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公交集团古镇镇公交候车亭及站牌广告牌经营权转让项目信息公告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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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内容 |
项目编号 |
191200G0ZL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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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交易批准机构 |
中山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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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委托)方 |
中山市公共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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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委托)方联系方式 |
吴小姐,联系电话:136311207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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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委托)方所属地 |
中山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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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名称 |
古镇镇公交候车亭及站牌广告牌经营权转让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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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底价(月) |
1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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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幅度 |
3个月/次 备注: 报价时以144个月为起始价进行减价,每次报价减少3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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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期限 |
以最后成交的月数作为经营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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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时间 |
2019年12月30日15时0分 开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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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时间备注 |
自由报价期:2019年12月30日15时0分至2020年1月15日15时0分; 限时报价期:2020年1月15日10时0分开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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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标的)交易/开标地点 |
网络终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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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标的)意向 |
转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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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方式的确定 |
网络竞价 挂牌期满,如没有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不变更信息公告内容按照不少于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挂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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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时间 |
2019年12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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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标的)概况 |
标的位于中山市古镇镇区域内的公交站点(首期新建设26个,二期改建34个),经营权权属人为中山市公共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详见网站附件《古镇镇公交候车亭需求明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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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起止日期 |
2019年12月30日 至 2020年1月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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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需要披露的事项 |
1、候车亭的建设数量为60个(详见附件《古镇镇公交候车亭需求明细》),其中首期具备建设条件的26个候车亭,由受让方于2020年12月10日前完成建造,第二期具备改建条件的34个候车亭由受让方于2021年12月10日前完成建造(注:该34个候车亭目前的广告经营期于2021年1月10日到期,需待广告经营期满办理完毕移交手续后才可以改建)。由受让方负责筹集资金投资建造候车亭及站牌,所有的包括但不限于建造工程费、通电工程费及绿化迁移费等均由受让方承担。候车亭建设标准和如因需要增设加建则详见《古镇镇候车亭及站牌合作经营合同》。 2、受让方获得古镇镇候车亭及站牌建设期限为5年,即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年内,若转让方需要在古镇镇增加建设候车亭及站牌的,由受让方负责投资建设,受让方收到出让方函件通知起180天内完成建设。 3、古镇镇公交候车亭款式、颜色、视觉效果图及工程图样、详尽用材方案参考附件《古镇镇候车亭外观、结构及尺寸》、《古镇镇候车亭设计施工图》。 4、自确定成交之日(即网络竞价结束当日)起5个工作日内,受让方必须按已公告的合同范本内容和格式签订《古镇镇候车亭及站牌合作经营合同》并提交至转让方,转让方须在收到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签订《古镇镇候车亭及站牌合作经营合同》。 5、本项目产权交易服务费为90000元,全部由受让方承担支付。 6、自交易双方签订《古镇镇候车亭及站牌合作经营合同》之日,意向受让方交纳的64万交易保证金中的55万元由中山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转入转让方账户,其中50万元作为候车亭及站牌建设施工保证金,5万元作为履约保证金,其余9万元转为产权交易服务费。 