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我们
网站首页 > 广告资源 > 详情
中山市东区起湾南道3号竹苑广场北面墙体广告牌(QT12)经营权租赁项目
项目编码:191200L0ZL08-6
挂牌金额:¥1.5万元
挂牌时间: 2020-01-13至2020-01-23
保证金:2.0万元
联系方式:0760-88226231
浏览次数:2781次
项目信息

广告牌经营权租赁项目信息公告表

交易内容

项目编号

191200L0ZL08-6

出租(委托)

中山市新域广告有限公司

出租(委托)方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88228913

出租(委托)方所属地

中山

标的名称

中山市东区起湾南道3号竹苑广场面墙体广告牌(QT12)经营权租赁项目

交易底价(/)

1.5万元/年

报价幅度

5000   备注:报价时以交易底价进行加价

经营期限

4

交易时间

2020113日10时0分 备注:自由报价期:2020113日上午10:00至202023日上午10:00; 限时报价期:2020 23日上午10:00开始。

项目(标的)交易/开标地点

网络终端

项目(标的)意向

出租

交易方式的确定

网络竞价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不少于2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以网络竞价方式组织交易。挂牌期满,如只征集到1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以协议出租方成交挂牌期满,如没有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不变更信息公告内容按照不少于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挂牌。

挂牌时间

2020113

项目(标的)概况

详见项目标的明细表

挂牌起止日期

2020113日至2020123

其它需要披露的事项

1、自确定成交之日(即网络竞价结束当日)起5个工作日内,承租方必须按公告的合同范本内容和格式与出租方签订《广告牌经营权租赁合同》。

2、自承租方签订《广告牌经营权租赁合同》,并按合同约定付清扣除交易保证金额的首年成交价款和付清产权交易相关服务费用后,首期成交余款及产权交易相关服务费应由承租方于签订《广告牌经营权租赁合同》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支付至中山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资金监管账户,广告牌转让经营合同中约定的保证金、服务费等相关费用由产权交易机构统一收取后,与首年成交价款一同转入出租方指定账户。其余成交价款由租赁双方按合同约定自行结算。

3、未成交的意向承租方可于网络竞价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后,本司不计息地自动退回相应交易保证金。

4出租方按现状移交广告牌给承租方承租方自行解决用电问题(负责接驳线路的施工,包括线路、漏电开关、空气开关、定时器、控制箱等,并承担相应费用)。出租方协助承租方解决广告牌接电,用电过程中所产生的费用全部由承租方承担。电费由承租方负责与物业管理方按时按量缴付

5租赁双方应于成交之日(即网络竞价结束当日)进行标的物交付,并即日办理标的物交付登记手续。若承租方不按规定时间与出租方办理交付登记手续的,即视同标的物已交付给承租方,标的物的所有经济和安全责任随标的物交付转移给承租方,但在承租方未支付完首年竞价价款前不得发布广告,否则出租方立即拆除广告画面,拆除费用和造成出租方的所有损失由承租方承担。

6承租方按规定足额支付首年成交价款后指首年成交价款支付至产权交易机构指定账户中,(以到账为准),即视为承租方同意产权交易机构可根据出租方的划款通知将全部成交价款从交易资金监管账户划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

7承租方如出现承租方成交后不按规定时间与出租方签订《广告牌经营权租赁合同》或出现不按规定时间缴纳首期成交价款、产权交易相关服务费等违约行为或造成出租方或受理交易机构经济损失的情况,交易保证金不予返还(交易保证金在扣除产权交易相关服务费用后,余额划归出租方);中山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经出租方同意再行网络竞价的,若成交价款低于原成交价款的,原承租方应当补足差额。

8、如挂牌期满的唯一一家合格竞买人弃标或产生二家或以上的所有竞买人在规定时间内均未以底价出价一次的,竞买人所交纳的竞价保证金不予以返还,竞价保证金在扣除产权交易中心的交易服务费用后,余款划归出租方

9、本次产权交易过程中涉及的产权交易相关服务费以广告牌经营权租金总额为基数实行分段累计,全部由承租方承担支付。具体标准为:200万元以下部分(含200万元)按成交价4%计算,200万元以上至1000万元部分(含1000万元)按成交价2.4%计算,1000万元以上至5000万元部分(含5000万元)按成交价1.6%计算,5000万元以上至10000万元部分(含10000万元)按成交价0.8%计算,10000万元以上部分按成交价0.4%计算。并按付款通知书规定的方式进行支付。

10出租方保证本项目所有广告牌标的不存在报建审批不能通过及各种致使广告牌不能经营的问题,本项目成交后不因交易双方的各种因素退还产权交易相关服务费。

11、中山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对本项目标的按现状出租,不对标的作任何形式的担保,若存在经济责任纠纷,应由出租方承租方自行协商解决。

12出租方保证本项目所有广告牌标的不存在报建审批不能通过及各种致使广告牌不能经营的问题,本项目成交后不因交易双方的各种因素退还产权交易相关服务费。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意向承租方进行必要的调查核实,产权交易机构对上述信息披露不做任何承诺和担保。

意向承租方/竞标人应
当具备的条件及须提供的资料清单

条件

1承租方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

2、法律法规、政策、行业规定的其他条件。

资料清单

企业法人:1、*电子竞价竞买申请书;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核原件);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4、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无授权除外);6、*保密承诺函;7、*尽职调查确认书;8、保证金银行进账单;9、经意向方盖章确认的信息公告表、《广告牌经营权租赁合同》范本、本项目标的明细表;

报名参加竞标的时间

202012317时前 (节假日除外)逾期不予受理竞标登记

报名参加竞标的地点

中山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竞标保证金金额(万元)

2

交纳时间和方式

202012317:00前支付到产权交易中心下列资金监管账户(任选其一,以到账为准):

资金监管账户一

开户名称:中山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银苑支行

开户账号:2011028919200388388

资金监管账户二

开户名称:中山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山中环广场支行

开户账号:44311701040004480

递交资格审查文件时间

202012317时0分前

交易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

黄先生

联系电话

0760—88226231

传真

0760—88801788

备注

1、竞买人须提交的资料,带*的可在本司网站公告附件中下载。2、竞买人可与出租方联系到标的物处察看并了解标的现状。联系人:黄先生;联系电话:0760-88226231。3、意向竞买人在报名参加竞价前应到电子竞价系统中注册登录账号及密码,并提交登录账号给我中心,我中心将激活通过资格审查的竞买人的登录账户并通知竞买人。4、买受人必须按签订的广告牌经营权租赁合同》约定方式支付成交价款。 5、竞买人自行承担所有参与竞价有关费用,对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6、出租方不保证移交的标的无缺损或丢失,买受人不得以因无法避免的客观原因造成的瑕疵为由拒绝接收资产。竞买人须充分评估标的因市场变化而带来的各种风险。 7、其他要求见合同范本。 8、本中心为交易平台,负责组织交易双方资产交易。中心只对交易法定程序负责,不承担其他任何法律责任。 9、本次交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中山产权交易中心电子竞价规则(试行)》的规定进行。10、相关交易法则可在本中心网站中查看,其他合同范本等可在项目附件中下载查看。

相关资料下载

附件下载
网站广告(QT12).doc
(填资料盖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doc
关于保证金交纳与退还的说明.doc
广告牌经营权租赁合同.doc
明细表.xlsx
权益互联。电子竞价申请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