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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石岐区达德街4号103房等50宗租赁权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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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买公告

中山市城市产权服务有限公司将于2025227日上午10时至 20255月28日上午10时止(如发生自动延时的,截止时间以延长后的结束时间为准)在淘宝网资产处置竞价网络平台(网址:http://zc-paimai.taobao.com)上对以下标的进行公开竞价,现公告如下:

一、竞价标的、起始价、保证金:

序号

标的名称

租赁
用途

参考租赁面积
(平方米)

租赁期限
(年)

免租期
(月)

起始价
(元/月)

竞买保证金
(元)

竞价幅度
(元/月)

备注




1

中山市石岐区达德街4号103房租赁权

住宅

46.87

3

1

469

938

100

有原租户




2

中山市石岐区仁厚里14号108房租赁权

住宅

62.75

3

1

628

1255

100

有原租户




3

中山市石岐区迎瑞坊4号101房租赁权

住宅

53.25

3

1

533

1066

100

有原租户




4

东区竹苑银竹街17号701房租赁权

住宅

155.98

3

1

1560

3120

100

毛坯




5

东区竹苑新村贵竹横街18号702房租赁权

住宅

118.67

3

1

1187

2374

100

毛坯




6

东区竹苑路紫竹横街7号306房租赁权

住宅

101.22

3

1

1114

2228

100

毛坯




7

东区竹苑路天竹街23号103房租赁权

住宅

68.04

3

1

749

1498

100

毛坯




8

东区竹苑路天竹街23号104房租赁权

住宅

68.04

3

1

749

1498

100

毛坯




9

东区新兴花园翠园街7幢701房租赁权

住宅

124.84

3

1

1249

2498

100

毛坯




10

石岐区民生路252号2楼203房租赁权

住宅

80

3

1

800

1600

100

毛坯




11

石岐区民生路171号202房租赁权

住宅

36.33

3

1

364

728

100

毛坯




12

东区东裕路31号507房租赁权

住宅

135.91

3

1

1360

2720

100

毛坯




13

东区东裕路31号508房租赁权

住宅

154.55

3

1

1546

3092

100

毛坯




14

东区东裕路31号608房租赁权

住宅

154.55

3

1

1546

3092

100

毛坯




15

东区东裕路31号707房租赁权

住宅

135.91

3

1

1360

2720

100

毛坯




16

东区东裕路31号708房租赁权

住宅

154.55

3

1

1546

3092

100

毛坯




17

东区桃苑新村乐陶居第8幢702租赁权

住宅

70.45

3

1

705

1410

100

毛坯




18

石岐区孙文路91号大院内(原监察局举报中心用房)租赁权

住宅

76.32

3

1

764

1528

100

毛坯




19

石岐区悦来南路第一城祥和楼第六幢103房租赁权

住宅

104.21

3

1

1147

2294

100

毛坯




20

石岐区草带坊7号205房租赁权

住宅

36.52

3

1

402

804

100

毛坯




21

石岐区上佳里13号104房租赁权

住宅

38.08

3

1

419

838

100

毛坯




22

石岐区水街口29号之一102租赁权

住宅

29.7

3

1

327

654

100

毛坯




23

石岐区白水井10号102租赁权

住宅

27.84

3

1

307

614

100

毛坯




24

东区柏苑新村龙凤坊第三幢601房(含单车房)

