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定于2024年6月14日上午10时在中山市城市产权服务有限公司综合交易厅,按现状公开拍卖1宗物业租赁权:
序号 | 拍卖标的名称 | 参考 租赁面积 | 租赁用途 | 租赁期限 | 免租期 | 起拍价 | 保证金 |
1 | 中山港大道50号华顺轩项目6栋1卡、6栋2层1卡、6栋3层1卡租赁权 | 1143.09 平方米 | 办公 | 10年 | 6个月 | 29720.34 元/月 | 89161.02元 |
备注: 1、竞买人资格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境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境内依法注册、有效存续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按现状出租,非经委托人(即出租方)书面同意,买受人(即承租方)不得将租赁标的转租、分租、转让或转借给第三方使用。 3、租赁期限:10年【含免租期】。 4、该标的位于中山市火炬开发区中山港大道50号华顺轩6栋,为商业功能:华顺轩项目6栋1卡商业建筑面积354.79平方米、6栋2层1卡商业建筑面积353.19平方米、6栋3层1卡商业建筑面积435.11平方米,合计出租建筑面积1143.09平方米。 5、租期内,租金每两年递增5%,租金按月支付。 6、项目物业管理用房6栋2层2卡(在2层1卡南侧楼梯处,未含在上述租赁面积内),承租方须保证小区业主正常使用前提下,自行隔断使用。 7、履约保证金为3个月的月租金(于《物业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3日内支付),水、电、网、物管费、停车费等租金以外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8、该标的未配置固定停车车位。 9、买受人对标的范围内和周边人行道实行门前“三包”。 10、标的物按现状出租,标的的地址、租赁用途、租赁面积及《物业租赁合同》版式等均按委托人所提供的资料载列,以竞买人现场实况及相关文件查看为准,无论实际差异多少,成交价不作调整。竞买人在参加报名前必须向委托人了解标的物的具体情况,一旦报名成功即视为知悉标的物现状并接受标的物的瑕疵及可能造成的风险,成交后不得以此为由提出任何异议。 |
有意者请于2024年6月13日下午4时前将保证金交到指定以下资金监管账户(保证金以到账为准),逾时到账不予参拍。
保证金缴纳账户:
开户名称:中山市城市产权服务有限公司,
开户账号:2011028919200388388,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银苑支行。
有意者须携带有效证件及相关资料等到中山市东区中山三路3号岐华大厦六楼业务大厅办理竞买登记手续,报名起止时间:报名起止时间:2024年6月6日9时起至2024年6月13日16时止(如需报名,请提前致电18022187437预约),逾时不予办理。需要办理委托的,须当事人本人到中山市城市产权服务有限公司办理。
标的展示时间:2024年6月11、12日两天(具体以拍卖人通知时间为准),电话预约,资料备索。需要申请看样的,请将姓名、联系方式及需要看样的标的名称编辑成短信发送至18022187437, 须实名预约,未提前预约的不予安排看样。中山市物资拍卖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760-85316788;中山市城市产权服务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760-88800932。
中山市物资拍卖有限公司
中山市城市产权服务有限公司
2024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