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牌金额:47740.11元/月
挂牌起始日期:2025-12-30
挂牌截止日期:2026-01-13
保证金:143220.33元
项目编号 | CQ2025122600001 | |
出租方基本情况 | 出租方名称 | 中山公用工程有限公司 |
地 址 | 中山市东区柏苑路212号一、二层 | |
出租资产基本信息 | 出租资产概括 | 物业位于中山市东区柏苑路212号一/二层(主楼),计算租金面积1446.67㎡,有产权证。 |
计算租金面积 | 1446.67㎡ | |
出租用途 | 办公 | |
出租期限 | 4年 | |
免租期限 | 2个月(包含在租期内) | |
租金挂牌价格(人民币) | 47740.11元/月(租金在第四年递增5%) | |
出租资产使用情况 | 空置 | |
是否涉及 优先承租权 | 否 | |
是否允许 联合承租 | 否 | |
交易方式的确定 |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家(含)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 | 网络竞价(多轮报价) |
挂牌期满,如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 | 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采取协议租赁。 | |
挂牌时间 |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挂牌期满,如没有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不变更招租条件,每次延长信息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最多不超过10周期。) | |
承租方应具 备的资格条件 | 意向承租方须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个体工商户或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并正常经营的法人或其分支机构及非法人组织。 | |
意向承租方 需提交材料 | 意向承租方在办理承租意向登记手续时,须提交下列相关材料,并保证其真实、完整、有效。 法人或非法人组织、个体工商户意向承租方(以下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工商信息查询单;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负责人、经营者证明)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4.法人(或负责人、经营者)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5.承租物业用途说明; 6.意向承租方登记表(向联交所领取); 7.意向承租委托协议(向联交所领取)。 自然人意向承租方: 1.意向承租方登记表(向联交所领取); 2.意向承租委托协议(向联交所领取); 3.个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4.承租物业用途说明。 | |
履约条件 | 1、交付物业状态最终以出租方交付为准。物业按现状出租(联系电话:13725083917 ),承租方报名前必须向出租方了解具体情况,租赁期限自标的物业交付之日起计算。 2、出租标的物业费、水、电、电视、燃气费等相关费用由承租方承担,出租标的按现状出租, 包括出租标的内可移动的设施、设备和物品,意向承租方报名前必须向出租方了解具体情况,租赁面积1446.67平方米, 租金不含物业管理费、卫生费、水电等费用。在标的使用期间须遵守中山市生态环境局印发《中山市出租物业业主和管理人环境保护责任暂行办法》的规定,承租方自行承担因违反规定造成的一切后果。 3、承租方须自行到有关部门了解办理相关经营手续所需资料,且按照实际经营用途自行办理一切行政审批、许可、装修报建和消防报建、用水用电、环保卫生、租赁登记、工商登记、经营证照等所有相关手续。出租方仅承担提供必要的现有资料的义务,不承担承租方办理(或变更)手续无法批准的任何风险、损失和责任,所需的一切费用由承租方承担。承租方不得以此理由拒缴租金,否则承租方已交纳租赁合同项下保证金不予退还。 4、其他未尽事宜,详见《租赁合同》范本。 | |
特别事项说明 | 1、承租方应自在收到深圳联交所出具的《公开招租结果通知书》次日起的10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并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如承租方未按约定时间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书》,且经书面通知催告后仍不签订《租赁合同》的,则视为承租方违约,出租方有权不予退还其向深圳联交所缴纳的招租保证金,并重新出租物业,且无需对承租方承担赔偿责任。 2、水电费:电费、水费单价以供电(《中山市电价价目表》)、供水部门定价为准,如遇供电、供水部门价格调整,届时将按相关部门公布文件标准收取。 3、履约保证金:三个月租金(以最终成交价计算)。被确定为承租方的意向方交纳的招租保证金,依据《委托付款通知书》在3个工作日内全部转至出租方指定账户作为租赁保证金,不足部分由承租方自行转给出租方指定账户。租赁合同签订后30日内,承租方向出租方支付差额部分。 户名:中山公用工程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市分行 账号: 44001780352051326669 4、综合服务费:承租方应当在深圳联交所出具《公开招租结果通知书》后的3个工作日内将综合服务费汇入联交所指定账户,联交所收到综合服务费后向承租方开具相应发票。综合服务费按照成交价格首年月租金50%的标准收取。5、若形成竞价,则加价幅度:100元/月的整数倍。 6、租金支付方式:每月10日前以银行转账方式缴纳下月租金 | |
意向承租方 提交报名材料截止时间 | 挂牌期满当日北京时间18:00 | |
保证金金额 (人民币) | 143220.33元 | |
交纳保证金 截止时间 | 挂牌期满当日北京时间21:30(以到账时间为准) | |
保证金账户 | 户 名 | 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
开户银行 | 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 |
开户账号 | 812001488880010091 | |
联系方式 | 业务咨询电话 | 邝先生:0760-88801782 |
联系地址 | 中山市华柏路12号嘉路华大厦3楼中山市城市产权服务有限公司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