住宅

85.06

3

1

851

1702

100

毛坯




25

东区柏苑新村宝丽坊第三幢701房(含单车房)租赁权

住宅

73.68

3

1

737

1474

100

毛坯




26

东区柏苑新村芙蓉阁5幢201房租赁权

住宅

74.36

3

1

744

1488

100

毛坯




27

东区柏苑新村芙蓉阁5幢202房租赁权

住宅

84.53

3

1

846

1692

100

毛坯




28

东区富豪山庄豪雅街第七幢403房租赁权

住宅

97.56

3

1

976

1952

100

毛坯




29

石岐区华陀新村5号(原B1幢)二梯107房租赁权

住宅

101.2

3

1

1012

2024

100

毛坯




30

石岐区华陀新村7号(原C幢)二梯208房租赁权

住宅

79.8

3

1

798

1596

100

毛坯




31

石岐区孙文中路119号(原41号)301房租赁权

住宅

75.49

3

1

755

1510

100

毛坯




32

石岐区河泊大街二巷一号102房租赁权

住宅

115.14

3

1

1152

2304

100

毛坯




33

东明花园东乐街11号102租赁权

住宅

146.11

3

1

1462

2924

100

毛坯




34

东区孙文东路495号301房及11号车房租赁权

住宅

137.8

3

1

1378

2756

100

毛坯




35

东区孙文东路495号501房及19号车房租赁权

住宅

138.63

3

1

1387

2774

100

毛坯




36

东区孙文东路497号404房及39号车房租赁权

住宅

112.92

3

1

1130

2260

100

毛坯




37

莲峰新村8栋105房租赁权

住宅

59.87

3

1

599

1198

100

毛坯




38

莲峰新村19栋501房租赁权

住宅

87.52

3

1

876

1752

100

毛坯




39

东区柏苑路1号盛兴商住楼201房租赁权

住宅

91.63

3

1

917

1834

100

毛坯




40

东区柏苑路1号盛兴商住楼305房租赁权

住宅

58.97

3

1

590

1180

100

毛坯




41

石岐区桑基巷3号之二601房租赁权

住宅

70

3

1

700

1400

100

毛坯




42

石岐区张溪路三桥直街东六巷7号租赁权

住宅

1033

3

1

10330

20660

100

毛坯




43

石岐区民族东路72房402租赁权

住宅

30.28

3

1

303

606

100

毛坯




44

东区柏苑新村珊瑚阁4幢503租赁权

住宅

93.71

3

1

938

1876

100

毛坯




45

石岐区上佳里13号304房租赁权

住宅

38.14

3

1

382

764

100

毛坯




46

石岐区黄麻元12号101房租赁权

住宅

37.6

3

1

376

752

100

毛坯




47

石岐区黄麻元12号203房租赁权

住宅

26.58

3

1

266

532

100

毛坯




48

石岐区孙文东路54号401号租赁权

住宅

35.24

3

1

353

706

100

毛坯




49

东区起湾南路54号之四9号车房租赁权

住宅

13.79

3

1

138

276

100

毛坯




50

石岐区南涌大街6号105房租赁权

住宅

54.41

3

1

545

1090

100

毛坯




备注:
1、按现状出租,非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将租赁标的转租、分租、转让或转借给第三方使用。
2、租赁期限:标的租期是3年【含免租期】
3、之前在承租出租方(中山市建安物业拓展有限公司)物业中存在违约、拖欠租金、擅自转租、未结诉讼纠纷(含强制执行阶段)等不良记录者,委托人有权拒绝其参与本次竞租。
4标的1-3目前处于出租状态。交付物业状态最终以出租方交付为准。该物业属旧城改造动迁安置房,平台拍租属完善规范流程,如有意向承租人需竞拍该物业,需与产权单位协商原居住人安置等相关问题。承租方竞标前必须向出租方了解具体情况(电话:0760-89983923)
5、标的4-50目前均处于空置、毛坯状态。承租方竞标前必须向出租方了解具体情况(电话:0760-89983923);
6、租赁期:承租方享有1个月免租期,新签合同面积以新测量面积为准,租金做相应调整,租赁期按合同内计算, 租金不含物业管理费、卫生费、水电等费用。在标的使用期间须遵守中山市生态环境局印发《中山市出租物业业主和管理人环境保护责任暂行办法》的规定,承租方自行承担因违反规定造成的一切后果。       
7、出租标的无房产证、土地证,出租方无法提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承租方须自行到有关部门了解办理相关经营手续所需资料,且按照实际经营用途自行办理一切行政审批、许可、装修报建和消防报建、用水用电、环保卫生、租赁登记、工商登记、经营证照等所有相关手续。出租方应提供力所能及的、现有的相关资料配合承租方办理上述经营手续,所需的一切费用由承租方承担。出租方仅承担提供必要的现有资料的义务,不承担承租方办理(或变更)手续无法批准的任何风险、损失和责任,承租方不得以此理由拒缴租金、交易服务费,且承租方已交纳租赁合同项下保证金、交易服务费不予退还。
8、标的物按现状出租,标的的地址、租赁用途、租赁面积及《租赁合同》版式等均按出租方所提供的资料载列,以竞价人(即竞租人)现场实况及相关文件查看为准,无论实际差异多少,成交价不作调整。竞价人在参加报名前必须向出租方了解标的物的具体情况,一旦报名成功即视为知悉标的物现状并接受标的物的瑕疵及可能造成的风险,成交后不得以此为由提出任何异议。
9、《租赁合同》版式已上传至附件(仅供版式参考,具体条款内容以实际为准)。请竞价人自行下载阅读,成交后,以承租方与出租方签署的《租赁合同》所有条款内容为准。




标的物介绍:

(一)租赁物相关情况:

1、按现状出租,非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将租赁标的转租、分租、转让或转借给第三方使用。

2、租赁期限:3年【含免租期】(页面其他标注租赁期与该处不一致的,以此处租赁期为准)

(二)竞价成交的,成交人须依法依规使用场地及自主经营。

(三)之前在承租出租方(中山市建安物业拓展有限公司)物业中存在违约、拖欠租金、擅自转租、未结诉讼纠纷(含强制执行阶段)等不良记录者,委托人有权拒绝其参与本次竞租。

