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受委托,定于2025年9月22日上午9时30分在中山市城市产权服务有限公司综合交易厅,按现状公开拍卖1宗租赁权。
序号 | 标的名称 | 租赁用途 | 参考租赁面积 | 租赁期 | 免租期 | 起拍价 | 竞买 保证金 |
1 | 中山市坦洲镇工业大道19号(丽晶楼)首层、二至四层物业租赁权 | 商业、办公 | 2141.8平方米 (首层建筑面积535.45平方米;二至四层建筑面积1606.35平方米,其中每层建筑面积均为535.45平方米) | 15年 | 10个月 | 38017.45 元/月 | 380175元 |
备注: 一、出租方对竞买人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 2、取得出租方发放的《竞拍资格确认通知书》; 3、本标的不接受联合体或分支机构报名。 二、取得《竞拍资格确认通知书》的申请条件、时间、地点及竞拍资格确认: (一)申请条件(申请资料): 1、报名单位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并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4、如需委托的,请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5、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下载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 6、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查询记录; 7、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查询的记录网页截图(其中包括基础信息页、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页、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页); 8、提供承诺函(承诺自2022年1月1日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9、提供三年内具有商业品牌经验、办公等相关的投资运营经验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自营物业房产证、物业租赁合同、合作合同等); 10、提供项目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门店数量、门店(商铺)大小、商业基本配套、商业设计方向等,并承诺严格按照实施方案执行及租赁期内不发生更改; 11、提供装修方案,包括但不限于装修效果、功能分区、装修计划、装修预算、装修标准、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等。 (二)申请时间: 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9月5日16时止(逾时不再接收申请资料),仅工作日接受咨询、申请资料提交、报名;申请人须在申请时间内,按出租方要求提交申请资料,出租方于申请时间截止后5个工作日内审核申请资料。 (三)申请地点:中山市城市产权服务有限公司(中山市华柏路12号嘉路华大厦3楼中山市城市产权服务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760-88800552)。 (四)上述申请条件涉及的资料、要求、规则等相关事宜均由出租方制定,申请人提交的申请资料是否通过审核也由出租方判定,其最终解释权均归出租方中山市坦洲镇集体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所有。 三、标的按现状出租。 四、租赁保证金(合同保证金):3个月租金。 五、拍卖标的租赁物业目前有部分存在租赁关系,拍卖成交的,存在租赁关系的物业继续由出租方收取租金,并履行原租赁合同书至已签租期到期之日。存在租赁物业有:1、中山市坦洲镇工业大道19号2卡商铺,租赁面积68.31平方米,租期至2026年6月30日止;2、中山市坦洲镇工业大道19号首层四卡商铺,租赁面积为179.85平方米,租期至2025年12月31日止;3、中山市坦洲镇工业大道19号5卡商铺,租赁面积为66.39平方米,租期至2026年6月30日止。 六、租赁期内,租金按月支付,租金每满5年递增8%。 七、物业交付时间:1、物业首层未带租约部分及二至四层自租期起始日之日起进行实际交付;2、物业首层4卡自原租赁到期之日次日起进行实际交付;3、物业首层2卡、5卡自原租赁到期之日次日起进行实际交付。 八、禁止经营再生资源堆放、利用或回收场所、废品回收站、足浴、KTV(量贩式的除外),并须符合当地行业经营的有关要求。 九、拍卖成交的,买受人需自行对该建筑物进行加固修缮、外立面进行翻新、改造、并提交具体方案报出租方审核同意后方可实施。 十、竞买保证金为380175元,拍卖成交的,竞买保证金转为合同保证金和建设保证金。其中合同保证金在签订《租赁合同书》后1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扣除,在《租赁合同书》被解除、终止或期满前不予退回;竞买保证金在扣除合同保证金后的剩余费用为建设保证金,按装修进度分三期无息退回(不计利息)【第一期:买受人完成工业大道19号物业改造工程装修报建、取得施工许可证的,出租方退回30%的建设保证金;第二期:买受人完成工业大道19号物业改造工程施工进度30%的,出租方退回35%的建设保证金;第三期:买受人完成工业大道19号物业改造工程取得联合竣工验收备案登记证的,出租方退回40%的建设保证金】。 十一、在租赁期间,承租方需要自行负责预留路位、门前三包、噪音控制、设备设施安装检测维护消防安全、用电安全等,不允许超过租赁范围使用,需严格遵守相关职能部门制定的行业标准和规范要求。 十二、拍卖成交的,买受人须依法依规使用场地及自主经营。 十三、表中的租赁面积仅供参考,无论成交后租赁面积是多少,成交租金不作调整,实际租赁面积以出租方交付面积为准。 十四、承租方必须按法律法规办理相关证件。 十五、出租方对于买受人办理相关证件仅有配合义务,买受人须承担无法办理相关证件的风险。 十六、竞买人须在参加拍卖前自行查看标的并自行了解标的情况、建设要求等,一旦参与竞买即视认可该标的物现状及瑕疵,并承担相应的责任,不得以此提出抗辩或拒付租金、租赁保证金(合同保证金)、交易服务费等;自拍卖成交后,风险责任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十七、标的出租方为中山市坦洲镇集体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
有意者请于2025年9月19日下午4时前将保证金交到指定以下资金监管账户(保证金以到账为准),逾时到账不予参拍。
保证金缴纳账户:
开户名称:中山市城市产权服务有限公司,
开户账号:2011028919200388388,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银苑支行。
有意者须携带有效证件及相关资料等到中山市华柏路12号嘉路华大厦3楼中山市城市产权服务有限公司,办理竞买登记手续,报名起止时间:2025年8月28日9时起至2025年9月19日16时止(如需报名,请提前致电18928132015预约),逾时不予办理。需要办理委托的,须当事人本人到中山市城市产权服务有限公司办理。
标的展示时间:2025年9月10、11日两天(具体以拍卖人通知时间为准),电话预约,资料备索。需要申请看样的,请将姓名、联系方式及需要看样的标的名称编辑成短信发送至18928132015,须实名预约,未提前预约的不予安排看样。中山市物资拍卖有限公司联系电话:18928132015;中山市城市产权服务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760-88800552。
中山市物资拍卖有限公司
中山市城市产权服务有限公司
2025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