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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石岐区梅基街51号108房租赁权等15宗租赁权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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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竞买公告

中山市城市产权服务有限公司将于2025121日上午10时至2025421日上午10时止(如发生自动延时的,截止时间以延长后的结束时间为准)在淘宝网资产处置竞价网络平台(网址:http://zc-paimai.taobao.com)上对以下标的进行公开竞价,现公告如下:

一、竞价标的、起始价、保证金:

序号

标的名称

租赁
用途

参考

租赁面积
(平方米)

租赁

期限
(年)

免租期
(月)

起始价
(元/月)

竞买保证金
(元)

竞价幅度
(元/月)

1

中山市石岐区梅基街51号108房租赁权

住宅

47.68

3

1

477

954

100

2

中山市石岐区东盛花园1号J座705房租赁权

住宅

70.37

3

1

704

1408

100

3

中山市石岐区寿山里6号101房租赁权

住宅

35.54

3

1

356

712

100

4

中山市石岐区猪仔街一巷2号501房租赁权

住宅

49.07

3

1

491

982

100

5

中山市石岐区篓园中约3号302房租赁权

住宅

36.26

3

1

363

726

100

6

中山市石岐区维新街51号203房租赁权

住宅

49.35

3

1

494

988

100

7

中山市石岐区维新街95号104房租赁权

住宅

32.41

3

1

325

650

100

8

中山市石岐区永宁坊50号之二租赁权

住宅

27.25

3

1

475.2

951

100

9

中山市石岐区嘉惠苑惠雅阁802B租赁权

住宅

87.62

3

1

1140

2280

100

10

中山市石岐区永怡花园怡兴阁14幢703租赁权

住宅

80.1

3

1

1042

2084

100

11

中山市石岐区民生路204号314租赁权

住宅

47.59

3

1

476

952

100

12

中山市石岐区民族东路22号之16租赁权

住宅

38.57

3

1

386

772

100

13

中山市石岐区猪起围3号201租赁权

住宅

40.47

3

1

405

810

100

14

中山市石岐区真君里9号(原1-5号丙幢)201租赁权

住宅

41.2

3

1

330

660

100

15

中山市石岐区唐屋巷39号201房租赁权

住宅

23.96

3

1

240

480

100

备注:

上述标的物业均属旧城改造动迁安置房,如有意向承租人需报名上述标的物业,需与产权单位协商原居住人安置等相关问题,一旦报名成功即视为知悉标的物现状并接受标的物的瑕疵及可能造成的风险,成交后不得以此为由提出任何异议。

二、标的物介绍:

(一)租赁物相关情况:

1、按现状出租,非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将租赁标的转租、分租、转让或转借给第三方使用。

2、租赁期限:3年【含免租期】页面其他标注租赁期与该处不一致的,以此处租赁期为准)

(二)竞价成交的,成交人须依法依规使用场地及自主经营。

(三)之前在承租出租方(中山市建安物业拓展有限公司)物业中存在违约、拖欠租金、擅自转租、未结诉讼纠纷(含强制执行阶段)等不良记录者,委托人有权拒绝其参与本次竞租。

(四)上述标的物业均属旧城改造动迁安置房,如有意向承租人需报名上述标的物业,需与产权单位协商原居住人安置等相关问题,一旦报名成功即视为知悉标的物现状并接受标的物的瑕疵及可能造成的风险,成交后不得以此为由提出任何异议。

(五)标的1、标的10、标的15目前处于空置状态。标的2-9、标的11-14目前处于出租状态,存在原租户,原租户对原租赁物业可享有优先竞买权资格【原租户是否享有优先竞买权资格由中山市建安物业拓展有限公司确认为准】。原租赁物业如非原租户竞得,则新租户须给予原租户10天搬迁期(搬迁期从《成交通知书》出具之日起计算),租赁期限自标的物业交付之日起计算。

(六)物业按现状出租,标的物业交付状态最终以出租方交付为准。标的现场勘察请联系:0760-89983923。

(七)表中的租赁面积仅供参考,实际租赁面积按签订《租赁合同》的新测量面积为准。

(八)租赁期:承租方享有1个月免租期,租赁期从物业成交次月1日起计算,合同期内租金无递增,租金不含物业管理费、卫生费、水电等费用。在标的使用期间须遵守中山市生态环境局印发《中山市出租物业业主和管理人环境保护责任暂行办法》的规定,承租方自行承担因违反规定造成的一切后果。

(九)承租方须自行到有关部门了解办理相关经营手续所需资料,且按照实际经营用途自行办理一切行政审批、许可、装修报建和消防报建、用水用电、环保卫生、租赁登记、工商登记、经营证照等所有相关手续。出租方应提供力所能及的、现有的相关资料配合承租方办理上述经营手续,所需的一切费用由承租方承担。出租方仅承担提供必要的现有资料的义务,不承担承租方办理(或变更)手续无法批准的任何风险、损失和责任,承租方不得以此理由拒缴租金、交易服务费,且承租方已交纳租赁合同项下保证金、交易服务费不予退还。

(十)标的物按现状出租,标的的地址、租赁用途、租赁面积及《租赁合同》版式等均按出租方所提供的资料载列,以竞价人(即竞租人)现场实况及相关文件查看为准,无论实际差异多少,成交价不作调整。竞价人在参加报名前必须向出租方了解标的物的具体情况,一旦报名成功即视为知悉标的物现状并接受标的物的瑕疵及可能造成的风险,成交后不得以此为由提出任何异议。

(十一)《租赁合同》版式已上传至附件(仅供版式参考,具体条款内容以实际为准)。请竞价人自行下载阅读,成交后,以承租方与出租方签署的《租赁合同》所有条款内容为准。

三、竞价方式:

(一)网络竞价,价高者得。

(二)竞价期为90天,如有竞价人在90天竞价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周期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竞价人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四、竞价人资格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