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我们
中山市第一中学高中部游泳池三年租赁权公开拍卖公告
浏览次数:229次

      中山市第一中学高中部游泳池三年租赁权公开拍卖公告

中山市城市产权服务有限公司委托中山市物资拍卖有限公司于2024年8月7日(星期三)上午9时30分在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交易平台”,登录路径https://ygp.gdzwfw.gov.cn/#/442000/jyxt点击“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按现状以网络拍卖方式对中山市第一中学高中部游泳池三年租赁权组织实施公开拍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竞价方式:网络拍卖,最高有效报价者竞得。

二、竞价地点:通过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综合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实施网络拍卖,不要求统一地点竞价。竞买人须于签到时间开始后至竞价结束前,登录交易系统签到,并领取随机竞买号码后,方可进行竞买报价。报价须使用数字证书进行验证

三、签到开始时间:2024年8月7日(星期三)上午9时0分。

四、竞价开始时间:2024年8月7日(星期三)上午9时30分。

五、拍卖标的基本情况

拍卖标的

参考租赁面积

起拍价

保证金

竞价幅度

是否有保留价

中山市第一中学高中部游泳池三年租赁权

1050平方米

100000元/年

100000

2000元/年

备注:

1、出租方对竞买人的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境内依法注册、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

(2)持有卫生局颁发的《卫生许可证》。

(3)持有体育局颁发的《高危许可证》。

(4)本次拍卖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2、租赁期:3年(含1个月的建设期)。

3、租赁期内,租金无递增。

4、租金按年缴纳,承租方须于签订《中山市第一中学高中部游泳池租赁合同》之日一次性向出租方支付第一年租金。

5、买受人(即承租方)自与中山市第一中学(即出租方)签订《中山市第一中学高中部游泳池租赁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须向出租方支付履约保证金30万元。

6、承租方须自行到有关部门了解办理用水用电手续所需资料,且按照实际用途自行办理一切行政审批、许可、装修报建和消防报建、用水用电登记等所有相关手续。出租方应提供力所能及的、现有的相关资料配合承租方办理上述手续,所需的一切费用由承租方承担。出租方仅承担提供必要的现有资料的义务,不承担承租方办理(或变更)手续无法批准的任何风险、损失和责任,承租方不得以此理由拒缴租金、交易服务费,且承租方已交纳的交易服务费、租赁合同项下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7、未经出租方同意,承租方不得转租、转借或分租拍卖标的涉及的出租场地。

六、网上报名

1、报名方式:通过交易系统网上报名。

2申请人网上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8月6日上午12时0分。交易系统自动识别截止时间,逾时将无法提交报名资料。提交报名资料后方可视为完成报名。

3、有意参加拍卖的申请人请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ygp.gdzwfw.gov.cn/#/442000/index)注册账号,登录交易系统(登录路径https://ygp.gdzwfw.gov.cn/#/442000/jyxt点击“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报名。报名需将数字证书绑定至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注册帐号,并通过数字证书密钥进行验证操作。

注册帐号指引路径:登录“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门户网站—服务指南—企业登记办理指引”查看“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用户自主注册办理指引”

(https://ygp.gdzwfw.gov.cn/#/442000/fwzn/detail?id=1630382788765921282)

办理数字证书指引路径:登录“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门户网站—服务指南—交易类型”查看“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数字证书办理指引”

(https://ygp.gdzwfw.gov.cn/#/442000/fwzn/detail?id=220858154999615488)

4、报名所需资料

申请人须在交易系统报名页面的附件栏目上传以下资料:

企业法人:(1)营业执照扫描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扫描件;(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4)如需委托的,请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5)卫生局颁发的《卫生许可证》扫描件;(6)体育局颁发的《高危许可证》扫描件。

5、报名确认

申请人完成报名后,中山市物资拍卖有限公司可对报名资料进行受理并通过交易系统将报名申请受理结果通知申请人。

报名申请受理通过后,申请人方可进行竞买保证金缴纳。

七、竞买保证金缴纳

1、申请人可通过交易系统“保证金管理-缴纳保证金”栏目选择普通银行转账或电子保函担保(自然人参拍暂不可用)方式缴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缴纳需通过数字证书密钥进行验证操作。

