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兴中集团有限公司中山百货大厦一批闲置物品
挂牌金额:¥3.54万元
挂牌时间: 2025-01-26至2025-02-13
保证金:1.000000万元
联系方式:贺小姐:0760-888001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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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信息
转让底价 ¥3.541500万元
项目编号: GR2025GD0000380
保证金:1.000000万元
企业性质: 国资
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转让方:中山兴中集团有限公司
挂牌起止日期:2025-01-26 至 2025-02-13
标的基本信息 标的名称 中山兴中集团有限公司中山百货大厦一批闲置物品 转让底价(万元) 3.541500 挂牌日期 2025-01-26 挂牌截止日期 2025-02-13 资产概述 本次转让标的为中山兴中集团有限公司中山百货大厦一批闲置物品,现均存放于中山市城南二路34号厂房内,均处于拆零闲置状态,资产包括控制箱、货梯、LED灯、美的分体空调等。 废旧物资具体信息 名称 中山兴中集团有限公司中山百货大厦一批闲置物品 计量单位 详见清单 规格型号 详见清单 数量 139 其他说明 暂无 交易条件 挂牌开始日期 2025-01-26 挂牌公告期 10 个工作日 是否自动延牌 是 延牌规则 如果公告期结束时 未征集到意向 受让 方 ,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延长周期,最多延长(48)个周期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 价款支付要求:在《资产交易合同》签订且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付清全部交易价款。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是(放弃或不涉及)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本次交易的资产转让范围以现场可见实物为准且不超过《中山兴中集团有限公司拟处置固定资产一批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2024)粤联诚评字第120615号]的评估对象范围,按现场存放、现状转让。交易标的评估报告仅供参考,交易合同不因交易标的数量等误差而变更、解除或终止,交易价款不因交易标的数量等误差作调整。
2、意向受让方应自行对转让标的进行尽职调查,并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法律风险。签订《资产交易合同》后移交的资产以转让交易信息公告期间现场勘验的资产为准,一旦签订《资产交易合同》视作受让方对实际资产与资产评估报告存在的差异无异议。
3、本次转让标的因存在存放时间长、装卸转运等情况,可能出现折损,标的数量、规格、品质等以现场看样为准,标的资产以存放的现状进行转让、移交,标的资产移交时的拆卸及运输费用全部由受让方承担,受让方须保证标的资产的拆卸及搬运过程中不产生安全事故,由此产生的责任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4、意向受让方应自行对标的资产现状进行综合、全面的尽职调查,在对标的资产的历史情况、现状和潜在风险有充分了解的情况下,充分考虑标的资产可能存在的瑕疵,参加本次转让交易活动,并承担因本次交易而产生的权属变更登记等一切风险。
5、本项目挂牌价格为含税价。
6、本次资产转让中涉及的有关税费,由交易双方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各自缴纳。
7、其他披露事项详见《资产交易合同》范本及广东联诚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出具的《中山兴中集团有限公司拟处置固定资产一批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2024)粤联诚评字第120615号]。
特别提示:转让方根据既有档案材料、相关中介报告等对标的资产现状进行尽可能谨慎、周全的描述,但这种描述和相关材料并不构成对意向受让方的任何承诺和保证,只是对意向受让方了解标的资产现状的提示和简介。意向受让方参与交易视为已自行或委托专业机构进行了充分详尽的尽职调查,对标的资产的真实情况进行了充分细致的了解。
下载【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一、受让须知:
1.意向受让方须在转让信息公告期截止之日17:00前办理完毕受让申请手续(含提交《资产受让申请书》及其附件材料、交纳诚意金或保证金等工作流程),接收受让申请材料时间为信息公告期内工作日9:00-17:00。意向受让方在信息公告期内向中心提交《资产受让申请书》及其附件材料的行为,是对交易条件和转让底价的认可和接受。
2.意向受让方需在信息公告期截止之日17:00前,向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结算账户交纳交易保证金(以到账为准)。
2.1意向受让方若违反资产交易相关法规政策或交易规则的,保证金不予退回。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保证金按照相关约定自动转为资产交易价款。意向受让方未能成为受让方的,保证金在交易活动结束之日或受让方确定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原路返还。
2.2本项目保证金或交易价款不接受现金、现金汇款、托收支票、银行汇票等付款方式,意向受让方应通过汇款、转账方式转入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结算账户,并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GR2025GD0000380+资金用途”。
2.3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结算账户(用于诚意金、保证金和交易价款的收付):
账户名称: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账号:8110901012801441804
开户行:中信银行广州北京路支行
3.意向受让方在办理意向登记手续并签订《尽职调查保密承诺函》后,在信息公告期内查阅资产交易文件和对标的进行尽职调查。意向受让方须根据本公告自主判断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4.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对意向受让方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查,必要时可以要求意向受让方提供补充资料。信息公告期内,只有一个合格意向受让方报名参加交易的,由转让方和该合格意向受让方按照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的通知,按照挂牌价与该意向受让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订《资产交易合同》;产生两个或两个以上合格意向受让方的,通过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后,由转让方和受让方按照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的通知签订《资产交易合同》。
