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受委托,定于2026年7月23日上午10时30分在中山市城市产权服务有限公司综合交易厅,按现状公开拍卖以下3宗租赁权,标的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拍卖标的名称 | 楼层 | 租赁用途 | 参考 租赁面积 | 租赁 期限 | 免租期 | 起拍价 | 保证金 |
1 | 中山火炬开发区中山港出口加工区锅炉房一楼第4卡商铺租赁权 | 一楼 | 只能用作餐饮之用 | 43.5 平方米 | 3年 | 1个月 | 2010.91 元/月 | 7038.19元 |
2 | 中山火炬开发区沙边路3号中京大厦底层门市部租赁权 | 一楼 | 只能用作商超之用 | 82.64 平方米 | 2年 | 1个月 | 2892.4 元/月 | 10123.4元 |
备注: 1、竞买人资格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境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境内依法注册、有效存续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标的按现状出租,租赁期内不得转让。 3、履约保证金为成交价的三倍。 4、标的1租赁合同期自2026年11月1日起至2029年10月31日止;标的2租赁合同期自2026年9月1日起至2028年8月31日止。 5、免租期为1个月,免租期内仅免租金,物业管理费、供电设施租金和水电费(如有)需正常缴纳。 6、标的1起拍价含物业管理费和供电设施租金:物业管理费为8元/平方米/月,供电设施租金为200元/月。 7、标的2起拍价含物业管理费,物业管理费为8元/平方米/月;供电设施租金按实际用量另行收取,收取标准为38元/KVA/月。 8、租赁期内,租金无递增。 9、承租方(即买受人)必须统一按照出租方的标准安装广告牌(广告牌长宽高待定)。 10、承租方承租标的1商铺只能用作餐饮之用;标的2商铺只能用作商超之用;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经营,店铺不可私自改建、不可存在临时建筑,商店内部符合安全生产要求,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消防管理规定。 11、买受人必须按法律法规办理相关证件,须依法依规使用场地及自主经营。 12、标的1产权证号:粤房地证字第C2683743号;标的2产权证号:粤房地证字第C4534476号。 13、承租方已明确知悉租赁物的状态及不动产登记信息,出租方对于承租方办理相关证件仅有配合义务,承租方自愿承担无法办理相关证件的风险。 14、表中的租赁面积仅供参考,无论成交后租赁面积是多少,成交价不作调整,实际租赁面积以出租方交付面积为准。 15、标的1、2目前处于出租状态,存在原租户,原租户对原租赁物业具有优先竞买权资格【原租户是否享有优先竞买权资格由出租方确认为准】。若原租户成功拍得原租赁标的,租赁期限从原《商铺租赁合同》期满次日开始计算。若新租户成功拍得带租约标的,且原租户申请需要搬迁期的,须给予原租户搬迁期,标的交付日往后顺延,租赁期从标的交付之日起计算;新租户自签订《商铺租赁合同》后即起算租金。现标的残值补偿部分由买受人与原租户协商处理。 16、交易服务费由买受人按成交标的成交价的50%标准向中山市城市产权服务有限公司支付。 17、标的1出租方为中山火炬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标的2出租方为中山火炬集团有限公司。 | ||||||||
序号 | 拍卖标的名称 | 租赁用途 | 参考 租赁面积 | 租赁 期限 | 免租期 | 起拍价 | 保证金 | |
3 | 中山火炬开发区科技东路35号之一的科技园第四栋宿舍西北面空地租赁权 | 只能用作 停车场之用 | 736平方米 | 3年 | 1个月 | 4416 元/月 | 15456元 | |
备注: 1、竞买人资格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境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境内依法注册、有效存续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标的按现状出租,租赁期内不得转让。 3、履约保证金为成交价的三倍。 4、租赁合同期自2026年9月1日起至2029年8月31日止。 5、免租期为1个月,免租期内仅免租金。 6、租赁期内,租金无递增。 7、承租方(即买受人)必须按园区要求统一标准安装广告牌(广告牌长宽高待定)等。 8、禁止经营娱乐行业,如足浴、棋牌、网吧、KTV等行业。 9、买受人必须按法律法规办理相关证件,须依法依规使用场地及自主经营。 10、标的产权证号:粤(2020)中山市不动产权第0328035号。 11、承租方已明确知悉租赁物的状态及不动产登记信息,出租方对于承租方办理相关证件仅有配合义务,承租方自愿承担无法办理相关证件的风险。 12、表中的租赁面积仅供参考,无论成交后租赁面积是多少,成交价不作调整,实际租赁面积以出租方交付面积为准。 13、标的3目前处于出租状态,存在原租户,原租户对原租赁物业具有优先竞买权资格【原租户是否享有优先竞买权资格由出租方确认为准】。若原租户成功拍得原租赁标的,租赁期限从原《土地租赁合同》期满次日开始计算。若新租户成功拍得带租约标的,且原租户申请需要搬迁期的,须给予原租户搬迁期,标的交付日往后顺延,租赁期从标的交付之日起计算;新租户自签订《土地租赁合同》后即起算租金。 14、交易服务费由买受人按成交标的成交价的50%标准向中山市城市产权服务有限公司支付。 15、标的出租方为中山火炬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中山市中山港出口加工区物业发展有限公司。 | ||||||||
有意者请于2026年7 月22日下午4时前将保证金交到指定以下资金监管账户(保证金以到账为准),逾时到账不予参拍。
保证金缴纳账户:
开户名称:中山市城市产权服务有限公司,
开户账号:2011028919200388388,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银苑支行。
有意者须携带有效证件及相关资料等到中山市华柏路12号嘉路华大厦3楼中山市城市产权服务有限公司,办理竞买登记手续,报名起止时间:2026年7月13日9时起至2026年7月22日16时止(如需报名,请提前致电18022187437预约),逾时不予办理。需要办理委托的,须当事人本人到中山市城市产权服务有限公司办理。
标的展示时间:2026年7月20、21日两天(具体以拍卖人通知时间为准),电话预约,资料备索。需要申请看样的,请将姓名、联系方式及需要看样的标的名称编辑成短信发送至18022187437, 须实名预约,未提前预约的不予安排看样。中山市物资拍卖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760-85316788;中山市城市产权服务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760-88800181。
中山市物资拍卖有限公司
中山市城市产权服务有限公司
2026年7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