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牌金额:¥49643.00元/月
保证金:¥148929元
标的位置:广东省
挂牌起始日期:2025-03-27 09:00:00
挂牌期满日期:2025-04-10 18:00:00
项目编号  | CQ2025032500004  | |
出租方基本情况  | 出租方名称  | 中山市建安物业拓展有限公司  | 
地 址  | 中山市石岐区民生路173号  | |
出租资产基本信息  | 出租资产概括  | 物业位于中山市东区兴中道8号之一瑞景大厦801,计算租金面积1654.75㎡,有权属说明。  | 
计算租金面积  | 1654.75㎡  | |
出租用途  | 商业  | |
出租期限  | 3年  | |
免租期限  | 1个月(含在租赁期限内)  | |
租金挂牌价格(人民币)  | 49643元/月(含税)  | |
出租资产使用情况  | 空置  | |
是否涉及 优先承租权  | 否  | |
是否允许 联合承租  | 否  | |
交易方式的确定  |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家(含)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  | 网络竞价(多轮报价)  | 
挂牌期满,如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  | 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采取协议租赁。  | |
挂牌时间  |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挂牌期满,如没有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不变更招租条件,每次延长信息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最多不超过40周期。)  | |
承租方应具 备的资格条件  | 意向承租方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含个体工商户)。  | |
意向承租方 需提交材料  | 意向承租方在办理承租意向登记手续时,须提交下列相关材料,并保证其真实、完整、有效。 法人或非法人组织、个体工商户意向承租方(以下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工商信息查询单;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负责人、经营者证明)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4.法人(或负责人、经营者)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5.承租物业用途说明; 6.意向承租方登记表(向联交所领取); 7.意向承租委托协议(向联交所领取)。 自然人意向承租方: 1.意向承租方登记表(向联交所领取); 2.意向承租委托协议(向联交所领取); 3.个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4.承租物业用途说明。  | |
履约条件  | 1、租赁标的按现状(包括但不限于现有质量、消防状况、房屋结构、交付使用时依附于出租标的的装修装饰状况)出租,不包括出租标的内可移动的设施、设备和物品,意向承租方报名前必须向出租方了解具体情况,物业按现状出租(电话:0760-88878519);交付物业状态最终以出租方交付为准。 2、租赁标的面积如与信息公告所标示的面积如有差异,以实际面积为准,意向承租方应自行尽职调查,包括自行了解相关水电费情况等。 3、租赁期按合同内日期计算,租金不含物业管理费、卫生费、水电等费用。 4、出租标的无房产证、土地证,出租方无法提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承租方须自行到有关部门了解办理相关经营手续所需资料,且按照实际经营用途自行办理一切行政审批、许可、装修报建和消防报建、用水用电、环保卫生、租赁登记、工商登记、经营证照等所有相关手续。出租方应提供力所能及的、现有的相关资料配合承租方办理上述经营手续,所需的一切费用由承租方承担。出租方仅承担提供必要的现有资料的义务,不承担承租方办理(或变更)手续无法批准的任何风险、损失和责任,承租方不得以此理由拒缴租金,且承租方已交纳租赁合同项下保证金不予退还。 5、在标的使用期间须遵守中山市生态环境局印发《中山市出租物业业主和管理人环境保护责任暂行办法》的规定,承租方自行承担因违反规定造成的一切后果。 6、承租方在取得出租方书面同意后可进行分租,未经允许不得对物业进行乱拆、建,保持原状分租。 7、其他未尽事宜,详见《租赁合同书》范本。  | |
特别事项说明  | 1、承租方应自在收到深圳联交所出具的《公开招租结果通知书》次日起的10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书》,并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如承租方未按约定时间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书》,且经书面通知催告后仍不签订《租赁合同书》的,则视为承租方违约,出租方有权不予退还其向深圳联交所缴纳的招租保证金,并重新出租物业,且无需对承租方承担赔偿责任。 2、履约保证金:三个月租金(以最终成交价计算)。 3、交易服务费:承租方应当在深圳联交所出具《公开招租结果通知书》后的3个工作日内将交易服务费汇入联交所指定账户,联交所收到交易服务费后向承租方开具相应发票。交易服务费按照成交价格首年月租金50%的标准收取。 4、若形成竞价,则加价幅度:100元/月的整数倍。 5、租金支付方式:每月10日前以银行转账方式缴纳当月租金。  | |
意向承租方 提交报名材料截止时间  | 挂牌期满当日北京时间18:00  | |
保证金金额 (人民币)  | 148929元  | |
交纳保证金 截止时间  | 挂牌期满当日北京时间21:30(以到账时间为准)  | |
保证金账户  | 户 名  | 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 
开户银行  | 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  | |
开户账号  | 213223288076100001  | |
联系方式  | 业务咨询电话  | 卢先生:0760-88801782 15017346734  | 
联系地址  | 中山市华柏路12号嘉路华大厦3楼中山市城市产权服务有限公司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