5.受让方须在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出具交易凭证前,按有关规定或约定向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支付有关服务费用。本项目有关服务费用不接受现金、现金汇款、托收支票、银行汇票等付款方式,受让方须将上述费用通过汇款、转账方式转入以下账户。
5.1受让方应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GR2025GD0000380+资金用途”。
5.2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账户(用于收取服务费用):
账户名称: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账号:394880100166886666010001
开户行:兴业银行广州分行营业部
6.本公告所称意向受让方是指有购买标的资产意向并向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提交书面受让申请材料的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本公告所称合格意向受让方是指经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审查,符合受让条件和转让要求并取得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出具的《资格审核认定结果通知书》的意向受让方。本公告所称挂牌起始、截止日期即为本项目信息公告起始、截止日期。
二、受让方应履行的义务:
1.受让方须按照交易合同的约定履行相应义务。
2.交易双方应在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出具《组织签约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签订《资产交易合同》。
3.受让方应在《资产交易合同》签订且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付清全部交易价款。
4.受让方按约定签订《资产交易合同》并支付交易服务费后,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按约定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
5.意向受让方一旦提交资产受让申请,视为接受转让方已拟定的资产交易合同等文本,成为受让方后无条件与转让方签署包含前述《资产交易合同》在内的文件。处置方案 组织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 受让 资格及审核方式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是 受让 方资格条件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是否允许联合 受让 否 是否允许网上报名 不允许 保证金交纳规则 收取方案 本次标的处置保证金收取方式为固定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10000.00元。 交纳时间 交易机构 受让 登记后交纳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帐时间为准) 交纳方式 银行转账 收款账号0 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账号:8110901012801441804 开户行:中信银行广州北京路支行 转账备注:+保证金
保证内容 本项目保证金的保证事项按本公告中的受让须知内容和《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企业国有资产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企业国有资产交易资金结算操作细则》执行。 处置方法 1.本项目保证金的处置按本公告中的受让须知内容和《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企业国有资产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企业国有资产交易资金结算操作细则》执行。 2.若意向受让方未被确认为受让方的,在交易活动结束之日或受让方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按规定将保证金无息返还相关主体;若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保证金按照相关约定转为交易价款。 3.项目设置诚意金的,按如下处置方式: (1)诚意金在信息公告期满之日起,未经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同意,不得无故申请退还。 (2)意向受让方未被确认为受让方,诚意金在交易活动结束之日或受让方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相关主体。 (3)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诚意金按照相关约定自动转为资产交易价款。 转让 方基本情况转让 方名称中山兴中集团有限公司 转让 方
基本情况注册地(住所) 中山市石岐区凤鸣路9号C座1层C-1FXZ01 法定代表人 李嘉航 注册资本(万元) 134,378.000000人民币 经济类型 国有独资或国有全资公司(企业)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91442000733112675H 经营规模 小型 内部决策情况 总经理办公会议决议 产权转让
行为批准
情况国资监管机构 地级市国资委监管 监管机构属地 广东省 中山市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中山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批准单位名称 中山兴中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文件类型 总经理办公会议决议 批准日期 2024-11-25 批准文件名称/决议名称 中山兴中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决议 经办人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联系人 贺小姐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0760-88800181 交易机构联系地址 中山市华柏路12号嘉路华大厦3楼中山市城市产权服务有限公司