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颐丰肉食品有限公司的22宗物业租赁权
中山市物资拍卖有限公司拍卖公告
受委托,我司定于2025年6月24日上午10时在中拍平台https://paimai.caa123.org.cn按现状公开拍卖以下标的:
序号 | 标的名称 | 租赁用途 | 租赁面积 | 租期 | 免租期 | 起拍价 | 竞买保证金(元) | 竞价幅度(元) |
1 | 中山市西区金华中路2号烧味加工场C102号租赁权 | 食品加工 | 122 | 3年 | 无 | 6344 | 19032 | 100 |
2 | 中山市西区金华中路2号烧味加工场C203号租赁权 | 食品加工 | 61 | 3年 | 无 | 3172 | 9516 | 100 |
3 | 中山市西区金华中路2号烧味加工场C303号租赁权 | 食品加工 | 61 | 3年 | 无 | 3172 | 9516 | 100 |
4 | 中山市西区金华中路2号烧味加工场C403号租赁权 | 食品加工 | 61 | 3年 | 无 | 3172 | 9516 | 100 |
5 | 中山市西区金华中路2号烧味加工场C404号租赁权 | 食品加工 | 61 | 3年 | 无 | 3172 | 9516 | 100 |
6 | 中山市西区金华中路2号烧味加工场C406号租赁权 | 食品加工 | 61 | 3年 | 无 | 3172 | 9516 | 100 |
7 | 中山市西区金华中路2号烧味加工场C410号租赁权 | 食品加工 | 61 | 3年 | 无 | 3172 | 9516 | 100 |
8 | 中山市西区金华中路2号烧味加工场C504号租赁权 | 食品加工 | 61 | 3年 | 无 | 3172 | 9516 | 100 |
9 | 中山市西区金华中路2号烧味加工场C505号租赁权 | 食品加工 | 61 | 3年 | 无 | 3172 | 9516 | 100 |
10 | 中山市西区金华中路2号烧味加工场C507号租赁权 | 食品加工 | 61 | 3年 | 无 | 3172 | 9516 | 100 |
备注: 1、竞买人资格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境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境内依法注册、有效存续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竞买人须于竞拍前签定《承诺书》,承诺如竞拍成功,会在签定《租赁合同》后30个自然日(从签定合同之日起计算)内联系具有合法资质的燃气服务机构(如中山市港华燃气公司等)完成安装符合《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等国家强制性安全标准的燃气报警装置及熄火保护装置。 3、按现状出租,非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买受人(即承租方)不得将租赁标的转租、分租、转让或转借给第三方使用。 4、租期内,租金无递增。 5、在《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买受人向出租方一次性交付租赁保证金为3个月租金(即成交价三倍)和安全保证金人民币15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在租赁期内租赁保证金和安全保证金不能冲减买受人所欠租金、费用或买受人不履行《租赁合同》约定而导致出租方支付的其他开销。若在租期内出现安全事故或安全投诉被收取安全违约金在安全保证金中扣除的应在3个月内补足15000元的安全保证金。因承租方未按照约定及要求安装国家强制性安全标准的燃气报警装置及熄火保护装置的,出租方有权没收安全保证金。 6、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买受人不得在空地上搭建建筑物。 7、在租赁期间,买受人应当做好物业的维护、环境清洁及场所消杀。买受人因未尽卫生生产责任引发食品安全等事故的,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全部责任,与出租方无关。 8、买受人在租赁期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保证生产经营的食品符合卫生要求和安全标准。(具体要求食品的存放应当符合卫生条件,避免直接接触地面,以防止污染和交叉感染。落地摆放食品可能导致食品受到污染,增加食品安全风险)。若经发现包括但不限于有肉品落地情况或未遵守其它食品安全的,第一次给予书面警告,要求限期整改;第二次出租方收取买受人1000元/次的违约金;第三次出租方有权取证交由政府监管部门处理或有权终止《租赁合同》收回该物业并没收租赁保证金和安全保证金。 9、买受人在签定租赁合同后30个自然日(从签定合同之日起计算)内联系具有合法资质的燃气服务机构完成安装符合《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等国家强制性安全标准的燃气报警装置及熄火保护装置;若买受人到期未按要求安装完成的,视买受人为根本性违约。出租方有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563条单方解除《租赁合同》并没收租赁保证金和安全保证金作为买受人违约金,且不免除买受人其他违约责任。 10、买受人在租赁期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及其他有关的法律、行政法规、制度,并对所租用物业的安全工作负全面的责任,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及损失由买受人承担。 11、标的1、4、5、6、7、8均存在原租户,原租户对原租赁物业具有优先竞买权资格,若原租户成功拍得拍卖标的,租赁期限从原《租赁合同》期满次日开始计算。若新租户成功拍得带租约物业,租赁使用期按新租户自签订《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12、拍卖成交的,买受人除支付租金外,还需向出租方支付物业管理费,物业管理费为6.5元/平方米/月。 13、表中的租赁面积仅供参考,无论成交后租赁面积是多少,成交租金不作调整,实际租赁面积以出租方交付面积为准。 14、拍卖成交的,买受人须依法依规使用场地及自主经营。 15、竞买人参与竞拍即视同已到物业现场对物业现状进行确认并认可租赁物现状(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物现状、水电现状、其他管理费用等情况);拍卖成交后,出租方按现状交付租赁物给买受人,买受人不得再向出租方就租赁物现状提出任何异议。 16、出租方为中山颐丰肉食品有限公司。 | ||||||||