2、竞买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4年8月6日下午4时0分申请人须按照本公告规定和缴纳保证金通知书相关要求进行竞买保证金缴纳。申请人参拍多个标的的,须对应每个参拍标的逐个缴纳。

3、申请人选择通过普通银行转账方式缴纳竞买保证金的,须在交易系统获取缴纳保证金通知书,并以对公账号转账方式(自然人参与竞拍,请以本人银行账户进行转账)将竞买保证金一次性足额汇入对应的缴纳保证金收款账号。

4、申请人选择通过电子保函担保方式缴纳保证金的(具体办理方法请参照电子保函操作手册),电子保函的出具时间视同于保证金缴纳时间。电子保函有效期限到期后自动失效,若在有效期间内办理注销的,则在注销之日起失效。

5、电子保函操作手册查看路径:登录“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门户网站—服务指南—交易类型”查看“电子保函操作手册(综合交易系统部分)20240318”

(https://ygp.gdzwfw.gov.cn/#/442000/fwzn/detail?id=1769935117699051522)

6、申请人以转账方式缴纳竞买保证金的以到账信息为准,以电子保函方式缴纳竞买保证金的以保函开具信息为准,交易系统自动识别竞买保证金缴纳情况。

7、保证金有效缴纳后,申请人方可成为竞买人,才具有参加拍卖会的资格。没有按规定缴纳保证金或在截止时间前保证金未能有效缴纳,将不具有参加拍卖会的资格。保证金缴纳情况由申请人登录交易系统自行查看,拍卖人及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均无法获悉。

八、成交确认书的签署

1、拍卖成交三个工作日内,买受人需携带以下资料与拍卖人一同到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等文件。如买受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等文件的,则视为违约,买受人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签署所需资料:

企业法人:(1)营业执照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4)如需委托的,请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5)卫生局颁发的《卫生许可证》复印件;(6)体育局颁发的《高危许可证》复印件。

九、竞价及注意事项

1、本次拍卖,每项拍卖标的初设的竞价周期为20分钟,初设的延时周期为3分钟。竞买人须按拍卖人在交易系统设置的出价规则报价。在初设的竞价周期最后3分钟内有竞买人报价的,该项标的拍卖进入延时周期。延时周期内,有竞买人报价的,该项标的拍卖进入下一个延时周期。任一周期倒计时结束时产生的最高报价且不低于保留价的,即为该项标的成交价,最高报价竞买人即成为拍卖标的的买受人。竞价周期内未产生有效报价的,该项标的流拍。

2、本公告中所提及的时间,均以交易系统提供的时间为准。

3、在竞价过程中,竞买人需按规定的加价幅度报价,若自行报价,请仔细核对报价金额。若出现报价错误的情况,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后果。报价一经提交,经交易系统记录即视为有效报价,不得撤回。竞价过程中,请竞买人注意拍卖的时间限制,在项目设置时间周期内报价,报价时间结束后即视为该项标的拍卖结束。

4、由于互联网可能出现的不稳定情况,不排除在线竞拍出现无法正常进行的各种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数字证书损坏、时间不同步、网络故障、电路故障、系统故障、系统被恶意攻击、停电等)而造成无法签到、无法报价、页面无刷新、竞拍暂停等,竞买人一旦参与竞拍即代表已认知及认同网络拍卖所带来的有关风险,拍卖人及交易平台不承担基于上述情况或由于竞买人误操作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及责任。由于本项目无需统一地点进行竞价,若竞买人自行到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竞价,由此发生的一切风险(包括但不限于网络波动、设备故障等)和损失,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5、竞买人务必妥善保管好自己的数字证书及账号密码,无论竞买人的网上报价行为由谁操作,报价行为均由竞买人负责;数字证书持有人在交易系统中所有活动及操作,均被交易系统自动记录,视为真实或经合法授权的行为,具有法律效力,由其自行承担竞买行为所引起的一切经济及法律责任。

6、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出现中止或终止拍卖会的情形时,拍卖人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网上竞价活动。

7、为了保障网络拍卖的顺利进行,竞买人应提前主动熟悉交易系统和网上操作流程。竞买人可于拍卖前登录“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门户网站—服务系统”(https://ygp.gdzwfw.gov.cn/#/442000/jyxt)“中山市综合交易模拟竞价大厅”,体验模拟竞价。

