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受委托,定于2024年9月3日上午10时在中山市城市产权服务有限公司综合交易厅,按现状公开拍卖4宗租赁权:
序号 | 标的名称 | 租赁用途 | 参考租赁面积 | 租赁期 | 免租装修期 | 起拍价 | 竞买保证金 |
1 | 中山市坦洲镇广源路12、14号租赁权 | 商业 | 1005.06平方米 (首层为451.71平方米;二层为553.35平方米) | 3年 | 无 | 23512 元/月 | 94048元 |
2 | 中山市坦洲镇乐怡路地块租赁权 | 商业 | 2395.71平方米 | 3年 | 无 | 11979 元/月 | 47916元 |
3 | 中山市坦洲镇建设大街3号之五租赁权 | 商业 | 78.75平方米 (首层为36平方米; 二层为42.75平方米) | 2年 | 无 | 1944 元/月 | 7776元 |
4 | 中山市坦洲镇建设大街3号之一租赁权 | 商业 | 78.75平方米 (首层为36平方米; 二层为42.75平方米) | 2年 | 无 | 1944 元/月 | 7776元 |
备注: 一、竞买人资格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境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境内依法注册、有效存续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标的按现状出租;标的2本次租赁仅土地,不含土地上构建物。 三、租赁保证金(合同保证金):为3个月租金。 四、租赁期内,标的1、2租金每满两年递增5%;标的3、4租金无递增。 五、禁止经营废品站回收垃圾,须符合当地行业经营的有关要求。 六、在租赁期间承租方需要自行负责预留路位、门前三包、噪音控制、设备设施安装检测维护、消防安全、用电安全等,不允许超过租赁范围使用,需严格遵守相关职能部门制定的行业标准和规范要求。 七、标的1、3、4目前处于出租状态,存在原租户,标的1原租赁期至2024年7月19日止,标的3、4原租赁期均至2024年8月31日止;原租户对原租赁物业具有优先竞买权资格【原租户是否享有优先竞买权资格由出租方确认为准】。原租赁标的如非原租户成交,且原租户申请需要搬迁期的,须给予原租户搬迁期,标的交付日往后顺延,租赁期从标的交付之日起计算。 八、表中的租赁面积仅供参考,无论成交后租赁面积是多少,成交租金不作调整,实际租赁面积以委托人交付面积为准。 九、买受人必须按法律法规办理相关证件。 十、委托人对于买受人办理相关证件仅有配合义务,买受人须承担无法办理相关证件的风险。 十一、竞买人须在参加拍卖前自行查看标的并自行了解标的情况,一旦参与竞买即视认可该标的物现状及瑕疵,并承担相应的责任,不得以此提出抗辩或拒付租金、租赁保证金(合同保证金)、交易服务费等;自拍卖成交后,风险责任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十二、标的1出租方为中山市坦洲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标的2、3、4出租方为中山市坦洲镇坤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有意者请于2024年9月2日下午4时前将保证金交到指定以下资金监管账户(保证金以到账为准),逾时到账不予参拍。
保证金缴纳账户:
开户名称:中山市城市产权服务有限公司,
开户账号:2011028919200388388,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银苑支行。
有意者须携带有效证件及相关资料等到中山市华柏路12号嘉路华大厦3楼中山市城市产权服务有限公司,办理竞买登记手续,报名起止时间:2024年8月23日9时起至2024年9月2日16时止(如需报名,请提前致电18022187437预约),逾时不予办理。需要办理委托的,须当事人本人到中山市城市产权服务有限公司办理。
标的展示时间:2024年8月29、30日两天(具体以拍卖人通知时间为准),电话预约,资料备索。需要申请看样的,请将姓名、联系方式及需要看样的标的名称编辑成短信发送至18022187437, 须实名预约,未提前预约的不予安排看样。中山市物资拍卖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760-85316788;中山市城市产权服务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760-88800552。
中山市物资拍卖有限公司
中山市城市产权服务有限公司
2024年8月23日
终止拍卖通知
中山市城市产权服务有限公司:
因我公司工作原因,现通知贵司终止“标的2:中山市坦洲镇乐怡路地块租赁权”的拍卖。
请贵司知照执行。
特此通知。
中山市坦洲镇坤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