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受委托,定于2025年6月27日上午9时30分在中山市城市产权服务有限公司综合交易厅,按现状公开拍卖1宗租赁权。
序号 | 标的名称 | 租赁用途 | 参考 租赁面积 | 租赁期 | 免租期 | 起拍价 | 竞买 保证金 |
1 | 中山市坦洲镇晓阳路17号工业厂房租赁权 | 工业 | 5609.26 平方米 | 2年 | 1个月 | 56093 元/月 | 224372元 |
备注: 一、竞买人资格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境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境内依法注册、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标的按现状出租,非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买受人(即承租方)不得将租赁标的转租、分租、转让或转借给第三方使用。 三、租赁保证金(合同保证金):3个月租金。 四、租赁期内,租金按月支付。 五、禁止经营废品站回收垃圾,须符合当地行业经营的有关要求。 六、标的租赁期间,承租方需要自行负责预留路位、门前三包、噪音控制、设备设施安装检测维护消防安全、用电安全等,不允许超过租赁范围使用,需严格遵守相关职能部门制定的行业标准和规范要求。 七、标的目前处于出租状态,存在原租户,原租户对原租赁物业具有优先竞买权资格【原租户是否享有优先竞买权资格由中山市坦洲镇集体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确认为准】。若原租户成功拍得原租赁标的,租赁期限从原《租赁合同书》期满次日开始计算。若新租户成功拍得带租约标的,新租户需给原租户一个月的搬迁期,租赁使用期限按场地实际移交之日起计算;新租户自签订《租赁合同书》后即起算租金。现标的残值补偿部分由买受人与原租户协商处理。 八、拍卖成交的,买受人须依法依规使用场地及自主经营。 九、表中的租赁面积仅供参考,无论成交后租赁面积是多少,成交价不作调整,实际租赁面积以出租方交付面积为准。 十、承租方必须按法律法规办理相关证件。 十一、出租方对于买受人办理相关证件仅有配合义务,买受人须承担无法办理相关证件的风险。 十二、竞买人须在参加拍卖前自行查看标的并自行了解标的情况,一旦参与竞买即视认可该标的物现状及瑕疵,并承担相应的责任,不得以此提出抗辩或拒付租金、租赁保证金(合同保证金)、交易服务费等;自拍卖成交后,风险责任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十三、标的出租方为中山市坦洲镇集体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
有意者请于2025年6月26日下午4时前将保证金交到指定以下资金监管账户(保证金以到账为准),逾时到账不予参拍。
保证金缴纳账户:
开户名称:中山市城市产权服务有限公司,
开户账号:2011028919200388388,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银苑支行。
有意者须携带有效证件及相关资料等到中山市华柏路12号嘉路华大厦3楼中山市城市产权服务有限公司,办理竞买登记手续,报名起止时间:2025年6月18日9时起至2025年6月26日16时止(如需报名,请提前致电18928132015预约),逾时不予办理。需要办理委托的,须当事人本人到中山市城市产权服务有限公司办理。
标的展示时间:2025年6月23、24日两天(具体以拍卖人通知时间为准),电话预约,资料备索。需要申请看样的,请将姓名、联系方式及需要看样的标的名称编辑成短信发送至18928132015,须实名预约,未提前预约的不予安排看样。中山市物资拍卖有限公司联系电话:18928132015;中山市城市产权服务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760-88800552。
中山市物资拍卖有限公司
中山市城市产权服务有限公司
2025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