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受委托,定于2025年12月12日上午9时30分在中山市城市产权服务有限公司综合交易厅,按现状公开拍卖1宗租赁权。
序号 | 标的名称 | 租赁用途 | 参考 租赁面积 | 租赁用途 | 租赁期 | 免租期 | 起拍价 | 竞买保证金 |
1 | 中山市阜沙镇地豆围(低空经济产业二期)仓库物业及空地(泥地)租赁权 | 中山市阜沙镇地豆围(低空经济产业二期)仓库 | 4696.1 平方米 | 低空、文旅、培训、测试等相关产业(航空)行业 | 20年 | 3个月 | 52509.05 元/月 | 157527.15元 |
中山市阜沙镇地豆围(低空经济产业二期)空地 | 16000 平方米 | |||||||
备注: 1、竞买人资格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境内依法注册、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境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拍卖标的按现状出租,未经出租方同意,买受人(即承租方)不得将承租物业出租或转租予第三人。 3、租赁保证金(合同保证金)为3个月租金。 4、租金按月缴纳,每月的第 15 日前支付当月租金。 5、租赁期内,前三年租金为成交价,之后租金每满三年递增5%。 6、因租赁物需要清理和装修改造,出租方给予承租方3个月免租期。 7、拍卖成交的,承租方需负责将仓库装修升级为机库、空地改造草坪跑道,改造投资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8、出租方负责园区道路及水电配套设施修复,建设费用由出租方承担,租赁物仓库内部水电设施改造工程及费用由承租方自行负责。 9、在租赁期间内,承租方为租赁物及飞行空域实际管理人,该经营场地发生的所有安全事故,包括但不限于飞行安全、机器设备、水电使用不当,给承租方员工或游客等造成人身伤害,均由承租方负责处理,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10、承租方在租赁期内若产生劳动纠纷、侵权纠纷等,相关责任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一律与出租方无关。 11、未经出租方同意,承租方保证不擅自对承租的租赁物进行扩、加、拆、改建或增减设施,不擅自改变租赁物用途。保证不利用所承租的租赁物进行任何非法活动。 12、承租方保证合理使用不损坏承租的租赁物及其附属设施,为保障场地符合低空产业发展,经出租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对租赁物进行装修改造,并应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设计施工。 13、上述部分内容为《物业租赁合同书》主要条款的不完全列举,最终以买受人与出租方签订的《物业租赁合同书》所有条款内容为准。 14、拍卖成交的,买受人须依法依规使用场地及自主经营。 15、表中的租赁面积仅供参考,无论成交后租赁面积是多少,成交价不作调整,实际租赁面积以出租方交付面积为准。 16、承租方必须按法律法规办理相关证件。 17、出租方对于买受人办理相关证件仅有配合义务,买受人须承担无法办理相关证件的风险。 18、竞买人须在参加拍卖前自行查看标的并自行了解标的情况,一旦参与竞买即视认可该标的物现状及瑕疵,并承担相应的责任,不得以此提出抗辩或拒付租金、租赁保证金(合同保证金)、交易服务费等;自拍卖成交后,风险责任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19、交易服务费由买受人按成交标的的首年首月租金的50%标准向中山市城市产权服务有限公司支付。 20、出租方为中山市阜沙镇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 ||||||||
有意者请于2025年12月11日下午4时前将保证金交到指定以下资金监管账户(保证金以到账为准),逾时到账不予参拍。
保证金缴纳账户:
开户名称:中山市城市产权服务有限公司,
开户账号:2011028919200388388,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银苑支行。
有意者须携带有效证件及相关资料等到中山市华柏路12号嘉路华大厦3楼中山市城市产权服务有限公司,办理竞买登记手续,报名起止时间:2025年12月3日9时起至2025年12月11日16时止(如需报名,请提前致电18022187437预约),逾时不予办理。需要办理委托的,须当事人本人到中山市城市产权服务有限公司办理。
标的展示时间:2025年12月8、9日两天(具体以拍卖人通知时间为准),电话预约,资料备索。需要申请看样的,请将姓名、联系方式及需要看样的标的名称编辑成短信发送至18022187437, 须实名预约,未提前预约的不予安排看样。中山市物资拍卖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760-85316788;中山市城市产权服务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760-88800932。
中山市物资拍卖有限公司
中山市城市产权服务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