标的1-3目前处于出租状态。交付物业状态最终以出租方交付为准。该物业属旧城改造动迁安置房,平台拍租属完善规范流程,如有意向承租人需竞拍该物业,需与产权单位协商原居住人安置等相关问题。承租方竞标前必须向出租方了解具体情况(电话:0760-89983923);

标的4-50目前均处于空置、毛坯状态。承租方竞标前必须向出租方了解具体情况(电话:0760-89983923);

租赁期:承租方享有1个月免租期,新签合同面积以新测量面积为准,租金做相应调整,租赁期按合同内计算, 租金不含物业管理费、卫生费、水电等费用。在标的使用期间须遵守中山市生态环境局印发《中山市出租物业业主和管理人环境保护责任暂行办法》的规定,承租方自行承担因违反规定造成的一切后果。  

)出租标的无房产证、土地证,出租方无法提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承租方须自行到有关部门了解办理相关经营手续所需资料,且按照实际经营用途自行办理一切行政审批、许可、装修报建和消防报建、用水用电、环保卫生、租赁登记、工商登记、经营证照等所有相关手续。出租方应提供力所能及的、现有的相关资料配合承租方办理上述经营手续,所需的一切费用由承租方承担。出租方仅承担提供必要的现有资料的义务,不承担承租方办理(或变更)手续无法批准的任何风险、损失和责任,承租方不得以此理由拒缴租金、交易服务费,且承租方已交纳租赁合同项下保证金、交易服务费不予退还。

)标的物按现状出租,标的的地址、租赁用途、租赁面积及《租赁合同》版式等均按出租方所提供的资料载列,以竞价人(即竞租人)现场实况及相关文件查看为准,无论实际差异多少,成交价不作调整。竞价人在参加报名前必须向出租方了解标的物的具体情况,一旦报名成功即视为知悉标的物现状并接受标的物的瑕疵及可能造成的风险,成交后不得以此为由提出任何异议。

)《租赁合同》版式已上传至附件(仅供版式参考,具体条款内容以实际为准)。请竞价人自行下载阅读,成交后,以承租方与出租方签署的《租赁合同》所有条款内容为准。

三、竞价方式:

(一)网络竞价,价高者得。

(二)竞价期为90天,如有竞价人在90天竞价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周期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竞价人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四、竞价人资格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在境内设立的法人和其他组织;不接受联合竞买;其中以个人名义参加竞价的,必须为年满18周岁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

(二)凡是拖欠出租方租金的意向竞价人,须在缴交完所欠租金和罚金后,才能参与本次竞价。

(三)出租方有权拒绝曾经违反竞价规定、对出租方利益造成损害的意向竞价人参加竞价。

注意:参与网上竞价的,需自行判断是否符合竞价人资格要求。如成功竞得租赁物租赁权,但不符合竞价人资格要求的,中山市城市产权服务有限公司将没收竞买保证金,并重新组织交易。

(四)承租方(即成交人)经营所属行业、经营范围等须征得出租方同意,生产经营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地方产业政策、地方规划部门要求以及安全生产“四无”要求(无易燃易爆、无有毒有害、无侵权违法、无污染环境);须按消防规定配备消防设施装置,保持消防通道畅通,消除潜在的安全隐患,如发生任何安全事故,由承租方自行承担责任,出租方对此概不负责。

(五)重要事项:

1、未经出租方同意,保证不擅自对承租的物业进行扩、加、拆、改建、装修或增减设施,不擅自改变物业用途。保证不利用所承租的物业进行任何非法活动。

2、承租方须自行办理相关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等证件,自行承担生产经营中产生的所有费用,自行解决在经营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如因承租方违法违规经营,受到政府职能部门查处的,由承租方自行承担一切责任,出租方概不负责,并视同承租方违约,租赁保证金不作退回。

五、预约看样的方式:

咨询电话:13392582802(微信同步)中山市城市产权服务有限公司。(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本次竞价结束时止的工作时间内接受咨询,即工作日8:30-12:00,14:30-17:30)。

六、优先购买权:

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当次竞买前提前3个工作日向本公司提交确认优先购买权申请和有效证明,经本公司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竞价标的享有优先购买权。

七、标的特别说明:

(一)标的物按现状出租,标的的地址、租赁用途、租赁面积及《租赁合同》版式等均按出租方所提供的资料载列,以竞价人(即竞租人)现场实况及相关文件查看为准,无论实际差异多少,成交价不作调整。

(二)承租方在租赁期间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的相关规定,积极做好消防工作和安全生产工作,并承担一切消防、安全生产、环保的责任。物业内的消防设备的报装由承租方自行完善解决,若不符合消防部门的有关要求,所发生的责任由承租方承担。