8、网上操作流程详见“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门户网站—服务指南”(https://ygp.gdzwfw.gov.cn/#/442000/fwzn)或公告附件下载《综合交易网络拍卖用户手册(竞买人)V3.0-20240319》。

9、在操作过程中如遇到问题请咨询拍卖人中山市物资拍卖有限公司(联系人:谢小姐、梁小姐,联系电话0760-85316788、18022187437)。

十、拍卖标的特别说明

1拍卖人对拍卖标的作现状拍卖,拍卖标的的位置、面积、《中山市第一中学高中部游泳池租赁合同》版式等均以竞买人现场查看实况及相关文件为准,拍卖人及其工作人员对拍卖标的用任何方式(包括:文字、图表、新闻载体等)所作的介绍、评价,均为参考性意见,不构成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的任何瑕疵承担责任。

2本次拍卖实际租赁面积如与参考租赁面积有差异的,成交价不作调整。

3承租方应当在承租前充分评估能否依法依约开办其经营项目,自行承担办理经营执照的义务。

4拍卖成交后,承租方须按《中山市第一中学高中部游泳池承租需求说明》的要求对该游泳池进行升级改造,所需资金由承租方承担。买受人必须履行《中山市第一中学高中部游泳池承租需求说明》里面的所有条款。

5拍卖成交后,承租方须按《中山市第一中学游泳池运营公示》条款执行。

6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支付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款项:(1)成交价款;(2)评估费5000元;(3)交易服务费;(4)其他一切税、费。

7租赁具体期限以正式签订《中山市第一中学高中部游泳池租赁合同》的起止时间为准。

8租赁期间,游泳池场地仅限承租方经营,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发生转租、转包或与第三方联营等变相转租游泳池场所,一经发现出租方有权解除《中山市第一中学高中部游泳池租赁合同》;承租方在《中山市第一中学高中部游泳池租赁合同》履行期间,不得发生持股30%以上的股东变更、股权转让,除非是为了增加100%以上的注册资本,否则,视为承租方违约,出租方有权解除《中山市第一中学高中部游泳池租赁合同》,不属于出租方违约。届时,已发生股东变更、股权转让的前任股东,对于造成了出租方的经济损失,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如果前任股东不承担责任,则由《中山市第一中学高中部游泳池租赁合同》签订当天的法定代表人个人承担责任。(承租方须在《中山市第一中学高中部游泳池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5日内向出租方递交由承租方现任股东及法人代表出具的声明函,声明其知悉本条款且愿意承担本条款约定的义务)。

9承租方需负责并承担经营过程中的一切经济、法律、安全和环保等责任;承租方应当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定,自行办理经营所需的所有手续等证照(包含救生员证及其他安全准入证照,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10承租方需配备6名或以上具有从业资格证的救生员、4名具有公安机关保安管理部门办理及发证的保安证的保安人员、及配备足够的管理人员及服务人员。所有人员须按照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参加专业培训,办理相关上岗证件持证上岗。

11经营期间聘用的保安、救生员、教练员等人员的服务费用由承租方承担,承租方须购买满足安全运营需要的保险,同时提供意外伤害险购买服务,并尽到提示购买服务。承租方聘用的所有人员应符合相关规定并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须为所有聘用人员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要求签订劳动合同并购买社保,由于手续不完善导致的劳动纠纷等行为,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责任,由此产生的责任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12承租方须在泳池投入使用前向出租方递交投入人员名单,如人员发生变动,须在发生人员变动的3个工作日内向出租方重新递交名单。

13合同期内,承租方须每年为游泳池场所购买责任保险,保额分别不低于300万/年。

14拍卖成交的,买受人须于成交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中山市第一中学高中部游泳池租赁合同》,并按照《中山市第一中学高中部游泳池租赁合同》的约定支付租金,由买受人按双方签订的《中山市第一中学高中部游泳池租赁合同》约定的方式自行与出租方结算。

15出租方按《中山市第一中学高中部游泳池租赁合同》约定向买受人交付拍卖标的,具体事项详见《中山市第一中学高中部游泳池租赁合同》。

16买受人按《中山市第一中学高中部游泳池租赁合同》(版式)和内容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在不违反合同原意的前提下可增加或修改,对增加或修改部分经双方协商后补充约定。

