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受委托,定于2024年8月14日上午10时在中山市城市产权服务有限公司综合交易厅,按现状公开拍卖4宗租赁权:
序号 | 标的名称 | 租赁用途 | 参考 租赁面积 | 租赁期 | 免租期 | 起拍价 | 竞买 保证金 |
1 | 中山市坦洲镇工业大道19号首层三卡(丽晶楼)租赁权 | 商业 | 134.37 平方米 | 5年 | 无 | 12335元/月 | 49340元 |
2 | 中山市坦洲镇同贺街二巷2号广告牌租赁权 | 广告牌 | 144 平方米 | 2年 | 无 | 3240元/月 | 12960元 |
3 | 中山市坦洲镇工业大道68号1楼1卡租赁权 | 商业 | 62.38 平方米 | 5年 | 无 | 1871元/月 | 7484元 |
备注: 一、竞买人资格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境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境内依法注册、有效存续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标的按现状出租。 三、租赁保证金(合同保证金)为3个月租金。 四、租赁期内,标的1、3租金每满两年递增5%;标的2租金无递增。 五、禁止经营废品站回收垃圾、须符合当地行业经营的有关要求。 六、在租赁期间承租方需要自行负责预留路位、门前三包、噪音控制、设备设施安装检测维护、消防安全、用电安全等,不允许超过租赁范围使用,需严格遵守相关职能部门制定的行业标准和规范要求。 七、上述标的目前均处于出租状态,存在原租户,标的1的原租赁期至2024年5月31止,标的2的原租赁期至2024年3月31日止,标的3的原租赁期至2024年6月30日止;原租户对原租赁物业具有优先竞买权资格【原租户是否享有优先竞买权资格由出租方确认为准】。原租赁标的如非原租户成交,且原租户申请需要搬迁期的,须给予原租户搬迁期,标的交付日往后顺延,租赁期从标的交付之日起计算。 八、表中的租赁面积仅供参考,无论成交后租赁面积是多少,成交租金不作调整,实际租赁面积以委托人交付面积为准。 九、买受人必须按法律法规办理相关证件。 十、委托人对于买受人办理相关证件仅有配合义务,买受人须承担无法办理相关证件的风险。 十一、竞买人须在参加拍卖前自行查看标的并自行了解标的情况,一旦参与竞买即视认可该标的物现状及瑕疵,并承担相应的责任,不得以此提出抗辩或拒付租金、租赁保证金(合同保证金)、交易服务费等;自拍卖成交后,风险责任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十二、标的1出租方为中山市坦洲镇工业发展有限公司;标的2出租方为中山市坦洲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标的3出租方为中山市坦洲镇集体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 |||||||
序号 | 标的名称 | 租赁用途 | 参考 租赁面积 | 租赁期 | 免租期 | 起拍价 | 竞买 保证金 |
4 | 中山市坦洲镇合胜二合围地块租赁权 | 仅粮食作物种植之用 | 412.4589亩 | 8年 | 3个月 | 587753.93 元/年 | 448979.49元 |
备注: 一、竞买人资格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境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境内依法注册、有效存续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按现状出租,租赁期内不允许分租、转租。 三、租赁保证金(合同保证金)为40万元。 四、租赁期内,租金按年支付,年租金每满两年按上年底租金递增5%。 五、买受人(即承租方)需自行解决进排水问题,电力问题和出入路问题。 六、租赁期间承租方需要自行负责预留路位、门前三包、噪音控制、设备设施安装检测维护、消防安全、用电安全等,不允许超过租赁范围使用,需严格遵守相关职能部门制定的行业标准和规范要求。 七、租赁期内,由于国家和当地政府的政策性调整、征用地块或有使用计划,或对地块进行改造及自然灾害而导致双方终止《租赁合同》时,不作双方违约论处(承租方支付租金至合同终止之日止),双方互不作补偿,届时承租方接到中山市坦洲农业发展有限公司通知后必须无条件按通知内容执行。 八、标的地块类型为永久基本农田,承租方需严格按照地类使用该地块。 九、该土地现状有塘基较多,土地平整需要时间,所以土地平整期为3个月。 十、该地块原排水设施不完善,承租方需完善该地块排水设施,水闸排水增设。 十一、该地块鱼塘塘基松散导致渗水漏水,承租方需将土地平整后压实与村交界的所有塘基,并须保证鱼塘塘基不渗水漏水。 十二、表中的租赁面积仅供参考,无论成交后租赁面积是多少,成交租金不作调整,实际租赁面积以委托人交付面积为准。 十三、买受人必须按法律法规办理相关证件。 十四、委托人对于买受人办理相关证件仅有配合义务,买受人须承担无法办理相关证件的风险。 十五、竞买人须在参加拍卖前自行查看标的并自行了解标的情况,一旦参与竞买即视认可该标的物现状及瑕疵,并承担相应的责任,不得以此提出抗辩或拒付租金、租赁保证金(合同保证金)、交易服务费等;自拍卖成交后,风险责任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十六、标的4出租方为中山市坦洲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
有意者请于2024年8月13日下午4时前将保证金交到指定以下资金监管账户(保证金以到账为准),逾时到账不予参拍。
保证金缴纳账户:
开户名称:中山市城市产权服务有限公司,
开户账号:2011028919200388388,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银苑支行。
有意者须携带有效证件及相关资料等到中山市火炬开发区康乐大道18号之二中山火炬国际会展中心属下服务楼4楼中山市物资拍卖有限公司,办理竞买登记手续,报名起止时间:2024年8月5日9时起至2024年8月13日16时止(如需报名,请提前致电18022187437预约),逾时不予办理。需要办理委托的,须当事人本人到中山市城市产权服务有限公司办理。
标的展示时间:2024年8月8 、9日两天(具体以拍卖人通知时间为准),电话预约,资料备索。需要申请看样的,请将姓名、联系方式及需要看样的标的名称编辑成短信发送至18022187437, 须实名预约,未提前预约的不予安排看样。中山市物资拍卖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760-85316788;中山市城市产权服务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760-88800552。
中山市物资拍卖有限公司
中山市城市产权服务有限公司
2024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