(三)标的成交个工作日内,承租方到中山市城市产权服务有限公司现场签署《成交通知书》等文件,并按约定期限缴清成交价款,若承租方在期限内未能签署《成交通知书》或未能缴清成交价款或反悔的,即视为违约,承租方自行承担违约责任。

(四)标的可能存在着瑕疵或尚未发现的缺陷,风险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本公司及出租方不保证标的不具有其他未说明的瑕疵。标的成交后,因承租方自己的原因对标的现状及瑕疵产生错误认识和了解的,由承租方自行承担责任,本公司及出租方不因标的的瑕疵或可能存在的瑕疵承担任何责任。标的成交后,承租方所交纳的成交价款不因(包括但不限于)标的存在瑕疵等原因而退还。本公司充分告知竞价人有关标的的相关详情,竞价人应审慎考虑并自行决定自己的竞买行为,竞价一经成交确认具有法律效力,承租方自愿承担投资风险产生的一切损失和不能获得相应预期利益的后果。

(五)其他未尽事宜,详见《租赁合同》范本。

八、租赁合同签订:

(一)竞价成功后,有关租赁事项按租赁合同有关约定进行。

(二)成交人自成交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持本竞买公告第四点竞价人资格要求相关证件到中山市建安物业拓展有限公司签订合同(中山市城市产权服务有限公司协助电话通知成交人在期限内签订合同),如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视为放弃成交资格,中山市城市产权服务有限公司有权没收已缴纳的竞买保证金,重新组织竞价交易,并有权拒绝其再参加本项目的竞价交易。

(三)若成交人未在所通知的时间内到场履行租赁合同签约手续时,由此引发的一切问题均由成交人承担违约责任。若交易双方届时均未在所通知的时间内履行租赁合同签约手续时,由此引发的一切问题均由交易双方通过法律途径自行解决,对此,中山市城市产权服务有限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竞价成功后成交人未按有关规定履行相关手续时,成交人将承担违约责任并无权要求返还竞买保证金。合同义务履行期间,成交人逾期未支付约定租金的,中山市建安物业拓展有限公司有权没收已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中山市建安物业拓展有限公司有权组织重新竞价。

九、竞买保证金:

(一)竞价意向人应于竞价前在网上资产交易平台和支付宝上进行实名登记注册,注册成功后请按网上资产交易平台和支付宝的提示进行操作。

(二)竞价意向人在对竞价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价前,按网上资产交易平台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凡参加竞价的竞价意向人须在本人的支付宝账户里保证有足够的竞买保证金。

(三)竞价成交后,成交人的竞买保证金在完成合同签订和支付相应款项后,20个工作日内解冻原路退回;其他竞价意向人的保证金在竞价结束后即时解冻原路退回。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因跨行或异地转账等原因产生的银行手续费从保证金中扣除。

(四)竞价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价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如遇保证金交付问题也可咨询网上资产交易平台,网上资产交易平台客服热线:400-822-2870,09:00-21:00人工在线。

十、关于竞买保证金的处置约定:

1、竞价成交且无违约的,成交人的竞买保证金在完成合同签订和支付相应款项后,20个工作日内解冻原路退回。

2、竞价成交但成交人违约的,成交人已缴纳的交易服务费及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由中山市城市产权服务有限公司处置;竞买保证金则由中山市城市产权服务有限公司划转至出租方指定收款账户。若成交人未缴纳交易服务费的,则由中山市城市产权服务有限公司在竞买保证金中优先扣取交易服务费;扣取交易服务费后剩余部分由中山市城市产权服务有限公司划转至出租方指定收款账户。

3、意向竞价人缴纳竞买保证金即视为已完全了解本款规定的含义,双方不会就此产生任何争议。

十一、交易服务费:

交易服务费由成交人按成交首月租金的30%,汇入如下指定账户:

开户名称:中山市城市产权服务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中山分行

   号:396000100100680451

十二、软件使用费:

2021年4月1日起,竞价标的通过淘宝网资产处置竞价网络平台竞价流程成交,成交即应按照《商业资产处置收费规则》向淘宝网资产处置竞价网络平台支付软件使用费,软件使用费为年租金的0.5%-1%,实际计算项以《商业资产处置收费规则》页面展示为准;具体标准及执行规则见帮助中心--《商业资产处置收费规则》【网址链接:https://help-paimai.taobao.com/page/knowledge?pageId=132&category=1000130231&knowledge=1060213363&language=zh】。

十三、非因中山市城市产权服务有限公司的原因造成成交标的不能交接的,中山市城市产权服务有限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由出租方与成交人自行协商解决;成交人已缴纳的交易服务费不予退还,由中山市城市产权服务有限公司处置。

十四、咨询电话:

中山市城市产权服务有限公司咨询电话:13392582802(微信同步)

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

十五、本竞买公告由中山市城市产权服务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中山市城市产权服务有限公司

二〇二十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