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受委托,定于2025年6月20日上午9时30分在中山市城市产权服务有限公司综合交易厅,按现状公开拍卖1宗租赁权。
序号 | 标的名称 | 租赁用途 | 参考 租赁面积 | 租赁期 | 免租期 | 起拍价 | 竞买 保证金 |
1 | 中山市火炬开发区明珠路10号自来水公司旁地块租赁权 | 停车场、材料堆放 (按地类核准类型要求使用) | 1120 平方米 | 4年 | 无 | 4500 元/月 | 18000元 |
备注: 一、竞买人资格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境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境内依法注册、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标的按现状出租,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买受人(即承租方)不得擅自转让、转租、分租、转借给其它方或与其它方互换使用、共同使用租赁物的全部或部份。 三、租赁保证金(合同保证金)为3个月租金,承租方须在签订《租赁合同书》后三天内向出租方缴纳。 四、租赁期内,租金每满两年递增10%。 五、禁止经营废品站回收垃圾,须符合当地行业经营的有关要求。 六、在租赁期间承租方需要自行负责预留路位、门前三包、噪音控制、设备设施安装检测维护、消防安全、用电安全等,不允许超过租赁范围使用,需严格遵守相关职能部门制定的行业标准和规范要求。 七、本次仅租赁中山市火炬开发区明珠路10号自来水公司旁空地,不包含电房、地块外立面和楼顶等公用部分。 八、租赁物的楼顶广告位置和广告牌、楼顶天面、发射塔等属出租方所有和使用,不在出租范围,承租方无权使用或干涉出租方的使用。 九、租赁用途为停车场、材料堆放(按地类核准类型要求使用),未经出租方允许,承租方不得擅自改变租赁物的用途。承租方承租过程中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营使用,不得从事任何违法违规的活动。承租方如需将地块用于其他用途或转租的应征得出租方书面同意。 十、租赁物以现状交付使用,租赁物及各类配套设备由承租方负责保管维护,若需改造的,须报出租方审批同意后方可进行。 十一、承租方在租赁期间必须遵守治安、消防及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租赁物的相关消防事宜及所需费用等由承租方负责。承租方不得用该租赁物存储易燃易爆等危险品,以及经营违法行为或走私货物。经营期间所产生的一切经济、法律行为由承租方自行承担。承租方不得造成占道经营及影响出租方客户或相邻商户,如有出租方客户或相邻商户因此投诉,出租方有权责令承租方马上整改,承租方须在出租方通知规定的时间内按照出租方要求完成相关整改,承租方拒不整改或未在限期内完成整改的,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租赁合同书》。如因承租方违法经营或因各项安全措施不合格而被有关部门查封或责令暂停营业的,查封或停业期间的租金及其他约定费用仍继续计算并由承租方承担,承租方不得以此为由提出提前解除《租赁合同书》。 十二、承租方须自行承担租赁物的消防、室内装修、附加设施的增设及水表、电表表后的安装等。地块之间的楼宇伸缩缝所引致的相关问题由承租方自行处理并承担相应的费用。承租方须严格按照要求保护好间隔墙。如地块在租赁期间化粪池、隔油池、排水设施、门窗及水管电线损坏或漏水漏电、墙漆脱落、地面损坏等的维修维护费用及责任均由承租方自行负责承担。 十三、租赁期内,因政府实施城市建设、旧城改造等不可抗力的原因需要征用该地或出租方重新规划发展该地,买受人应无条件在收到出租方书面通知之日起3个月内交回土地给出租方并解除《租赁合同书》,不得向出租方索取赔偿。 十四、标的目前处于出租状态,存在原租户,原租赁期至2025年7月31日止;原租户对原租赁标的具有优先竞买权资格【原租户是否享有优先竞买权资格由中山市张家边供销社确认为准】;若新租户成功拍得带租约地块,则新租户须给予原租户原租赁期到期后10天的搬迁期(含清场)。原租户应于该期限内完成搬迁并交还地块给出租方,新租户须对此予以配合并遵守。 十五、上述部分内容为《租赁合同书》主要条款的不完全列举,最终以承租方与出租方签订的《租赁合同书》所有条款内容为准。 十六、拍卖成交的,买受人须依法依规使用场地及自主经营。 十七、表中的租赁面积仅供参考,无论成交后租赁面积是多少,成交价不作调整,实际租赁面积以出租方交付面积为准。 十八、承租方必须按法律法规办理相关证件。 十九、出租方对于买受人办理相关证件仅有配合义务,买受人须承担无法办理相关证件的风险。 二十、竞买人须在参加拍卖前自行查看标的并自行了解标的情况,一旦参与竞买即视认可该标的物现状及瑕疵,并承担相应的责任,不得以此提出抗辩或拒付租金、租赁保证金(合同保证金)、交易服务费等;自拍卖成交后,风险责任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二十一、拍卖成交的,标的交易服务费由买受人按成交标的首年首月租金的50%标准支付。 二十二、标的出租方为中山市张家边供销社。 |
有意者请于2025年6月19日下午4时前将保证金交到指定以下资金监管账户(保证金以到账为准),逾时到账不予参拍。
保证金缴纳账户:
开户名称:中山市城市产权服务有限公司,
开户账号:2011028919200388388,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银苑支行。
有意者须携带有效证件及相关资料等到中山市华柏路12号嘉路华大厦3楼中山市城市产权服务有限公司,办理竞买登记手续,报名起止时间:2025年6月11日9时起至2025年6月19日16时止(如需报名,请提前致电18928132015预约),逾时不予办理。需要办理委托的,须当事人本人到中山市城市产权服务有限公司办理。
标的展示时间:2025年6月16、17日两天(具体以拍卖人通知时间为准),电话预约,资料备索。需要申请看样的,请将姓名、联系方式及需要看样的标的名称编辑成短信发送至18928132015,须实名预约,未提前预约的不予安排看样。中山市物资拍卖有限公司联系电话:18928132015;中山市城市产权服务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760-88800552。
中山市物资拍卖有限公司
中山市城市产权服务有限公司
2025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