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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阜沙镇商业广场二楼物业管理处办公室及消防站租赁权等2宗租赁权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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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公告

受委托,定于2025年5月8日上午9时30分在中山市城市产权服务有限公司综合交易厅,按现状公开拍卖2宗物业租赁权:

序号

拍卖标的名称

参考租赁面积

租赁用途

租赁期限

起拍价

竞买保证金

1

中山市阜沙镇商业广场二楼物业管理处办公室及消防站租赁权

176.21平方米

办公室、消防站

5年

1498元/月

4494元

2

中山市阜沙镇商业广场B区临时商铺一楼(位于C区C23卡商铺正对面)租赁权

51.4平方米

仓库、商铺

5年

1285元/月

3855元

备注:

1、 竞买人资格要求:

标的1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境内依法注册、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不接受联合竞拍。

标的2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境内依法注册、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境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不接受联合竞拍。

2、因政策原因,买受人(即承租方)承租物业后需自行向供水供电部门办理用水用电申请或变更手续,出租方不作任何用水用电承诺,物业管理费由买受人自行负责。

3、标的物业按现状出租,不设免租期,租赁物业内的设备硬件管护、维修由承租方自行负责。

4、未经出租方同意,买受人不得将承租物业出租或转租予第三人。

5、履约保证金(即租赁保证金)为3个月的月租金。

6、租金按月缴纳;租赁期内,租金每三年递增5%(即第一至三年租金为成交价,第四至五年租金在第三年租金基础上增加5%)。

7、拍卖成交的,买受人须依法依规使用场地及自主经营。

8、表中的租赁面积仅供参考,无论成交后租赁面积是多少,成交价不作调整,实际租赁面积以出租方交付面积为准。

9、承租方必须按法律法规办理相关证件。

10、出租方对于买受人办理相关证件仅有配合义务,买受人须承担无法办理相关证件的风险。

11、竞买人须在参加拍卖前自行查看标的并自行了解标的情况,一旦参与竞买即视认可该标的物现状及瑕疵,并承担相应的责任,不得以此提出抗辩或拒付租金、租赁保证金(合同保证金)、交易服务费等;自拍卖成交后,风险责任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12、在租赁期间内,承租方为租赁物业实际管理人,租赁物业内发生的所有安全事故,都由承租方承担,与出租方无关,包括但不限于高空抛物、水电使用不当,或在租赁物业内摔倒,给承租方及同住人造成人身伤害,出租方都不承担任何责任。

13、承租方在租赁期内若产生劳动纠纷、侵权纠纷等,相关责任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一律与出租方无关。

14、本次拍卖无原租户,无优先竞买权人。

15、上述标的出租方为中山市阜沙镇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有意者请于2025年5月7日下午4时前将保证金交到指定以下资金监管账户(保证金以到账为准),逾时到账不予参拍。

保证金缴纳账户:

开户名称:中山市城市产权服务有限公司,

开户账号:2011028919200388388,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银苑支行。

有意者须携带有效证件及相关资料等到中山市华柏路12号嘉路华大厦3楼中山市城市产权服务有限公司,办理竞买登记手续,报名起止时间:2025年425日9时起至2025年57日16时止(如需报名,请提前致电18022187437预约),逾时不予办理。需要办理委托的,须当事人本人到中山市城市产权服务有限公司办理。

标的展示时间:2025年4月29、30日两天(具体以拍卖人通知时间为准),电话预约,资料备索。需要申请看样的,请将姓名、联系方式及需要看样的标的名称编辑成短信发送至18022187437, 须实名预约,未提前预约的不予安排看样。中山市物资拍卖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760-85316788;中山市城市产权服务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760-88800932。


中山市物资拍卖有限公司

中山市城市产权服务有限公司

2025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