抗辩或拒付租金、租赁保证金(合同保证金)、交易服务费等;自拍卖成交后,风险责任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12、标的出租方为中山市坦洲镇工业发展有限公司。 |
有意者请于2024年6月7日下午4时前将保证金交到指定以下资金监管账户(保证金以到账为准),逾时到账不予参拍。
保证金缴纳账户:
开户名称:中山市城市产权服务有限公司,
开户账号:2011028919200388388,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银苑支行。
有意者须携带有效证件及相关资料等到中山市东区中山三路3号岐华大厦六楼业务大厅办理竞买登记手续,报名起止时间:报名起止时间:2024年5月30日9时起至2024年6月7日16时止(如需报名,请提前致电18022187437预约),逾时不予办理。需要办理委托的,须当事人本人到中山市城市产权服务有限公司办理。
标的展示时间:2024年6月4、5日两天(具体以拍卖人通知时间为准),电话预约,资料备索。需要申请看样的,请将姓名、联系方式及需要看样的标的名称编辑成短信发送至18022187437, 须实名预约,未提前预约的不予安排看样。中山市物资拍卖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760-85316788;中山市城市产权服务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760-88800552。
中山市物资拍卖有限公司
中山市城市产权服务有限公司
2024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