7、未成交的意向受让方可于网络竞价结束后7个工作日后,产权交易机构不计息地自动退回交易保证金。 8、受让方必须在2020年12月10日前完成古镇镇首期具备建设条件的26个候车亭的建造,并于2020年12月30日前通过工程验收合格并投入使用;第二期具备建设条件的古镇镇34个候车亭,受让方必须于2021年12月30日前通过工程验收合格并投入使用。受让方按约定的建设工期完成建设并验收合格后,转让方将候车亭及站牌建设施工保证金无息退还给受让方。 9、经营期届满后(包括《古镇镇候车亭及站牌合作经营合同》项下的60个候车亭及站牌的使用期限和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年内转让方要求或同意由受让方新建、加建的候车亭和站牌的使用期限,所有候车亭的使用期限届满即为前述的经营期届满),受让方无其它违约行为,转让方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给受让方。 10、受让方与转让方签订《古镇镇候车亭及站牌合作经营合同》,即视为受让方同意产权交易机构可根据转让方的划款通知将候车亭及站牌建设施工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从交易资金监管账户划付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11、成交后受让方如出现不按规定时间与转让方签订《古镇镇候车亭及站牌合作经营合同》等违约行为或造成转让方或产权交易机构经济损失的情况,交易保证金不予返还(交易保证金在扣除产权交易服务费用后,余额划归转让方)。 12、本项目成交后不因交易双方的各种因素退还产权交易服务费。 13、产权交易机构对本项目标的按现状转让,不对标的作任何形式的担保,若存在经济责任纠纷,应由转让方与受让方自行协商解决。 14、意向受让方应仔细阅读和完全理解以上全部信息后,方参加竞买。 15、标的按现状交易,转让方对标的品质、瑕疵等不作任何形式的承诺和担保。 16、公益广告要求: (1)乙方要预留不少于30%的广告比例给相应镇区政府部门发布公益宣传,并承担制作、安装、发布等所有费用。 (2)若因重大活动、重大节假日、重要检查等期间,政府部门要求发布公益广告的数量超过总量30%的,乙方须按要求配合,超出30%部分的公益广告发布所占用的总时间,经双方书面确认后做好累计登记,合同期满前双方根据累计登记的版面、天数进行折算,甲方将在本合同期满后按累计登记的日历天顺延本合同的广告经营权使用期限。占用期间的损失甲方不作任何其他补偿或赔偿。 17、医疗广告要求: (1)乙方发布医疗广告必须取得政府有关部门的前置审批。 (2)登挂医疗广告数量不超过候车亭灯箱总量的30%。 (3)国道、省道、镇区主干道登挂医疗广告数量不超过该路段候车亭灯箱总量的30%。 18、如挂牌期满只产生一家合格意向受让方,该唯一合格意向受让方在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视为该唯一合格意向受让方同意按底价成交;如产生二家或以上的合格意向受让方,合格意向受让方在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则在电子竞价中最少有一家合格意向受让方以底价出价一次。如挂牌期满的合格意向受让方在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弃标或产生二家或以上的所有合格意向受让方在规定时间内均未以底价出价一次的,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以返还,交易保证金在扣除产权交易中心的产权交易服务费后,余款归受让方所有。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意向受让方进行必要的调查核实,产权交易机构对上述信息披露不做任何承诺和担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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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向受让方/竞价人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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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参加竞价的时间 |
2020年1月13日17时前 (节假日除外)逾期不予受理竞价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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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参加竞价的地点 |
中山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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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价保证金金额(万元) |
6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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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纳时间和方式 |
于2020年1月13日17:00前支付到产权交易中心下列资金监管账户(任选其一,以到账为准): 资金监管账户一 开户名称:中山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银苑支行 开户账号:2011028919200388388 资金监管账户二 开户名称:中山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山中环广场支行 开户账号:443117010400044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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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资格审查文件时间 |
2020年1月13日17时0分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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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
黄先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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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0760-88226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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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
0760-888017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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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1、意向受让方须提交的资料,带*的可在本司网站公告附件中下载。2、意向受让方应联系察看并了解转让标的现状。联系人:吴小姐,联系电话:13631120748。3、意向受让方在报名参加竞价前应到电子竞价系统中注册登录账号及密码,并提交登录账号给我中心,我中心将激活通过资格审查的意向受让方的登录账户并通知意向受让方。4、受让方必须按时签订的租赁合同。5、转让方不保证移交的转让标的无缺损或丢失,受让方不得以因无法避免的客观原因造成的瑕疵为由拒绝接收资产。6、意向受让方须充分评估转让标的因市场变化而带来的各种风险。7、其他要求见合同范本。8、本中心为交易平台,负责组织交易双方资产转让。中心只对交易法定程序负责,不承担其他任何法律责任。9、本次交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中山产权交易中心电子竞价规则(试行)》的规定进行。10、相关交易法则可在本中心网站中查看,其他合同范本、项目竞价须知等可在项目附件中下载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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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资料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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