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神湾镇路灯灯旗广告位(1121套)租赁项目信息公告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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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内容 |
项目编号 |
190900D0ZL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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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交易批准机构 |
中山市神湾镇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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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委托)方 |
中山市神湾镇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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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委托)方所属地 |
中山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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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名称 |
中山市神湾镇路灯灯旗广告位(1121套)租赁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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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底价 |
10089元/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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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幅度 |
560.5元/月,备注:报价时以人民币10089元/月为起始价进行加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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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期限 |
5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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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时间 |
自由竞价时间:2019年9月17日上午10时0分 至2019年9月26日上午10时0分止 限时报价时间:2019年9月26日上午10时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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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标的)交易/开标地点 |
网络终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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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标的)意向 |
出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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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方式的确定 |
网络竞价 挂牌期满,如只征集到1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以底价协议出租方式成交。 挂牌期满,如没有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不变更信息公告内容按照不少于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挂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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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时间 |
2019年9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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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标的)概况 |
中山市神湾镇路灯灯旗广告位(1121套)租赁项目,规格详见中山市神湾镇路灯灯旗广告位(1121套)租赁项目租赁标的明细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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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起止日期 |
2019年9月17日至2019年9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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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需要披露的事项 |
1.本次租赁涉及的竞标保证金、首期成交价款(年租金)及产权产权交易服务费均以人民币结算。意向承租方不得由他人代付竞标保证金,承租方不得由他人代付首期成交价款(年租金)、产权交易服务费。合同租赁期限为5年,设装修免租期2个月,月租金从2022年10月01日开始在竞价成交价基础上增加10%,详见《广告位租赁合同》。 2.成交价款按年支付,承租方交纳的竞标保证金用于扣除产权交易相关服务费后,余额扣除首年广告位年租金后退回承租方指定账户,不足部分承租方应于成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缴清,产权交易中心收到承租方与出租方签订《广告位租赁合同》,即视为承租方同意产权交易机构可根据出租方的划款通知将全部交易价款从交易资金监管账户划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 3、本次广告资源租赁项目涉及的产权交易服务费以标的成交总额(5年)为基数实行分段累计,全部由承租方承担支付。具体标准为:200万元以下部分(含200万元)按成交价4%计算,200万元以上至1000万元部分(含1000万元)按成交价2.4%计算,1000万元以上至5000万元部分(含5000万元)按成交价1.6%计算,5000万元以上至10000万元部分(含10000万元)按成交价0.8%计算,10000万元以上部分按成交价0.4%计算。 4、自确定成交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承租方应按已公告的合同范本内容和格式与出租方签订《广告位租赁合同》并提交至出租方,出租方须在收到合同后15个工作日内签订《广告位租赁合同》。 5、广告牌已建成,按现状交付。广告位现状未接电,广告位在使用过程中需要用电照明的,甲方不承担广告位接电亮灯工作及费用,用电问题由乙方解决,甲方协助,乙方须按国家相关规定办理广告用电报建的相关行政审批的手续,同时以书面形式经甲方同意。 6、标的按现状交易,出租方对标的品质、瑕疵等不作任何形式的承诺和担保。 7、承租方不按项目信息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签订《广告位租赁合同》,或不按规定期限支付首年租金、履约合同保证金或交纳产权交易服务费,出租方有权收回租赁标的,将租赁标的另行处置,且承租方参与竞价时缴纳的竞标保证金在扣除中山产权交易中心交易服务费后,余款作为违约金归出租方所有。出租方再行公开交易的,若成交价款低于原成交价款的,承租方应当于再公开交易成交的30个工作日内向出租方补足差额。 8、广告位履约保证金为人民币陆万元整(¥60000.00元)直接汇入甲方指定账户(开户行:中山市神湾镇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账号:账号2011000819000000366 ,工行中山市神湾支行)承租方须于网络竞价结束之日(即2019年9月25日)起15个工作日内缴付完毕。 9、交易成交的,中山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在收到广告牌服务费、首期成交价款、产权交易相关服务费用、受让产权已接收的通知及同意划款的书面通知后5个工作日后,将收到的本项目首期成交价款通过银行转帐方式一次性不计息支付给出租方指定帐户。 10、承租方按签订的《广告位租赁合同》约定的时间、方式接收广告牌标的。 11、挂牌期满的唯一一家竞买人在交纳竞标保证金后弃标或产生二家或以上的所有竞买人在规定时间内均未以底价出价一次的,竞买人所交纳的竞标保证金不予以返还,竞标保证金在扣除产权交易中心的产权交易服务费及信息发布费用后,余款作为违约金归出租方所有。 12、交易机构出具的《付款通知书》要求一次性支付到指定账户。 13、交易成交后,若因交易双方原因导致终止产权交易的,产权交易中心收取的产权交易费用不予退回,交易双方自行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14、中山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负责组织交易双方交易,只对交易法定程序负责,意向承租方应当对标的进行必要的尽职调查,并自行承担投资风险,中心不承担其他任何法律责任。 15、其他未详事项详见网站项目附件《广告位租赁合同》范本。 16、未成交意向承租方交纳的竞标保证金,产权交易中心将于竞价会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不计息全额退回意向承租方。如挂牌期满只产生一家合格意向承租方,该唯一合格意向承租方在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该唯一合格意向承租方同意按底价成交;如产生二家或以上的合格意向承租方,合格意向承租方在交纳保证金后则在电子竞价中最少有一家合格意向承租方以底价出价一次。如挂牌期满的合格意向承租方在交纳保证金后弃标或产生二家或以上的所有合格意向承租方在规定时间内均未以底价出价一次的,意向承租方所交纳的保证金不予以返还,保证金在扣除中山产权交易中心的交易服务费后,余款归出租方所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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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向承租方/竞标人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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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参加竞标的时间 |
2019年9月25日17时0分前 (节假日除外)逾期不予受理竞标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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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参加竞标的地点 |
中山三路3号兴业银行大厦六楼中山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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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标保证金金额(元) |
15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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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资格审查文件时间 |
2019年9月25日17时0分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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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纳时间和方式 |
于2019年9月25日17:30前支付到产权交易中心下列资金监管账户(任选其一,以到账为准): 资金监管账户一 开户名称:中山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银苑支行 开户账号:2011028919200388388 资金监管账户二 开户名称:中山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山中环广场支行 开户账号:443117010400044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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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机构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周先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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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0760-888001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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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0760—888071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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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1、意向承租方须提交的资料,带*的可在本司网站公告附件中下载。2、意向承租方可与出租方联系到标的物处察看并了解标的现状。联系人:周先生;联系电话:0760-88800102。3、意向承租方在报名参加竞价前应到电子竞价系统中注册登录账号及密码,并提交登录账号给产权交易中心,产权交易中心将激活通过资格审查的意向承租方的登录账户并通知意向承租方。4、承租方必须按签订的《广告位租赁合同》约定方式支付成交价款。5、意向承租方人自行承担所有参与竞价有关费用,对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6、出租方不保证移交的标的无缺损或丢失,承租方不得以因无法避免的客观原因造成的瑕疵为由拒绝接收标的。意向承租方须充分评估标的因市场变化而带来的各种风险。7、其他要求见合同范本。8、产权交易中心为交易平台,负责组织交易双方物业租赁。中心只对交易法定程序负责,不承担其他任何法律责任。9、本次交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中山产权交易中心电子竞价规则(试行)》的规定进行。10、相关交易法则可在产权交易中心网站中查看,其他合同范本、项目竞价须知等可在项目附件中下载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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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资料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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