17拍卖成交三个工作日内,买受人与拍卖人一同到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等文件,并按约定期限缴清成交价款,若买受人在期限内未能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或未能缴清成交价款或反悔的,即视为违约,买受人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三十九条: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拍卖标的的价款,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或者由拍卖人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将拍卖标的再行拍卖。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

18、拍卖成交的,非因拍卖人的原因造成拍卖标的不能交接的,拍卖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19、竞买人参加竞拍,即视为认可拍卖标的的一切现状和瑕疵,以及对本场拍卖会各项标的的已知悉和认可,并要对自己的竞买行为承担法律责任。竞买人需与保证金汇入人户名一致,拍卖成交确认书之买受人名称以竞买人缴纳保证金名称为准,拍卖人不予变更或增减。

十一、其他注意事项

1、拍卖标的可能存在着瑕疵或尚未发现的缺陷,风险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拍卖人及委托人不保证拍卖标的不具有其他未说明的瑕疵。标的拍卖成交后,因买受人自己的原因对拍卖标的现状及瑕疵产生错误认识和了解的,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责任,拍卖人及委托人不因拍卖标的的瑕疵或可能存在的瑕疵承担任何责任。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所缴纳的成交价款不因(包括但不限于)拍卖标的存在瑕疵等原因而退还。拍卖人已充分告知竞买人有关拍卖标的的相关详情,竞买人应审慎考虑并自行决定自己的竞买行为,拍卖一经成交确认具有法律效力,买受人自愿承担投资风险产生的一切损失和不能获得相应预期利益的后果。

2、如受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拍卖终止或延期,委托人和拍卖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二、保证金的退回

1买受人保证金:拍卖成交的,出租方在确认买受人履约保证金、首年租金到账后5个工作日内通知拍卖人,由拍卖人在交易系统提交退保申请,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原路退回。

2、竞买人保证金:未成交竞买人的保证金,由拍卖人于拍卖结束后在交易系统提交退保申请,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原路退回。

十三、拍卖成交价款收取

拍卖成交的,买受人于拍卖前交纳的保证金不可用于抵扣租金、履约保证金、交易服务费等款项。买受人应自拍卖成交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与中山市第一中学(即出租方)签订《中山市第一中学高中部游泳池租赁合同》,同时需向出租方缴纳履约保证金30万元和首年租金。

十四、拍卖佣金收取

1、交易服务费:拍卖成交的,买受人须于拍卖成交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照成交首年半个月租金金额(即成交价/12*50%)向中山市城市产权服务有限公司支付交易服务费。

交易服务费收款账户:开户名称:中山市城市产权服务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交通银行中山社保支行;开户账号:484607500018010000102。

2、拍卖佣金:拍卖成交的,委托方在收到买受人支付的交易服务费后,5个工作日内通知拍卖人开具拍卖佣金发票,由委托方支付给拍卖人;拍卖佣金的收取标准为:交易服务费的50%(即成交价/12*25%)。

拍卖佣金收款账户:开户名称:中山市物资拍卖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工商银行中山张家边支行,账号:2011021709024517955。

十五、本次拍卖信息于2024年7月24日刊登在《中山日报》(国内统一连续出版物号:CN44-0126)。

十六、标的展示时间:2024年8月1日至2024年8月2日(具体以拍卖人通知时间为准),需要申请看样的,请将姓名、联系方式及需要看样的标的名称编辑成短信发送至18022187437, 电话预约,资料备索。

十七、咨询电话、地址:

中山市物资拍卖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760-85316788、18022187437;拍卖公司地址:中山市火炬国际会展中心服务楼四楼。

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中山市东区博爱六路22号政务服务大厅二楼D区。

中山市物资拍卖有限公司

2024年7月24日


附件下载
《中山市第一中学游泳池运营公示》.pdf
标的物照片.pdf
电子保函操作手册(综合交易系统部分)20240318.pdf
综合交易网络拍卖用户手册_竞买人_V3.0-20240319.pdf
附件:授权委托书(公司).pdf
电子保函操作手册(综合交易系统部分)20240318.pdf
法定代表人证明.pdf
拍卖标的明细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