序号 | 标的名称 | 租赁用途 | 租赁面积 | 租期 | 免租期 | 起拍价 | 竞买保证金(元) | 竞价幅度(元) |
11 | 中山市西区金华中路2号烧味加工场H01号租赁权 | 贮物货柜 | 18 | 3年 | 无 | 450 | 1350 | 50 |
12 | 中山市西区金华中路2号烧味加工场H04号租赁权 | 贮物货柜 | 18 | 3年 | 无 | 450 | 1350 | 50 |
13 | 中山市西区金华中路2号烧味加工场H05号租赁权 | 贮物货柜 | 18 | 3年 | 无 | 450 | 1350 | 50 |
14 | 中山市西区金华中路2号烧味加工场H06号租赁权 | 贮物货柜 | 18 | 3年 | 无 | 450 | 1350 | 50 |
15 | 中山市西区金华中路2号烧味加工场H08号租赁权 | 贮物货柜 | 18 | 3年 | 无 | 450 | 1350 | 50 |
16 | 中山市西区金华中路2号烧味加工场H09号租赁权 | 贮物货柜 | 18 | 3年 | 无 | 450 | 1350 | 50 |
17 | 中山市西区金华中路2号烧味加工场H10号租赁权 | 贮物货柜 | 18 | 3年 | 无 | 450 | 1350 | 50 |
18 | 中山市西区金华中路2号烧味加工场H11号租赁权 | 贮物货柜 | 18 | 3年 | 无 | 450 | 1350 | 50 |
19 | 中山市西区金华中路2号烧味加工场H12号租赁权 | 贮物货柜 | 18 | 3年 | 无 | 450 | 1350 | 50 |
20 | 中山市西区金华中路2号烧味加工场H13号租赁权 | 贮物货柜 | 18 | 3年 | 无 | 450 | 1350 | 50 |
21 | 中山市西区金华中路2号烧味加工场H14号租赁权 | 贮物货柜 | 18 | 3年 | 无 | 450 | 1350 | 50 |
22 | 中山市西区金华中路2号烧味加工场H15号租赁权 | 贮物货柜 | 18 | 3年 | 无 | 450 | 1350 | 50 |
备注: 1、竞买人资格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境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境内依法注册、有效存续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按现状出租,非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买受人(即承租方)不得将租赁标的转租、分租、转让或转借给第三方使用。 3、租期内,租金无递增。 4、租赁保证金为3个月租金(即成交价三倍)。 5、货柜已安装电表、基本电线路、开关、插座、门窗、锁,具备即租即用的条件。 6、货柜不供水,只提供照明及小型冷藏柜用电,买受人须自行承担电费,注意安全用电,严禁使用大功率电器设备,严禁电线乱拉乱接。 7、货柜只提供买受人存放工具、杂物,严禁作为生产、住宿用途。 8、严禁在货柜周边堆放杂物、设备,严禁堵塞货柜通道。 9、买受人必须为每个货柜配备至少一支4KG的灭火器。 10、货柜严禁饲养、存放禽畜;严禁存放石油气瓶、易燃易爆及腐蚀性、有毒危险化学品。 11、严禁破坏货柜主体结构及墙体;严禁放置超重设备、破坏地面;严禁在仓储货柜内安装空调;严禁安装作冷库用途。 12、标的21存在原租户,原租户对原租赁物业具有优先竞买权资格,若原租户成功拍得拍卖标的,租赁期限从原《租赁合同》期满次日开始计算。若新租户成功拍得带租约物业,租赁使用期按新租户自签订《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13、拍卖成交的,买受人除支付租金外,还需向出租方支付物业管理费,物业管理费为3.5元/平方米/月。 14、表中的租赁面积仅供参考,无论成交后租赁面积是多少,成交租金不作调整,实际租赁面积以出租方交付面积为准。 15、拍卖成交的,买受人须依法依规使用场地及自主经营。 16、竞买人参与竞拍即视同已到物业现场对物业现状进行确认并认可租赁物现状(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物现状、水电现状、其他管理费用等情况);拍卖成交后,出租方按现状交付租赁物给买受人,买受人不得再向出租方就租赁物现状提出任何异议。 17、出租方为中山颐丰肉食品有限公司。 |
有意者请于2025年6月23日下午4时前将竞买保证金交到指定以下资金监管账户(竞买保证金以到账为准),注意竞买保证金不同于租赁保证金,每个标的竞买保证金不同,如参拍多个标的的,须对应每个参拍标的逐个缴纳),逾时到账不予参拍。
保证金缴纳账户:
开户名称:中山市城市产权服务有限公司,
开户账号:2011028919200388388,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银苑支行。
并须于2025年6月23日下午4时前携带竞买资料(竞买人身份证明及缴款单据)到本公司办妥竞买手续,逾时不予办理。
有意者办妥竞买登记手续后,须在中拍平台完成网上注册和参拍(报名实名认证)申请,完成后本公司授权其竞买资格。由于本次拍卖以网络竞价的方式进行,为了避免过于集中报名造成网络注册和参拍申请时间滞后,影响竞买人注册和参拍申请。提醒意向竞买人合理安排报名时间。需要办理委托的,须当事人本人到拍卖公司办理。
标的展示时间:2025年6月18、19日两天(具体以拍卖人通知时间为准),电话预约,资料备索。需要申请看样的,请将姓名、联系方式及需要看样的标的名称编辑成短信发送至18928132015, 须实名预约,未提前预约的不予安排看样。公司地址:中山火炬国际会展中心服务楼四楼,联系电话:0760-88801782、18928132015。
2025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