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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坦洲镇联中路南侧联一码头入口地块租赁权等3宗租赁权的项目
联系方式:周生:0760-88800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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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公告

受委托,定于2024年11月6日上午9时30分在中山市城市产权服务有限公司综合交易厅,按现状公开拍卖3宗租赁权:

序号

标的名称

租赁用途

参考租赁面积

租赁期

免租期

起拍价

竞买

保证金

1

中山市坦洲镇联中路南侧联一码头入口地块租赁权

鱼塘,水产养殖

16.8736亩

5年

1个月

2500

元/亩/年

89057.6元

备注:

一、竞买人资格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境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境内依法注册、有效存续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按现状出租,租赁期内,不允许分租、转租。

三、租赁保证金(合同保证金):30000元。

四、租赁期内,标的1租金按年支付,年租金每满两年递增5%。

五、买受人(即承租方)需自行解决进排水问题,电力问题和出入路问题。

六、在租赁期间,承租方需要自行负责预留路位、门前三包、噪音控制、设备设施安装检测维护、消防安全、用电安全等,不允许超过租赁范围使用,需严格遵守相关职能部门制定的行业标准和规范要求。

七、由于国家和当地政府的政策性调整、征用地块或有使用计划,或对地块进行改造及自然灾害而导致双方终止《租赁合同书》时,不作双方违约论处,承租方支付租金至合同终止之日止,双方互不作补偿,届时承租方接到中山市坦洲农业发展有限公司通知后必须无条件按通知内容执行。

八、出租方对拍卖标的特别说明:按照《关于印发<广东省水产养殖尾水综合处理技术推荐模式(第一版)>的通知》(粤农农办[2021]40号)、《中山市水产养殖池塘升级改造与尾水治理技术要点》(中农农函[2023]23号)和市农业农村局要求,出租方已完成地块范围内的水产养殖池塘升级改造与尾水治理工程,承租方鱼塘尾水必须进入出租方池塘尾水处理系统进行处理并在合同期内按合同面积向出租方支付当年费用即尾水治理费用1000元/亩/年,如承租方拒付的,视为承租方违约,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租赁合同书》并没收合同保证金。承租方还应赔偿出租方因此所遭受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租金损失、第三方索赔、中介费、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等)。

九、表中的租赁面积仅供参考,无论成交后租赁面积是多少,成交租金不作调整,实际租赁面积以出租方交付面积为准。

十、买受人必须按法律法规办理相关证件。

十一、出租方对于买受人办理相关证件仅有配合义务,买受人须承担无法办理相关证件的风险。

十二、竞买人须在参加拍卖前自行查看标的并自行了解标的情况,一旦参与竞买即视认可该标的物现状及瑕疵,并承担相应的责任,不得以此提出抗辩或拒付租金、租赁保证金(合同保证金)、交易服务费等;自拍卖成交后,风险责任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十三、标的1出租方为中山市坦洲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序号

标的名称

租赁用途

参考租赁面积

租赁期

免租期

起拍价

竞买

保证金

2

中山市坦洲镇工业大道19号首层三卡(丽晶楼)租赁权

商业

134.37平方米

5年

11421元/月

45684元

3

中山市坦洲镇德溪路39号广告牌租赁权

广告牌

20平方米

3年

760元/月

3040元

备注:

一、竞买人资格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境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境内依法注册、有效存续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标的按现状出租。

三、租赁保证金(合同保证金):为3个月租金。

四、租赁期内,标的2租金每满两年递增5%;标的3租金无递增。

五、禁止经营废品站回收垃圾,须符合当地行业经营的有关要求。

六、在租赁期间承租方需要自行负责预留路位、门前三包、噪音控制、设备设施安装检测维护、消防安全、用电安全等,不允许超过租赁范围使用,需严格遵守相关职能部门制定的行业标准和规范要求。

七、标的2、3目前均处于出租状态,存在原租户,原租户对原租赁物业具有优先竞买权资格【原租户是否享有优先竞买权资格由出租方确认为准】。原租赁标的如非原租户成交,且原租户申请需要搬迁期的,须给予原租户搬迁期,标的交付日往后顺延,租赁期从标的交付之日起计算。

八、表中的租赁面积仅供参考,无论成交后租赁面积是多少,成交租金不作调整,实际租赁面积以委托人交付面积为准。

九、买受人必须按法律法规办理相关证件。

十、委托人对于买受人办理相关证件仅有配合义务,买受人须承担无法办理相关证件的风险。

十一、竞买人须在参加拍卖前自行查看标的并自行了解标的情况,一旦参与竞买即视认可该标的物现状及瑕疵,并承担相应的责任,不得以此提出抗辩或拒付租金、租赁保证金(合同保证金)、交易服务费等;自拍卖成交后,风险责任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十二、标的2出租方为中山市坦洲镇工业发展有限公司;标的3出租方为中山市坦洲镇集体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有意者请于2024年11月5日下午4时前将保证金交到指定以下资金监管账户(保证金以到账为准),逾时到账不予参拍。

保证金缴纳账户:

开户名称:中山市城市产权服务有限公司,

开户账号:2011028919200388388,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银苑支行。

有意者须携带有效证件及相关资料等到中山市华柏路12号嘉路华大厦3楼中山市城市产权服务有限公司,办理竞买登记手续,报名起止时间:2024年10月28日9时起至2024年11月5日16时止(如需报名,请提前致电18022187437预约),逾时不予办理。需要办理委托的,须当事人本人到中山市城市产权服务有限公司办理。

标的展示时间:2024年11月1、4日两天(具体以拍卖人通知时间为准),电话预约,资料备索。需要申请看样的,请将姓名、联系方式及需要看样的标的名称编辑成短信发送至18022187437, 须实名预约,未提前预约的不予安排看样。中山市物资拍卖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760-85316788;中山市城市产权服务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760-88800552。


中山市物资拍卖有限公司

中山市城市产权服务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28日


附件下载
标的1:土地租赁合同书(关于联中路南侧联一码头入口地块16.8736亩地块土地租赁合同书202407
标的1 附件2:《水产养殖尾水排放标准(DB44_2462-2024)》.pdf
标的1附件1:《水产养殖尾水达标排放承诺书》版式.pdf
标的2: 租赁合同书(20240830版本)_1_.doc
标的3:租赁广告牌协议-.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