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牌(位)、市政府第二办公区停车场楼顶广告牌经营权转让项目
项目编码:110300A0JY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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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告牌(位)、市政府第二办公区停车场楼顶广告牌经营权转让项目
项目编码: 110300A0JY03
一、交易标的明细表
(一)、户外广告T型牌位经营权共64宗(详见下表):
(二)、户外广告T型牌经营权共12宗(详见下表):
(三)、中山市各镇区户外广告钢架牌经营权共37宗(详见下表):
(四)、中山市各镇区户外广告钢架牌位经营权共8宗(详见下表):
(五)、南外环路单面体大型落地支架广告牌位、电子显示屏广告位及实物造型广告位经营权共8宗(详见下表):
(六)、市政府第二办公区停车场楼顶广告牌共2宗(详见下表):
二、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现提出申请,按本公告内容由中山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中山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组织实施。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3、我方所提交的项目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三、交易标的保证金情况、交易方式、时间地点:
1、标的按现状交易,交纳保证金时应以意向受让方名称交纳并注明“交纳110300A0JY03项目保证金”。
2、交纳人民币15万元保证金可参与交易明细表中第(一)至第(五)项的所有广告牌(位)经营权的竞价、受让。
3、第(六)项的广告牌保证金参照交易明细表交纳,一份保证金只能参加相对应保证金额广告牌经营权的竞价,且每一份保证金只能成交一个广告牌经营权,如需竞买多个标的的,须交纳相应保证金。
4、意向受让方交纳保证金后请电话联系袁先生,(0760)88800552。明确告知交纳的保证金所对应的广告牌经营权,以便开具保证金凭证。(开户行:农业银行中山分行光明支行、账号:44311701040001940、户名:中山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5、经审定后,产生两个或两个以上合格意向受让方的,采取增价拍卖方式进行拍卖。
6、本项目公告期为2011年3月11日至3月22日,标的物展示日期为2011年3月15、16日(来电预约),本司将于2011年3月23日14时举行拍卖会,竞价保证金于2011年3月22日16:00交纳完毕,请意向受让方于公告期内到我司办理竞买登记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