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物资产项目信息公告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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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内容 |
项目编号 |
200300G0WQ0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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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委托)方 |
中山市南区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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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代码 |
91442000752076462J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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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名称 |
蒸汽冷风机、泡沫液储罐设备一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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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底价(元) |
695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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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幅度(元) |
500备注:报价时以69544元为起始价进行加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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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时间 |
2020年6月30日10时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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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时间备注 |
自由报价期:2020年6月30日上午10:00至2020年7月7日上午10:00; 限时报价期:2020年7月7日上午10:00开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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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标的)交易/开标地点 |
电脑终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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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标的)意向 |
转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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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方式的确定 |
挂牌公告期满,报名截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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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没有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
不变更信息公告内容按照不少于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挂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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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时间 |
2020年6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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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标的)概况 |
详见《岗位送风和泡沫灭火系统设备一批转让项目明细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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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起止日期 |
2020年6月30日至2020年7月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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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净资产评估值(元) |
695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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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需要披露的事项 |
1、本次产权交易过程中涉及的产权交易相关服务费以标的成交额为基数实行分段累计,全部由受让方承担支付。具体标准为:200万元以下部分(含200万元)按成交价4%计算,200万元以上至1000万元部分(含1000万元)按成交价2.4%计算,1000万元以上至5000万元部分(含5000万元)按成交价1.6%计算,5000万元以上至10000万元部分(含10000万元)按成交价0.8%计算,10000万元以上部分按成交价0.4%计算。 2、自确定成交之日(即网络竞价结束当日)起5个工作日内,受让方必须按公告的合同范本内容和格式与转让方签订《实物资产转让合同》。 3、受让方的交易保证金自动转为成交价款,剩余成交价款和产权交易相关服务费应由受让方于签订实物资产转让合同之日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至中山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指定账户。 4、受让方付清转让款后2个工作日内,转让方负责为受让方按现状办理转让资产的交接手续,受让方竞价前对标的物的了解以实地察看为依据,按标的现状办理产权移交。受让方不得以因无法避免的客观原因造成的瑕疵为由拒绝接收资产。标的物的风险自标的物移交之日起转移给受让方,即自办理移交手续之日起,受让方承担标的物的保管、安全等管理责任。若受让方不在规定期限内办理移交手续,风险视同转移。 5、受让方自行负责标的物的拆卸、运输等后续工作,并承担相关一切费用。 6、资产交接手续办理完毕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转受双方须共同向中山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出具《受让资产已交接并将交易价款支付给转让方的通知》,若受让方不在规定时间内出具《受让资产已交接并将交易价款支付给转让方的通知》则视为受让方同意按《受让资产已交接并将交易价款支付给转让方的通知》内容将产权交易价款由产权交易中心划付到转让方指定账户。 7、如受让方不按规定期限内签订《实物资产转让合同》或不按规定期限交纳交易服务费的,转让方有权收回转让标的,将转让标的另行处置,且受让方参与竞价时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中山产权交易中心交易服务费后,余款作为违约金归转让方所有。转让方再行公开交易的,若成交价款低于原成交价款的,受让方应当于再公开交易成交的30个工作日内向转让方补足差额。 9、未与标的对应成交的保证金,产权交易中心将于竞价会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不计息全额退回意向受让方。 10、中山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对本项目标的按现状转让,不对标的作任何形式的担保,若存在经济责任纠纷,应由转让方与受让方自行协商解决。 11、产权交易机构负责组织交易双方资产转让,对有关交易文件进行形式审查,只对交易法定程序负责,意向受让方应当对转让标的进行必要的尽职调查(包括但不限于实地调查),并自行承担投资风险,产权交易机构不承担其他任何法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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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向受让方/竞标人应当具备的条件及须提供的资料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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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参加竞标的时间 |
2020年7月6日17时前(节假日除外)逾期不予受理竞标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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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参加竞标的地点 |
中山市东区岐华大厦6楼中山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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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标保证金金额(元) |
4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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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纳时间和方式 |
于2020年7月6日17:00前支付到产权交易中心下列资金监管账户(任选其一,以到账为准): 资金监管账户一 开户名称:中山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银苑支行 开户账号:2011028919200388388 资金监管账户二 开户名称:中山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山中环广场支行 开户账号:443117010400044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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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机构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黄先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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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0760-88226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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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0760—888017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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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1、意向受让方须提交的资料,带*的可在本司网站公告附件中下载。2、意向受让方可与转让方联系到标的物处察看并了解标的现状。联系人:黄先生;联系电话:0760-88226231。3、意向意向受让方在报名参加竞价前应到电子竞价系统中注册登录账号及密码,并提交登录账号给我中心,我中心将激活通过资格审查的意向受让方的登录账户并通知意向受让方。4、受让方必须按签订的《实物资产转让合同》》约定方式支付成交价款。 5、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所有参与竞价有关费用,对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6、转让方不保证移交的标的无缺损或丢失,受让方不得以因无法避免的客观原因造成的瑕疵为由拒绝接收资产。意向受让方须充分评估标的因市场变化而带来的各种风险。 7、其他要求见合同范本。 8、本中心为交易平台,负责组织交易双方资产转让。中心只对交易法定程序负责,不承担其他任何法律责任。 9、本次交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中山产权交易中心电子竞价规则(试行)》的规定进行。10、相关交易法则可在本中心网站中查看,其他合同范本等可在项目附件中下载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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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资料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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